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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恋 作者:谦少-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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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知道她们是朋友的时候,我几乎是震惊的。
后来想想,其实我和凌蓝秋现在的关系,和当年乐盈和她,并没有什么不同。
我们算不上朋友,也算不上敌人。
就如同她说的那样,我们是对手。
上午没事做,拿了华天的人事表来看。涂遥也无聊,不能玩游戏,我不让他看原著——陆赫的字典里唯一缺的两个字就是“保守”,他拍的电影,原著都被改得面目全非,而且剧本边写边拍,人物更是和原书差了十万八千里,当初在他们家吃饭,凌蓝秋还笑过他,说他干脆不用付钱给原著作者,反正电影和原著一点关系都没有,连名字都改光了。
不让涂遥看太多遍原著,是因为怕他对人物形象先入为主,以后不好矫正。我是经纪人,看看没关系。
涂遥吃光了早餐,百无聊赖趴在阳台栏杆上晒太阳,酒店阳台上摆的山茶花,被他拔秃了半边的叶子。清晨的阳光照在他身上,像他会发光一样。
“你觉得无聊的话,不如来看点书。”我坐在客厅沙发上,一边把认识的人都划上勾,一边给他找事做。
他无精打采走过来:“什么书?”
我用下巴朝茶几上的平板指指。他总算安分坐下来,拿起电脑看:“怎么是古文?”
“不是古文,是明清的小说,你戏路偏古代多一点,多看点书有好处。按左上角的键就能切换成英文版,看你自己喜欢哪种。”
他嘟囔一声:“其实我背过唐诗的。”
“那挺好啊……”我翻过一页,头也不抬问他:“那你怎么连姜都不认得?”
“诗里又没写过姜……”他一脸不爽地回答,点了点屏幕左上角,发现我看见了,又负气地点回来。
“谁说没有。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需姜。”我悠闲打击他:“不过你不知道也很正常,《红楼梦》你也看不懂。”
涂遥一点没被打击到:“大叔,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我大学学的是中文。”
“那后来怎么会当经纪人的?”
“头脑发热,就当了。”我看了看手表:“抓紧时间看半个小时,等会要去机场接vincent,你也去,礼貌点。和他搞好关系有好处。”
涂遥“哦”一声,坐没坐相,歪在沙发上看书。我以前说过他两次,不管是打游戏还是看书都要坐姿端正,不然会近视。他就问我:“大叔坐姿端正吗?”
我说当然。
他说:“那大叔怎么也近视了。”
他还说:“反正像大叔这么注意都近视了,我也不管了,怎么舒服怎么来。”
所以说,这小混蛋不是一般难缠,我经常被他气得想揍他。
大概搞化妆造型的人都有点娘,vincent也是一副和mickey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的样子,一边往脸上拍水一边抱怨,说赶飞机,搞得他生物钟都混乱了,说这边东西难吃,会长胖……涂遥很是嫌弃他,但还算听话,知道和他打招呼:“vincent哥好。”
“这边风景不错,”我不让vincent继续一副“我来这里是帮了你们一个大忙”的架势:“而且陆赫团队的造型师不错,你们交流一下,不比呆在公司里面带徒弟好……”
“nick?”vincent一副嫌弃样子:“就他那辈分,还想和我交流。”
我在旁边轻声说:“但是他做电影造型蛮久了,这方面的经验总要足一点。”
