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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行遍野 作者:三八亭居士-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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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不到,奚琳竟然把自己存下来的钱都给了这些孩子。他们家里或许还有重病的父母,他们家可能交不起税,而他们却坚强地活到现在,因为奚琳。
“你怎么了??”奚琳的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突然回过神来,大山紧紧抓着我的手臂,脑袋靠在我肩膀上。我只感觉胃里翻涌得厉害,一脚踢了过去,“你他妈给老子滚蛋!!”
改天去把黄金取回来,我想,到时候为他们建个孤儿院,再建个学堂。
我再一次看着奚琳,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眼前这个人了。“你竟然。。。唉,怎么说你好呢。。。。。。”
“如果没人管他们,他们会死的。”她说。
我永远忘不掉,那个生活在末日年代的坚强女性,每每茜儿的身影出现在我脑海的时候,也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她。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告诉所有幸存者的后代,告诉他们奚琳的故事。
而我,是在三天后才听到奚琳的死讯。
、第六十三章 变故
第三天清晨,我和攀子等人在公会大院的围墙下碰头,趁着大山没有跟着我。
这几天,我派小三元去取过黄金,一共取了两次。而最后剩下的一比,打算留着备用,也许能够在城东修建一所孤儿院。
我们公会拥有了自己的住宅大院,一些公会重要人员都住在一起。
我警惕地打量着身后,点燃一支烟,“怎么样?”
“吴老头说过几天可以交货。”攀子说。
这三天里,发生了很多事情,公会力量日益壮大,发展到三、四百人,并且每天都在增加。
“我们什么时候开干?”小三元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问道:“万事具备了吧?”
我摇摇头,记起了自己昨天在城市区围墙外观察的景象。那儿可谓是戒备森严,围墙外24小时有人巡逻,而且那围墙都是用厚厚的混凝土建造的,金属大门。。。。。。如果要冲进去,也只有一种办法,就是翻过围墙。
而围墙那头有重兵把守,当我们一爬上围墙,就完全成为了那些机枪手的靶子。
城西废品收购站的吴老头私下里为我们提供自制的枪械和刀具,估计有五十多把枪,几百把大砍刀,但是还远远不够,可这已经是吴老头最大的限度了。
而城西的王麻子为我们制作土质炸药,那种药力完全不足以炸开围墙,制造些混乱还是可以的。
就在昨天,我靠近那围墙,透过大门的栏杆,朝里面瞥了几眼。
很快我就被一队人发现了,他们用枪指着我,对着我大声嚷嚷。
我把手举过头顶,蹲在他们的枪口下。
而那个领头人就像嗑了药一样激动,脸涨得通红,抓住我的衣领把我挤到墙角。“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我连忙解释,“我只是路过。”
“这一代不许你们出没,不懂我的意思吗??”他冲着我的脸大吼,似乎十分紧张。
“我这就走。”我说,“我这就走。”
“你听着我,我记住你了!我记住你长什么样了。要是让我在这里看到你第二次,我敢保证,你会被打成筛子!”
。。。。。。
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还站在墙边,他们围着我。
“照计划行事。”我说。
这个时候,大山从屋后面走出来,“你们起的这么早啊?在聊什么呢?”
我的人四散走开。
大山走到我身边,笑嘻嘻地看着我,“飞哥?聊什么呢?怎么我以来都走了?”
我把烟头扔到脚下,踩灭,也不搭理他,往屋里走去。
突然,大门口响起一个女人哭哭啼啼的喊声。
“你找谁?大早上别在这里喊,走开!”守门的兄弟呵斥道。
“我找飞哥,找飞哥!”
我听声音感觉那个女人哭得厉害,应该不是没事找事,便朝门口跑去了。
“找飞哥干嘛??”
“出事了出事了!”
当我刚跑到门口,我看见她哭着跪在地上,头发遮住了脸。看样子十分匆忙,脚上还拖拉着一双拖鞋。
我听见她说:“不好了!”
我问道:“小甜?”
