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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城-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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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友松虽说没读过几天书,却很喜欢读书。早先没书读的时候,他连别人扔在地上的纸片也要拾起来读,只要是上面写了字的。现在条件好了,书也多了,反而看不过来了。但他再忙每隔不久也要上一趟书店,买些新书回来。他从来不看那些告诉你怎样做生意的书,那都是最不会做生意的人写的。他最喜欢看的是名人传记,对着书上的人和事,他不断地琢磨自己,琢磨人,越琢磨越觉得有意思,人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人都有很多类似的感慨。
黄岚看见方友松一直看着窗外,便放慢了车速,说:“老板,我陪您下去走走?”
方友松说:“行。我下去走走,你先回去吧,早点休息。”
黄岚早就摸透了方友松的性情,也就没有勉强,自己开着车先走了,走出了老远又顽皮地揿了一声喇叭,方友松在心里骂了一声鬼丫头,撅起嘴来笑了笑。这姑娘总能让他感到开心,书上常说的那种七窍玲珑心,大概就是长在这种女孩身上吧。他叹息了一声,转过头来往树林深处走。脚步很轻,几乎做到了蹑手蹑脚的程度。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得这样轻。
这里离北门渡口已经不远了。月亮很好,仿佛把他这几十年度过的夜晚都照亮了,几十年都在一瞬间静静地呈现了出来。只有从岁月深处走出来的人,才能感觉到江南月夜的辽阔与惆怅。这一刻方友松感觉自己看什么都是清楚的。但他的眼神却定住了。他隔着一片轻拂的柳丝,看见了北门渡口那边一个伫立着的身影,模糊而又虚幻。他又看了看,就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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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城 第十一节
那模糊而又虚幻的,的确是方世初。
方世初来到这里或许是为了重新找回对父亲的信仰。父亲在他眼里不仅只是变得生疏了,而且整个形象正在可怕地坍塌。他不想这样,他要让自己相信母亲的死只是一次正常死亡。他很清楚自己的怀疑意味着自己对父亲已经完全失去了信任。可他又不甘心,他无法面对这样的残酷,他不想让心灵深处的天平彻底倾斜。
白日里十分繁忙的北门渡口现在已经冷寂下来了。最早它是三国时东吴大将鲁肃为训练水师建筑的一座军港。古代的石匠把整块的石头分切成条块,沿陡峭的湖墸缕唐觯酵拢髟绞峭募保钡浇裉欤不髀胪返纳粢谰杉ぴ健⒏樟遥倘绻糯谋曛脖膊痪叵熳拧R桓鋈嗽诩啪驳囊雇碜呓胪罚蝗惶苏庀焐慊岣芯醯阶约罕灰还晌扌蔚牧α客耙煌疲菇硕嗌倌昵暗耐吕铩�
父亲那时候就是在这里背脚的。方世初没看见背脚时还不知那是多累的活儿。一次,父亲有一个多月没回家了,娘不放心,带着他来看父亲。方世初一下渡船,就看见一个深深地伏下去的宽厚的背脊,是父亲。另有两个汉子正在往他背上码货。两个汉子抬起来压得手直发颤一麻袋谷子,不是平稳地码上去的,是呼的一声凭着惯性甩上去的。父亲的整个身子往下一挫,眼看就要趴下去了,却又像强有力的弹簧一样弹了起来。紧接着又是呼地一下,又一麻袋甩上去了,父亲仍然在深深地往下一挫后又站稳了。但这时已看不见父亲,只看见一座山似的东西缓缓地向码头上挪动,码头上那一摊摊的浊黄的水渍,沿着缓坡向大湖里流去。看不清这水从哪里流来,或许就是从父亲这样的脚夫身上淌下的吧。
方世初仰起头来看着,看见父亲的体力渐渐不支了,他赶上去,想帮父亲一把,可他太小了,手够不着父亲肩上的袋子,他就踮起脚来,伸长了脑袋去顶。脚夫们看了,都夸这孩子孝顺,都羡慕方友松养了这么个懂事的好儿子。方友松无形之中就觉得肩上的重量减轻了不少,每次,他把肩上的货物一卸,伸手一拉,就把儿子紧紧地拉在怀里。怀里拥着儿子,心里仿佛就踏实了。
方友松说:“儿子,你看见了,爸的力气大不大?爸有的是力气。爸不会让你饿肚子,爸会把你养高,养壮,养成爸这样一个汉子。”
方世初使劲地点头,“爸,等我长大了,我就来背脚,再也不让你背了。”
方友松说:“儿子,那我就白养你了。你得好好念书,一辈子也别背脚。”
方世初天真地问:“爸,你背脚就是因为没好好念书?”
