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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已是泪流满面-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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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浴室的玻璃镜前,一张红颜将尽的脸和一副女儿的身子常常令我触目惊心,那是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有人曾问,问来来往往这些年,你是否要过我。看到我摇头,那人叹息一声,说:他是真的爱你。
  我不知道你是否爱我,那三个字你从来都没有说过,你只是年复一年举着自己手上的酒杯,催我找一个男人为你斟满。
  可我记得那年学校组织看午夜电影,回家的路上有无数个雨后的小水坑,我每尖叫一声,远远地手电筒光便会准确地照到我的脚下,然后又匆匆移开;我只记得脚在高跟鞋里累了,问你可否脱下,见你纵容地点头,我又得寸进尺地要你陪着,你当街脱下,我们拎着鞋子光着脚在大街上悠然地逛着;我只记得有一次走在夜色里,阴影中有对情侣交缠的身影,你停了下来,盯着人家看,怎么也不肯走的样子。
  我不知道你是否爱我,你从来都没有对我说过那三个字。我只清楚自己的心,我爱你。
  七
  嫁一个爱自己的人作丈夫,找一个自己爱的人作情人。这是金玉良言,更是一门功夫,许多资质平平的女人都知道退而求其次,懂得一招半式。而以我阴柔的个性,我自信自己能将两碗水端得滴水不漏。
  人生一世,百年即逝,何苦执着于一人?佛说,色即是空,曾经刻骨铭心的人最后终是一把灰。
  可是,为什么每次让步的都是我们?如果这一世的生命终将成空,我为什么不能随心所欲地痛快一回?
  人生苦短,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的手浪费自己的生命去端那只自己不爱的碗?
  那碗里有安稳?有安身立命的窝?有垂手可得的温饱?我得承认,对于女人,那是一种诱惑,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论男女,那些都是大爷。但是,我若不高兴拿它们当大爷,它们就是孙子。
  离开你,独自去到城市最荒凉的边缘开始新的生活,在路边的一个铁棚里,四周是垃圾和菜地,方圆几里全无人烟。
  第一个晚上,没有电灯,外面下着雨,刮着风,雨水飘在我的脸上洒在我的棉被上。我起身用一张塑料布遮挡在棉被上,刚躺下风一吹它就跑了。我又起身重新盖好塑料布,但它还是想跑。我忍无可忍,顺手将床边的方凳压在了塑料布上。
  然后听着风声,那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永远不会听到的风声。我一边听着一边想,如果铁棚被刮倒了,自己如何才能从一堆铁中爬出来。
  常常有地痞走过铁棚,经过的时候他们都会扔下几句狠话,常常有男人走进铁棚,进来的男人都暧昧地问怕不怕。
  人生于世,最贵的是命,最贱的还是命,贵的时候,我把它供在头顶捧在手心含在嘴里,贱的时候,我把血当水一样泼出去。我告诉他们,就算我一无所有,我也愿意用这条命赌一回。
  但是,没有人知道,在三处伸手可及的地方,我各处藏了一枚缝被子用的大针,针虽然不及刀锋利,但能伤人于无形。
  我喜欢针,母亲去世得早,十岁的时候我就已经会用针了。
  这个细节,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因为我知道说的时候自己会流泪,我不想在别人面前流泪。
  看着我坐在尘埃间写诗,执着于一段情,就有人说,我是个诗情画意的女子。我淡淡而笑,一个将诗情画意给了这个世界的人,却只能把沧桑留给了自己。
  我是个简单的人,一直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一路走来,眼光总望着自己要去的方向,而对于沿路的风景,从不曾停下自己的脚步。我乐于欣赏,却不肯在不相干的人身上浪费一点时间。感情的事就是这样,没有公平可言。对一个人多情则意味着对另一些人的薄情
  我告诉他们,我一定会遭报应的,而你,就是我命中注定要遭遇的冤家。
  八
  性或许是维持婚姻的强力胶,但对于爱情,它并不是最重要的。
  爱情在某种意义上,更接近于宗教,需要的只是信仰。
  我们信仰爱情,但我们都不是清教徒。我想要一个属于你的孩子,你想要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爱人。
  既然灵魂已经被彼此抚慰过了,为什么还要吝啬自己的肉体呢?