“飞哥。”看门的兄弟对我打招呼。
“怎么了??”屋里面的人纷纷慌慌张张地跑出来。
小甜抬起头来,我看见她布满泪痕的脸,嘴唇由于干燥此时已经裂开,溢出血来。
“琳姐死了!”她说,“琳姐死了!!”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般砸在我胸口上。我的手指开始发抖,精神变得恍惚。
尽管我此时的意识都快没了,小甜依旧在向我倾诉。“前几天,晨峰带着几个外国人,开着一辆跑车来把琳姐接走了。”
又是晨峰!我认识他,他就是那个城市管理者头目,那个把我踩在脚下的青年,他是德天城主的侄子。
小甜哭喊着:“过了几天,琳姐还没回来,我和姐妹们都急坏了,我去找他们问,他们告诉我,琳姐死了!”
这当真应了那句话,人都是畜生。
我当时像个疯子一样冲了出去,我也不知道我要干嘛,我该干嘛,我只是握紧了拳头,我在街上搜寻着那些畜生的身影。
前方不远处,那辆皮卡缓缓在街头行进,人群远远避开。我看见晨峰带着几个外国人坐在车后面抽着烟,对着街头指手画脚。
“停车!!”我怒吼一声扑向车头,他们停下了车,我猛地冲上前去,揪住晨峰的衣服。
正想把他拉下来,一个外国人在我胸口踹了一脚,我吃痛,手一松便飞了出去。
晨峰厌恶地瞥了我一眼,提上枪,跳下车来。
紧接着那把枪便顶在我的太阳穴,“你找死?”
“奚琳呢?”
“死了。”他说的很干脆,似乎毫不在意,也没有感到丝毫的罪恶感。
“混蛋!”我骂道。
几个外国人纷纷踩住我的手脚,我动弹不得。
“外国友人来了,得招待招待不是?只怪她体力不行。”他笑着把枪移开,用鞋子在我脸上擦了擦,“我不杀你。”
“尸体呢?”
“早就处理了。”他说完便蹲下身来,用手摸了摸我的脑袋。
我眼睁睁看着他们扬长而去。
“飞哥!,没事吧?”小三元气喘吁吁地跑上前来,把我从地上扶起来,为我拍掉身上的灰尘。
我想,这能没事吗?老子三番两次被他玩弄!
“放心。”小三元看着远去的皮卡,露出一副阴狠的表情,“他猖狂不了多久了。”
“告诉大家,计划提前。”我擦了擦脸,说,“都做好准备。”
与此同时,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回头,正好看见大山那张丑陋的脸,他笑嘻嘻地看着我,牙齿被烟熏的发黄。
“老板找你有事。”他说,“跟我来。”
我想,既然是老板找我,那是必定要去的,为了不引起怀疑,我让小三元他们先回去。跟着大山走进一条巷子。
“在哪?”
“快到了。”他刚说完,突然回过头来,一拳砸在我鼻梁上。
紧接着又是一脚,把我撂倒在巷子里。
。。。。。。
醒来时我已经被绑在一张椅子上,被反锁在一间小房子里,大山此时完全变了一副模样,凶神恶煞地坐在我对面。
“你他妈到底想干嘛?你不想活了??”
“呵呵,我看不想活的人是你吧。”他说。
“你什么意思?”
“今天早上你们的谈话我都听见了,我知道你们想干什么。”大山阴险地看着我,“我相信,只要我把这些消息告诉老板,你和你那些兄弟,都死定了。”
我整个人一怔,心想完了,在这最后光头出了岔子。
大山突然话锋一转,盯着我的眼睛,“不过我也可以不告诉他,只要你告诉我黄金在哪儿。”
“黄金都用光了。”我说,这是实话,剩下的那点我是留着备用的。
可是我的实话在大山眼里却成了谎言。他把我的一只脚提起来,脱掉我的靴子,把脚绑在桌子上。
紧接着他拿出一把老虎钳,夹住我的一根脚趾。“用光了?是吗?”
“你敢!”我怒斥道,“我的人不会放过你的,他们马上就回来找我,到时候你死定了!”