“对,对!”方友松哈哈大笑,大笑着直拍儿子的小脑袋瓜。他笑着时,方世初却分明看见,夕阳的余晖把他眼里的泪水照亮了。
方世初后来渐渐明白了,父亲不是没好好念书,而是根本没有书可读。那时父亲对读书的渴望,以及想变成另一种人的渴望,以方世初那样幼小的心灵自然是无法理解的。等到他终于能够理解了,父亲却在他快要追上时突然又走远了,又蹭上了一个更加难以理解的高度,更加高深莫测,就像他小时候想要伸手够着父亲的高度却怎么也够不着,踮起脚尖伸长了脑袋也够不着,他仍然只能仰视父亲,一个仿佛把头伸进了云端之上的父亲。
身后传来一声轻咳。方世初下意识地回过头去,这才看见在他身后已默然伫立了许久的父亲。他一时还有些茫然,他不知道是从自己脑海里走出来的一个父亲,还是一个真实的父亲。他忽然间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
“爸!”这是他从澳洲回来后第一次开口叫父亲。
看得出方友松有些感动,他走了过来,把一只手放在了儿子的肩膀上,差不多是像兄弟一般地把他挽住了。
这样一个地方,无疑给父子俩营造了一个巩固感情的环境。
“是该经常到这里来看一看的。”方友松说,“我也常来这里走走。”
方世初却再次变得沉默了,刚才那一声爸,他好像叫的是自己想象中的父亲,而对于这个真实的父亲,尽管那么亲热地挽着他的肩膀,他仍旧觉得隔着万水千山。
他感到自己的眼皮在往下耷拉,又看着自己的脚尖了。
方友松低声问:“想好了没有?”
方世初说:“想好了。”
方友松说:“那就好,你来公司里干吧,爸爸真希望你能帮帮我。就像你小时候那样,尽管帮不上爸爸什么忙,但只要你把脑袋伸长了,把手一举起来,爸爸就感觉到自己的力气比平常多了好几倍。你没有力气帮爸爸,但你的心是想帮爸爸的,儿子,是你的心,给了爸爸力量。”
方世初的脸上竟然有了一丝笑意。
方友松又问:“你是怎么想的?是给我当助理,还是带一支基建队?”
方世初说:“我想好了,还是先回澳洲吧,把书念完,拿到了学位再说。”
“好,好,儿子,你终于为自己作出一个正确的选择。”
方友松有些喜形于色了。但他很快就把脸转向了目光照不到的地方,不想让儿子看到自己的表情。这一个动作无疑有正在掩饰什么的嫌疑,方世初立刻就觉得他好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在瞒着自己。方世初心里又有什么乱窜起来,忽然间感到自己上了当一样。
“什么时候走?爸爸给你饯行。”瞧瞧,更急了不是?