vincent顿时一脸踩到狗屎的表情。
“我当年给关导当造型师的时候,nick还在上小学呢!”他冷哼两声:“你们就等着看吧。”
提到电影,只有一个关导,就是当年,一手捧红了郁蓝、聂行秋、周子翔这些影帝影后的大导演关永平。香港电影整整一个时代的象征。这些年关永平在国外安享晚年,今年有些前辈策划给周子翔拍纪念电影,他才出了趟山,也没去过现场几次,都是远程指挥。就算这样,那部电影里也招揽了以靳云森为首的一大帮大腕。
我只知道vincent辈分高,没想到高到这地步。他一张苍白削瘦脸,一副保养得体三四十岁的样子,没想到也是个郁蓝那样的不老妖怪。
这样的辈分,道行应该也不错,也不知道这副中了我激将法的样子是装的还是真的。
陆赫的造型师是个高大男人,三十出头,摆弄那些精致化妆品的样子实在太别扭,好在人还是不娘,勉强能看得下去。
偌大工作室里,齐楚早就带着阿青在那等。
凌蓝秋的用人观念和我不同。我讲究分工,各有各的性格和行事方式,每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和用处。凌蓝秋却是个严厉老板,她自己强,也要求下属和她一样能独挡八面,如果做不到,她宁愿不要。她只管提要求,做得到你就留下,做不到就走。至于这要求人不人道,科不科学,她是不管的。
阿青跟着她,成长速度绝对比跟着我要高。最重要的是,她还有了独当一面的气势。
我进门,她起身,和我打招呼:“肖哥好,”又朝涂遥点点头:“你好。”
涂遥一副正经样子,穿着我给他买的黑色小西装,一脸严肃点头:“你好。”
这种事,齐楚向来只站起来点下头就算。
陆芸白一副虚脱样子,躺在椅子上,翻看一叠照片,见我询问似地看她,她指了指化妆室角落。
陆赫坐在那看一本疑似剧本的东西。
我了然,安排涂遥坐下来,怕他闯祸,塞了游戏机给他玩,他充满敌意看一眼正在看原著的齐楚:“不要,我要看书。”
我顿感欣慰。
vincent老骚包,没人管他,他走过去和nick说话,一副找碴的样子,nick脾气好,任由他在旁边挑衅,自己把粉底刷之类的东西收好。
我过去给nick解围:“造型图出来没,给我看一下。”
人物造型的概念图,只是几幅画,看不了多少细节。而且我已经看过一遍了。我只会过去搭下话,nick性格看起来不错,说不定会有关照。
nick好脾气地给我拿过来,还不忘补充说明:“导演说这些都可以过,就凤七的要大修。”
果然。
又是一场持久战。
我打发阿封去买巧克力,买水果,囤积粮食——陆赫认真起来,是个人都会败给他。当年那部《易水寒》,米林的造型,光是一身衣服,就要穿半个小时,动作场面更是拍到靳云森旧伤复发才作罢,不然易水寒的动作场面绝对比现在精彩。
交代完这些琐碎事情。我去跟涂遥说话。
一排椅子,我坐中间,和阿青接壤,我坐下去,准备和我左手边的涂遥说话。
“去把阿莫给我那个包拿来。”齐楚发话。
“mickey……”阿青总算有点管事的架势,知道支使别人。
“你去。”齐楚冷着脸发号施令。
阿青抱歉看我一眼,站了起来。
我只当没听见,吩咐涂遥:“等会他们先上,你在旁边看着,今天下午会很辛苦。其实我倒挺喜欢凤七的性格……”
“肖林。”这是齐楚的声音。
“……最关键是识趣,和别人翻脸之后,他就没有再死皮赖脸纠缠。”我和涂遥说完,转过头,对齐楚露得体微笑:“有事吗?齐先生。”
53乐意
齐楚黑着脸看我。
但是他除了冷着脸给我看,又能做什么呢。
他这样自命清高;见谁都是一副冷面;风凉话都不会说;指桑骂槐也不会,骂也骂不赢我,说也说不过我。在我这个“世故圆滑”、在演艺圈混迹这些年的经纪人面前,他不过是个战斗力连五都没有的人渣。
我当初败,也不是败给他,是败给我自己。
因为我喜欢他,所以给了他伤害我的特权。我捧出一颗心来任由他踩,因为老子年轻;因为老子乐意。
现在我不高兴做那个任他欺负的肖林;他又能拿我怎么着呢?