  我们的疼痛,不是因为天涯遥远,而是因为人就在身边,我们却动也不能动。
  我们给自己画了一个牢,是我们将自己钉死在牢内的。逃离了那座牢,爱情便会黯然失色
  而只要肩上还有一星半点的尘埃,我便记得,我们的灵魂很轻,我们的肉体很重。
  以很轻的灵魂驮着很重的肉体,我们坚守着一份残缺的美丽,一个人也地老天荒。
  但是,偶尔,想起来,对我的好,你仍然有深深的恨意。同样,对你的好,我也有说不出的恨。
  婚姻是一出大戏,女人都渴望扮一回妻子和母亲。但所遇搭戏的对手不同,演出的效果也就有天堂与地狱之别。
  所以,我不求做个完整的女人,惟愿走过许多地方之后,灵肉都能安睡在一个男人身边。
  当许多的人都在为嫁得好而创造条件时,我一切的奔波只是为了能够不嫁。
  “收留我的心,从今后不想再流浪,点灯照亮前方,虽然最后依然悲剧收场。若梦太感伤,记还有我在身旁,肯陪你彷徨,肯听你说谎,和从前一样”。我的手静静地蜷在你的手心,听你讲罗纳尔多教我上网,觉得累了,你就闭上眼睛,听我唱童安格的那首《收留》
  三天的时间到了,我一直低着头,一会儿拉开抽屉,一会儿掀起你的枕巾,一会儿将提包内的东西全倒在你的病床上,总觉得掉了什么,总也找不到。
  你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我想摆脱你的手,挣扎了两下,又安静了下来。
  一室静默。
  “走吧!”不知过了多久,你才吐出两个字。我的泪就掉了下来,三天来,我第一次掉泪。
  “转过身去!”我本能地扭过头,执拗地要求道。
  你转过身,我将头搁在你的背上,泪雨滂沱,我一手紧紧地抱着你,一手紧紧地捂着嘴。
  你的身子动了动,我求你不要回头。你身体僵硬,绷得像块石头,你拍着我绕在你腰间的手,说:“你哭出声啊,把我带给你的眼泪都还给我,以后再也不许为我流一滴泪”
  我终于痛哭失声。撕心裂肺的哭声招来一屋子的劝慰者,但所有的劝慰对于我都无济于事,
  直到感觉自己的心都被哭出来了,我才渐渐收声。
  “我要走了,你不许回头”我用力握了握你的手,然后抽离开。
  “再见!”你微微点头,然后向我道别。
  “再见!”我轻轻地抚摩着你的脊背,不自觉地喃喃而语,然后逃离了医院
  八天后,我在报纸的角落里见到了你的讣告。我将报纸扔在一边,照常去做饭去洗衣去工作,我不能去送你。
  你的坟头是我眼泪浸不透的地方,它属于你的妻。我能拥有的,只是雨。
  日子开始散发出颓废的气息,我不想拿笔,也不想走进那个文字的世界。我沉溺于韩剧中,在别人的故事里一会儿笑,一会儿流泪,不眠不休。
  这样的我,是你不喜欢的吧,所以雨从天上来,来敲打我的玻璃窗。仿佛是一些前尘后世的絮语,在我心间呢喃不止。
  我知道,一切都将过去,日子仍然会继续。
  烟子,40岁,编辑,现居山东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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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朗 桃花行?时间切片
秦 朗
  桃花行
  在那个宁静的午后,村子里桃花艳艳,灼得人脸烧心跳。你被春色诱惑着,穿花寻路,来到我的茅舍前。
  轻叩柴扉,我给你一盏清洌的茶;
  凝眸依依,你给我一生的承诺。
  他们说,次年今日,你不忘前盟,特来相会,呼喊着我的名字,将我唤回。从此,“人面桃花相映红”流传千古。