方友松如此急切,让方世初又一下警觉起来,瞧,几乎是迫不及待了!方世初没吭声,但冷冷地,扒掉了父亲的手,没让他继续放在自己肩上。许久,他一直都看着那个大湖发呆了。视线一片模糊,脑海里也一片模糊。
有一种气味是如此浓烈,方世初嗅到了。
他隐约觉着,这可能是他一辈子都要面对的味道。
梦城 第十二节(1)
这世上,父与子仿佛都是天敌,那种血缘关系是微妙的,很少有儿子和父亲能搞到一起的。这是否意味着,一个人长树大的儿子在心理上给做父亲的构成了某种威胁?总之,高侃和他父亲高佑民也是一对前世的冤家,他很早就从这家里搬出去了。不过,他虽没跟父母住在一起,但有打开这扇门的钥匙。但如果没有什么他自己觉得十分重要的事情,他是轻易不会打开这扇门的。
轻轻一拧,门就开了。高侃立刻看见,他父亲高佑民的胆结石又犯了,正斜躺在沙发上,用电视遥控器死死地顶在胁下,却忍受着痛苦一声不吭地收看中央电视台正在直播的一个什么会议。这种电视会议往往都要宣布什么重大内容。但会议和胆结石联系在一起,却让高侃一下子感受到了双倍的痛苦。他觉得他这个父亲真是很不幸。很快,高侃又发现,父亲脸上的皱纹明显比过去多了,头上也多了几根白发。
叶淑英刚给市一医院的何大夫打过电话,看见儿子进门,连忙喊:“小侃,你赶快开车去接何大夫一下。”
高佑民说:“算了,我这是阵痛,一阵就过去了。人家何大夫刚下班,就别麻烦他了,他又不是我的私人医生。”
“老高!”叶淑英提高声调埋怨了丈夫一声,“你以为你病得还轻啊。”
高侃正不知听谁的好呢,母亲又给站在门口犹豫着的他递了个眼色,示意他快去。高侃正要出门,背后又传来父亲的一声:“高侃,回来,我还有事要问你呢。老叶,你给何大夫再打个电话,叫他别来了。我好了,不痛了。”说罢,他从胁下抽出遥控器,随手就把电视关了,然后就看着高侃了。高侃很紧张,每次父亲问他什么,就像审问一个罪犯。他的脑子开始急速旋转,琢磨这些天干的哪些烂事是父亲有可能知道的。这火药味儿叶淑英也感觉到了,她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拧了一条热毛巾过来,给高佑民揩额头上疼出来的一层汗珠子,这是一个做妻子和母亲的女人能扮演的角色,她给高佑民的及时降温是必要的,“你呀,真拿你没办法,也太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了,活到这岁数怎么就还没活明白啊,官运暂时的,钱财身外的,只有身体才是自己的……”她抹个不停,也数落个不停,高佑民不耐烦地把她推开了。
高佑民说:“你要明白这个就好了,别只挂在嘴上说,要从心里明白。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有病我会去医院里挂号,就诊,别动不动使唤人家何大夫……”
“人家不是关心你嘛!”叶淑英委屈地一拧身子,嘴里好像还哼了一句什么,就气呼呼地钻进里屋去了。
高侃嘴皮子不赖,本来想对父亲说几句知冷知热的体己话,一看父亲这个态度连母亲都差点气哭了,他一时也不知怎么启齿了,心里也有些诚惶诚恐,站在那里都显得有点傻了。
“坐!”高佑民拍了拍自己身旁的沙发,要儿子挨着自己坐。他想让儿子打消顾虑。这让高侃心里咿呀了一下,铁血父亲竟然显出如此温情的一面,高侃真是有点受宠若惊了,他试探着把半个屁股挨下去,仿佛那沙发是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盆子。这罕有的温暖他一时还无法消受。
“爸,啥事?”他抬起眼睛,看了父亲一眼。
尽管和父亲挨得这么近,高侃也依然保持着一种警惕。他怕父亲,是从心里怕。小时候他可没少挨父亲的打。这么多年了,高侃一看见了父亲还觉得浑身都疼。其实父亲抽他的那根皮带早就不知扔哪儿去了。但有些东西是永远也扔不掉的,譬如说对父亲的恐惧感,如果不是有事来求这个老魔头,高侃是轻易不敢回这个家的。但今天,真是怪了,父亲的眼里洋溢着一种老山羊般的慈祥,慈祥几乎把他完全都笼罩了。高侃一瞬间突然有一种异常不祥的预感,父亲是不是快要死了?只有回光返照的人才会有如此祥和的目光。 txt小说上传分享
梦城 第十二节(2)
高佑民又对他儿子笑了笑,高侃也对他老爸笑了笑,你笑我也笑。两个人就这么傻傻地笑了一会儿,高佑民突然说:“你干了一件好事啊高侃!”