他不过是个出了几张专辑,有点名气,转战影视圈,不受公司重视,只能先拍两部电视剧,和景家的私生子谈着恋爱,和权大势大的赵家结下仇的、正被凌蓝秋当枪使的艺人而已。
而我带的是华天十年来最具潜力的新人,今年的金熊奖的入围演员,小天王涂遥。
我还即将成为华天十年来第一个修改合同的经纪人,就在昨晚,还有个少年跟我承诺,要让我像凌蓝秋一样,站上金熊奖的领奖台。
就算,只是承诺。
也抵过这七年来,齐楚为我做的所有事,加在一起的总和。
用阿青昨天放到博客上的分手宣言说:
我喜欢你的时候,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不喜欢你的时候,你说你还算个什么。
齐楚没有再招惹我。他只是冷着一张脸,坐在那里等陆赫,一言不发。
当然,他也可能是在暗自筹划着,什么时候,能像昨晚一样,把我堵在洗手间揍上一顿。
以他忘恩负义的程度,这事不是不可能的。
陆赫在角落里思考许久,终于走出来了。
他穿黑色,不愧是米林看上的男人,身材挺拔,三十岁前男人英俊的极致表现,穿英式黑色上衣,都说英国的男装是全世界最好的,也只有穿在他身上才显得出来。
涂遥本来在挑衅地看齐楚,看到陆赫的样子,又仰起下巴,一脸不爽。
我教训他:“看到没,这就叫气质,你只要有他一半的气场,就不用骗小女孩的零花钱了。”
有这样的气质,谁会想得到,那身高级定制的手工衣服下,是个人渣呢?
其实我也是借机教训煞一下涂遥的锐气。
气质这种东西,涂遥是有的。
不然,这一年来,他也不会还没出过大篓子——走中性路线的人都是走钢丝,走得好,就是满堂彩,所向披靡。走得不好,摔个粉身碎骨,成了笑话,还没人记得你。
涂遥五官本来就精致漂亮,要不是骨子里那股骄傲的气质在压着,早就沦为不男不女的妖男了。
给齐楚定妆的过程快到将近敷衍。
可能是陆赫早就做了功夫,也可能,压根就是看凌蓝秋不在,敷衍过去。
几身练功服,都是白色,一件长衫,一件白色绅士西装,带了个帽子。妆也简单,一个辫子头,一个剪了辫子之后的七分,再加个平头。没有多余的花招,他底子好,又瘦了下来。穿一身白色练功服,站在那里,落落无尘,发梢都带着光,只是一个眼神,就让人心里都尘埃落定。
“唔,乐综的新人不错……”vincent托着下巴:“有点靳云森当年的范。”
要是齐楚知道是当年给靳云森化过妆的人说的这句话,大概会挺得意的。
我偏头看涂遥,发现他神色终于认真起来。
两个小时拍完了齐楚,就轮到涂遥。
涂遥去换衣服,我给他看着大衣和包,听见阿青在背后和齐楚小声说话:“……可是凌姐说……”
“我说了留下来。”
我知道齐楚在看我,他的目光简直是带着刺的,扎得我浑身疼。
我剥了颗巧克力吃,聚精会神,准备对付陆赫,vincent摩拳擦掌,在那几张报废的概念图上又画了几个圈,准备和nick交锋。
陆赫已经脱了上衣,穿一件深灰色衬衫,他头发只比板寸长一点点,一张脸轮廓分明,涂遥还没出来,他就皱起了眉头。
涂遥试的第一件衣服是西装。
原著里,和齐楚的角色是师兄弟的、出身满清贵族的凤七少爷后来整个变成反派,投靠军阀,又吸鸦片,最后又投靠日本,最后死在刺杀里。
原著的定位是这个角色心性狠绝,武功也强,可惜走了歧途。
涂遥其实不太适合这种正式的西装。
西装,顾名思义是给西方人穿的,整个就是为西方人的身体结构改造的,现在市面上的西装大多是经过中式改良的,才勉强适合东方人的身材,大部分人还是穿不出来,要么太瘦,撑不起来。撑得起来的就胖就没了身材。
何况,这套西装,是没怎么改良过的。
涂遥骨骼好,身材比例好,但毕竟是瘦,穿起来只有少年意气,完全没有凤七少年转变之后那种亦正亦邪的霸气。