  其实,你走后,再也不曾回头。
  紫陌红尘里,宝马香车,丝竹莺歌,觥筹交错。迷醉中,那个含羞的素净女子,在你脑际逐日淡薄了映像。
  所谓承诺,只是一时为情为景,为满眼桃花所惑。
  花海潮退,落红如雨。丰盈之后就是空芜。在日复一日的幽寂时光里,我把希望深深埋藏,没有人,知我心伤。
  年年踏青赏春,繁花依旧开满你的诗篇。
  而我家的竹篱边,多了个孤单的坟墓。绿草萋萋,如我郁郁的相思,无处倾诉。
  只有满园桃花,夭夭艳艳,固执地开过每一个花季。伴我不肯超脱的魂魄,等你。
  千载悠悠,我们的故事,入罢宋词元曲,又走进明清的白话。
  于是,每一世的轮回里,年轻的你,在某个暖暖的春日,会忽然忆起一些尘封的旧事,未了情缘。
  冥思不得解,你便放下手中书卷,小园香径独徘徊。落英缤纷,芳草鲜美,你恍惚循着前路,又入桃花林。
  乡野田园,阡陌依稀,花木掩映的房舍,就在眼前。
  在你必经的路旁,我早已备好茶水。对镜,仔细地将一枝桃花,斜插鬓边。
  你抬手叩门,音容依旧;你低头饮茶,眉眼如昨,清澄明澈。
  默默对视。我的目光是井,满贮生生世世的期盼;你是投影波心的朗朗皎月,可望不可及。
  人面如花,前缘你该记得吧?
  当你醒来,不要惊讶。前尘后事梦里梦外孰虚孰实谁能明白?只是那一襟落花你要小心待它——相思无言,唯作飞花。
  红绫艳
  前些天买了双短筒红靴子。随手借了部老电影的名字,其实没那么香艳。只是过程有点曲折。
  因为是小众的牌子,孤寒了些,我要的码子没有现货,半月后,从外地调了一双来,却意外地碰了点脏。其实可以忽略的,偏偏我眼尖,左看右看,心里咯得慌。
  那么明亮的红,似年轻女孩子的大笑,发自内心,无拘无束。新的,怎么就沾了污点?
  再说,它价钱并不低,四位数,我对它虽一见钟情,却在阳光工资的照耀下,硬是忍到打折。
  居然脏了。
  还好,上海总部仍有库存。营业员答应再调。等啊等,又是半个月。
  拿到手的一刻,忽然觉得不真实。想起以前买过出色单品,却始终找不到搭配的惨痛经历,怕她亦步后尘,孤独终老成“绝代佳人”。
  回家在灯下看了又看,心里充满了快乐,完全忘记付账时的忐忑不安。
  很小的时候,就听到红鞋子的故事,嫉妒的女孩,还是恶毒的王后?穿上它,就一直跳舞一直跳舞,再也停不下来,直到累死。恐怖的故事完全没有减少我对红鞋子的喜爱,我甚至不知死活地想,能够跳舞到死,也是浪漫的一种吧。总比其它死法子要好。
  虽然喜欢,但从小到大,红鞋子却很少。小时,鞋子颜色不由我做主。长大后,除了结婚时理直气壮穿一回,平时绝少买。我太看重它,在心里给它做了茧,无论怎么搭配,都不够让它成为一只惊艳的蝴蝶,破茧而出。
  太不一般的颜色是有魔力的,虽然不至于穿了就跳舞,但是它的舞台感和戏剧化会让人严重感觉到它的不真实,如同踩在云端,舞蹈在生活之外。
  因为不买,所以向往。那双红鞋子,在我心里踏着欢快的步子,划着优美的弧线,一直跳一直跳,跳过多少年。
  每季买鞋,都会在明的暗的红色面前停下,试穿,然后被残存的理智硬生生拉走。
  这一年,红色卷土重来,占据各大品牌衣饰显著位置,热热闹闹的,喜气洋洋的喧嚣。我试过一件又一件,终于昏了头。
  买了就买了吧。我爱它,我拥有。哪怕真的不穿,好过从来没有。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穿红鞋子,也一样。
  辣由心生
  对它,是一种思念。藏在心里,平时看不出来。
  日子平平常常的过,一日三餐,饭桌上清清淡淡,紫的茄子,黄的胡萝卜,黑的木耳。青椒红椒都是点缀,象旧时中秋月饼里的青红丝。