高侃心惊肉跳,不知自己干的哪件事又让他爸知道了。
高佑民又说:“什么时候把我那宝贝孙女带回来看看。”
“爸,您,您……说什么啊?”
高侃虽说三十岁了,可还没结婚呢,连个正儿八经的未婚妻也没有,他从哪里给父亲弄个宝贝孙女呢?他想,八成是自己在外面夜夜做新郎的事让父亲知道了,一个三十岁的健康男人,又是这么个风光旖旎的时代,这种事高侃自然是少不了的。不过,高侃怎么想,也想不出有哪个大姑娘给自己养下个私生子啊。难道……还真的出了什么纰漏被人告到父亲这里来了?
高侃在额头上抹了一下,抹了一手的冷汗。
“我是说孤儿院里的那个小女孩。”高佑民说,“你不是在那里认养了一个女儿吗?是你女儿,还不就是我的孙女。”
高侃总算听明白了,这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觉得一天的云都散了。
高侃的确是在孤儿院里认养了一个女儿,小丫头叫盼盼,一个眼睛很大的还不到一岁的弃婴。认养了但并不用带回家,只是记在自己名下,每隔不久以父亲的名义去孤儿院看看,买点吃的喝的穿的带过去,再给孤儿院一点钱。现在有很多当老板的都乐意这样做,还有些不愿意认养孩子的,就去动物园认养动物,认养一只金丝猴、一只熊猫或一头憨态可掬的小象,挺好玩的,傻丫们还都觉得你挺有爱心,又花不了几个子儿,每个月少喝一瓶五粮液就足够了。不过高侃还真是喜欢上了自己名下的那个小盼盼,养出感情来了。每次一去,盼盼就扬着两只小胳膊要他抱,长长的睫毛像蜂鸟的翅膀一样扑腾有声。孤儿院的阿姨告诉他,再过不久,囡囡就要开始说话了,说不定他下次去就会叫他一声爸了。高侃心里美滋滋的,一个天真无邪的小生命确实可以给人带来美妙的温存。高侃只是没想到,这么一件小事,连自己日理万机的父亲也知道了。他今天对他这样好,就是因为这件事啊。好,好事。高侃一下就占了心理上的优势,可以变被动为主动了。高侃要把戏做足,把优势发挥出来。
高侃突然谦虚起来了:“这事我本不想告诉您的。不就是救助了一个孤儿嘛,换了别人,也会这样做的。”
高佑民连连点头,很是赞赏。高侃见父亲的情绪调整得差不多了,就慢慢开始收线。
“爸,您那么忙,那么多大事要做,怎么连这件小事都知道了?”
高佑民脸一板,说:“这可不是小事啊,一个小姑娘把她的生命都托付给你了,你可千万别当儿戏,养个人可不是养个宠物养只小狗小猫,这也是爸要叮嘱你的。你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嘿,小子,别以为你长得人长树大了,我就不知道你了,你做了啥好事、坏事,肠子肚子里的事,都逃不过老子这双明察秋毫的眼睛。”
语气虽是警告性的,可里面透着一个父亲亲昵的幽默。高侃当然也不相信父亲的眼睛有那么神,能把他做的啥事都看清楚,肠子肚子里的事都能看清楚,哄小孩呢。他不禁想起了网络上的一个笑话,一天有一只老虎追一只螃蟹,追着追着螃蟹不见了,老虎回头发现树上有一只蜘蛛,老虎笑着说,你以为你上了网,我就不认识你了!父亲大概就是这样一只自以为聪明的老虎吧。高侃觉得今天倒是个机会,可以和父亲过过招,看到底谁比谁聪明。这样想的时候他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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