“西装不用了。”陆赫皱着眉头吩咐nick:“换那套军装。”
涂遥百忙之中朝我勾了勾唇角坏笑一下,进去换衣服。这小混蛋大概是还没意识到陆赫有多恐怖,还有空闲看我。
“这西装真丑。”vincent跟我告状:“那套军装也不用换了,没做好,凤七好歹也是当将军的人,真材实料做套军装,三十万起价,这剧组想省钱。衣服都丑。”
我发誓,我清晰看到陆赫嘴角抽动了一下。
“没有,那套朝服就挺贵的。”我知道陆赫听得到,连忙说好话:“做的时候也下了大功夫,都是好料子,手工刺绣……”
vincent哼了一声,不知道是总算意识到局势还是不屑和我这个外行人争辩。
陆赫向来偏心反派,《易水寒》里米林演的大反派,至今仍然是经典角色,他向来舍得在反派上下功夫,配角身上也舍得花钱,不会随便敷衍,要不我也不会让涂遥接这个角色。
军装果然不好看。
这次不是涂遥的身材问题,是军装不够正式。涂遥的脸,说得不好听,本来就有点“艳”,怎么看怎么有股邪气,非得够威严够正式的军装才压得住。这种假打假闹的服装,摆在那里还好,穿在他身上,就现板了。
陆赫抿起了唇,脸颊线条坚毅。
以前和凌蓝秋聊天,说到陆赫,那时候他们还没翻脸,凌蓝秋跟着米林,和陆赫合作无数次,总结出一套对他察言观色的经验,开玩笑地告诉我。
她说,陆赫这人,虽然脸上没多少表情。但是也有几个衡量标准的。
如果他皱眉头,事情是可以解决的。
如果抿紧唇,就是遇到麻烦了。
而如果有什么事,让他自己亲自上去动手的话,那他一定是,非常、非常不满意。
试到第三套练功服的时候,陆赫终于不再抱着手臂,而是,挽起袖口,亲自走到了涂遥身边。
事情大条了。
练功服最省钱,白棉布,简单青色布盘扣,穿在齐楚身上有凛然正气,穿到涂遥身上,一下子就把他变成了个初出茅庐的少年。
涂遥演技好,虽然原著只扫过两遍,但他知道,练功服是凤七年轻时候在武馆里学武的时候穿的,那时候凤七还只是个世袭的铁帽子亲王的长子,七贝勒爷,十五岁,虽然为人有点跋扈张扬,心却不坏,一心只为了满清,报效君王。所以他现在脸上,全是少年意气。
但是陆赫不满意。
他上去,从衣架上拿下一套黑色练功服,扔给涂遥,简单两个字:“换上。”
原著里,只有十多岁的小师弟才用黑色,涂遥该穿的是白色。
vincent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看不出来,这小导演还有点眼光。”
我说,给涂遥的官方资料上填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不仅是开玩笑。
他简直太适合穿黑色。
他的脸轮廓太好,穿白色的时候还不够显,穿黑色,一团沉重颜色,托出他一张艺术品一样漂亮的脸。他的眼睛,从眼头到眼尾,鬼斧神工的一笔墨,到眼尾骤然上挑,像一支羽毛在你心尖挠了一下一样,说不出的微妙感觉。墨黑眼睛里,那样张扬的神气,像张牙舞爪的小老虎,让人不敢看轻他。
陆赫看着换了衣服的涂遥,终于再次开口。
“记下来。”他头也不回地吩咐陆芸白:“涂遥改穿黑。”
我稍稍舒了一口气。
54独裁
终于试到那件官服。
陆赫舍得花钱,朝服是石青色缂丝亲王世子补服;接近黑色。皇室子弟都是圆补;身前身后加两肩;都是五爪行龙,全手工刺绣,最好的料子。朝冠顶金龙二层,饰东珠八,上衔红宝石。古董珊瑚朝珠串。原著里凤七少爷是个官迷,学了点功夫,跟着朝廷里的朋党办洋务,一心等着亲王头衔落到自己头上。后来清朝倒了;他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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