  煲汤更讲究色纯味正,排骨,鱼头,牛羊肉,汤里红色是西红柿,绿色是芫荽香葱末子,最多洒些胡椒面子应景,跟它万万不搭界的。
  喜欢饭菜上桌时,氤氲的热气里一家老小快乐的神情。酸的甜的咸鲜的,独独自己喜好什么,忽略不计了。可是拎起筷子,心里犹有一丝叹息,因为,它不在。
  没有辣,就少了五味之中最奔放的热情,嗜辣而不能率性吃辣的人,多半有这种体会。象在江南梅雨里闷久了的北方人,想念大漠边关猎猎狂沙,一襟快哉风。
  想念极了,远远一阵火锅香都成了挡不住的诱惑。幸好,辣是最平民的味觉,它从不挑剔,越是小吃越多辣味。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凉皮、麻辣串、鸭脖子、粉丝煲,没有最辣,只有更辣,随时随地可以过瘾。在我看来,这些小吃原料各家差不多,高下之分就在辣味的调和。我就因为喜欢某家正宗西北的油泼辣子,爱上他家的牛肉面。
  这些个辣味毕竟单薄,还好记忆里有辣的盛宴以慰相思。曾经在成都,在最具食尚代表的酒楼里,点了一桌子川菜经典。满桌怡红快绿让我一见倾心,当场明智地决定放弃减肥大计。谁说乐不思蜀,吃过这顿,移民到成都成了我最常做的白日梦。还有在湖南张家界,当地一个旅游局的朋友做导游,他对景区里大小馆子一概捻熟,从农家的烤辣椒吃到星级饭店的辣子鸡。我们同行的几个人偏都嗜辣,对脾气对胃口,吃得不亦乐乎。那场以旅游为名的出行可谓买椟还珠,后来我们每次通电话,念念不忘的不是风景而是吃。
  辣味好像天然适合人多的宴席,比如沸腾鱼乡的水煮鱼。红通通的一盆端上来,辣香扑面而来,洋溢着热热闹闹的喜庆,让人油然而生富足感。
  其实特别辣的菜品,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红油透亮,红光四射的那种。真正辣的,往往暗淡无光,含蓄内敛,如武功到了极致的高手,如不声不响的恶狗。大把干红辣椒不用油炝,直接埋在菜里,慢慢地焖,烧透入味。菜起锅,表面上看,混混沌沌,没有什么特别的样子。只有辣椒,历尽煎熬,黯然地深藏着,象独臂的杨过。而一口吃下去,就象咽了一团火,从嘴唇,舌头,喉咙到胃,所有沉睡的感觉瞬间苏醒,熊熊燃烧起来。
  吃罢,淋漓畅快,五味皆空。如果你曾在夜半出了迪厅,就会明白那时节的感受,头脑里犹自轰然作响,却已神魂不属。
  不是一类人最好别在一桌吃。道不同,彼此都是折磨。居家倒也罢了,在饭局上,没有辣,格外难以忍受。曾跟甜蜜美女出差同行,她在那边厢浓甜浅酸,巧笑倩兮,我在这边厢心不在焉,无精打采,看着一桌菜懒得下筷子。过尽千帆皆不是,那种失望,如同少年参加期盼以久的聚会,自己暗恋的人却没来。
  据说五味之中,只有辣不是真正的味觉,而是一种痛。对了减轻痛感,人体会分泌一种负责快乐的物质。痛得越狠,快乐越多。所以酸甜苦咸都有极致,多了就不行。而辣永无止境,承受没有极限。
  辣是一种痛,辣是一种瘾。境由心造,辣由心生,易沾难戒。青春的热情可以冷却,爱辣却无药可救,只能由得它越来越辣,越来越痛。
  十三姨教黄飞鸿学英语,有句著名的“爱老虎油”。说不出的我爱你,成了老虎油。我倒觉得换成辣油更象一点,爱辣油,少年不知情深浅,一口吞下,欲罢不能,为燃烧的五脏六腑,迸出眼泪。
  花好月圆
  今天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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