“你不会杀我的。”他说,“你杀了我,也就意味着你那预谋已久的计划露陷了,老板不会放过你们。”
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眼前这个人还是没有变,依旧是这样狠毒,如果我不说,他会把我的脚趾头夹下来。
“我倒要看看你有几根脚趾头,我数十下。”
“我说!”没等他开头,我招供了。从这点看来,我似乎是个没有原则的人,被这一吓,立马招了。
可是我不会对他说实话,我要拖延时间。黄金不会给他,我也不会让他破坏我的计划,绝对不行!
“在城南台湾街的废弃下水道里。”我说,“全在那里。”
他将信将疑地看了我一眼,扔掉那把钳子。用手指骨敲击我的脑袋,说道:“如果你敢骗我,我会让你的脑浆洒满整个房间!”
接下来我被他推进了一间黑漆漆的屋子,他又警告了一遍后,关上大门跑了。
“你他妈当我傻啊!”我骂道。我了解他,如果我告诉他黄金的所在地,他也不会再回来,他会让我饿死在这里。
于是我蹲下身子,用被捆起来的双手往左脚的靴子里摸索。说来也巧,若是他刚才脱下的是我右脚的鞋,那我无论如何也无法逃脱了。可是他偏偏脱下了左脚的。
我摸出了一把小刀,开始割自己手腕上捆着的绳索。
半个小时以后,我听见外边传来重重的开门声,伴随着大山的谩骂声。他向我所在的屋子靠近了,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妈了个巴子的!敢骗老子!害得我一身臭味!小逼崽子你死定了!!”
门一开,他也并不是不谨慎,他先是站在门口观察,并没有记者进来。但他没有料到我的手脚此时已经没有受到捆绑了。
整个屋子空荡荡的,并没有任何可以给我做武器的东西,除了我自己带来的那把小锉刀。
我把刀插进了他的脖子。
他惨叫一声,伸手过来抓我,满脸痛苦,惨叫声拖得老长。
我没有给他任何还手的机会,划开了他的脖子。
很快,他的身子边瘫软了,整个人倒在地上,喉咙里传来微弱的喘息声,脖子上的伤口血如泉涌。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大山的生命也到此为止了。
我把他拖进屋子,看了一眼他那不甘心的眼神,似乎想对我说什么。但嘴里除了涌出鲜血,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他嘴巴大张着,那被烟草熏黄的牙齿被染满了鲜血。
屋子里原本那股潮湿的异味此时又夹杂着血腥。
“我是不会杀你,但我会让你留在这里等死。”我说,“直到有人发现了你的尸体,发现你已经发臭,你已经变成了丧尸。但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人能够阻止我了。”
、第六十四章 竞技场
一天后,隘口死亡竞技场外。
我披着斗篷,戴着面罩走在人群中,为了掩人耳目,我快速穿梭在人群之中,朝着报名点走去。好在我的打扮并不是十分吸引眼球,他们早已经见怪不怪,我敢保证,就算我把内裤套在脑袋上,都不会有人多看我一眼。
我在一块告示牌前停下脚步,那上面写着十场比赛中的十名获胜者将获得进入城市去的资格,受到城主的接待,并且在城市区进行最终决赛。
我叹了一口气,对于自己的决定我是完全没有把握的,可是却没有办法。我不得不铤而走险。
无论是竞技场外还是竞技场内,都是热闹非凡。场外的人群拥挤不堪,他们抢着购票,或者是下注。我能够从外边看见里面观众席,那儿人头攒动,人们脸上激情洋溢。
从他们的穿着打扮来看,似乎都是平民区相对要富裕的人了。他们渴望看见鲜血飞溅的摸样,让感官受到刺激,从而让他们进入一种兴奋的状态。对他们来说,那简直是这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一家三口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侧着耳朵听他们谈话。
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男人在亲吻着他的儿子,一旁站着的妇女似乎是他的老婆,此时脸色难看到极点。
男人把粗糙的手搭在小男孩的肩膀上,“等爸爸比赛回来,就有好吃的了。”
“爸爸加油!”小男孩憋着眼泪,把一条红色内裤戴在他爸爸的脑袋上。
“必胜!”两人击拳,似乎达成了某种永远无法实现的协议。理论上来说,那个中年男人是无法获胜的,他虚弱得不行。
“祝你好运。”我自言自语道,发自内心的。
我不禁汗颜,ciao,想不到还真有人把内裤带脑袋上。。。。。。
我环顾四周,加快脚步朝着报名点走去。
在之前我对于这种比赛已经有所了解,所有参赛者都能够获得200元的奖励,算是犒劳那些赴死的人,让他们心甘情愿成为动物园的猴子,互相厮杀供观众取乐。
当然,每场会有是个参赛者,但最终只能有一个人活下来。获胜者将获得1000元的德天币奖励,而失败者,也就是死者,也可以获得200元的奖励,但那些钱得让他们的家人或朋友来领取了。
报名点是一个体态臃肿的中年女人,她缩在一张椅子上,我几乎连她她的脖子都看不见了。小眼睛,但嘴巴很大,因此一张脸长得十分不协调,用四个成语怎么形容去了?那简直是惨不忍睹。
但更令人无发忍受的是,她说话的时候口水四溅。
“你真的要报名吗?”她瞥了我一眼,唾沫星子溅在我的眼角。
我擦了擦眼角,“大姐,你别说废话成吗?我可没有闲情雅致来到这里拿你寻开心。”
“我知道,但你可要想清楚了,一旦报名,是不能反悔的。”这一次唾沫星子溅在我的额头。
我感觉自己快疯了,那带着股臭味的唾沫星子总是往我脸上飞。“大姐,你讲话不喷口水会死吗?给我报名就是了。”
她也不在意我这么说她,只是惋惜地看了我一眼,询问道:“名字。”
我想了想,为了不引起怀疑、引发不必要的麻烦,我不能用真名。可是我偶这人有个毛病,就是不喜欢想名字。上学时写作文的主角也一直是小明,从来没变过。后来老师找我谈话。
她说她实在受不了了,问我能不能换个名字写。于是以后我的作文里常常出现小红、小蓝、小黄。。。。。。简直五颜六色。
我思来想去,这种名字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大多数人即将成为尸体,没人会记得你的名字。他们只会记得谁的血喷得最高,谁的惨叫声最悦耳。只好叹了口气道:“猴子清来的逗逼。”
那女人显得不耐烦了,“我问你名字。”
“我的名字就是猴子请来的逗逼,你就这样写就行了。”我说,参与比赛的人常常会使用化名,甚至是外号。
她无奈地瞥了我一眼,在一张牌子上写下我的名字,掏出一张表格让我填写。
完成这些后,她从一把上了锁的抽屉里夹出两张百元大钞,和我签下的表格一起装进一个文件袋。“说个名字。”
“啥?”
“你留几个名字,万一你死了,他们可以来领钱。”
我呸!说的什么晦气话,我瞪了她一眼,说道:“如果我死了,那些钱给你,拜托你喝点茶漱漱口。”
“第三场!”她不耐烦地说道,紧接着把一张写有“猴子请来的逗逼”字样的塑料牌贴在我的胸口上。
说实话,我佩服她的工作,每次都要看着这么多人来报名,然后再看着这么多人的变成尸体,有些甚至连尸体都不会剩下,被丧尸啃得一干二净。
完成了这些,我走向后场等待。我走过一条长廊,可以从那里看清比赛场内的动向。
那些观众在呐喊,吼叫。一个平台上,几个参赛者的身影在拼杀。而平台下,围满了丧尸,要是不慎掉落,那必然尸骨无存。
我很快我便来到了第三场的候场区,那间房子里早已经有几个人在等候。没人说话,因为在不久后,我们这些人必要拼个你死我活。
我看见一个两米高的大胖子悠哉游哉地坐在地上,完全不把我们这群人放在眼里,衣服胸有成竹的摸样。
我叹了口气,靠到窗台边上。看着比赛平台上的血腥场面,我看见一个大汉的肚子被划开,流出滑溜溜的肠子。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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