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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三国-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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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说,蔡邕不会不了解那个有豺狼食人之心,怀不轨叵测之意的独夫民贼,不会不明白这样的官是做不得的。但是,董卓托人捎话过去:“我是会杀人的,你不来作我的官,我不但杀你,还要杀你的一家!”在军阀的淫威之下,为了保住脑袋,蔡邕遂“偃蹇”。生死关头,士常常选择好死不如赖活的苟且之计,也许还不能称之糊涂。但蔡邕当真的做起官来,为董卓划策进言,很难说是他的聪明,还是真正的糊涂了。
  其实用蔡邕,是董卓听信他女婿李儒的建议,这个狗头军师要他“擢用名流,以收人望”,本来不过是做做样子的。蔡邕完全可以虚与委蛇,像司徒王允,虽照样在朝,却在用连环计图谋董卓;或者像后来的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但他到了洛阳以后,《后汉书》说董卓“三日之间,周迁三台”地提拔重用,这让他受宠若惊。
  所以天怒人怨的董卓被王允定计伏诛,暴尸市中,人人争食其肉的时候,蔡邕“不为国庆,反为贼哭”,在那儿俯尸不起,这实在是绝不能原谅的糊涂了。被捕以后,他竟然说,大义他是知道的,向背他也是明白的,“但一时知遇之感,不觉为之一哭”。
  明知自己错,但振振有词,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大概连最后一点聪明,也丧失了,于是被缢死狱中。
  好动感情,是知识分子的致命伤,一旦感情用事,便会部分地或全部地失去理智。蔡邕肯定是无可救药地彻底糊涂了,所以明知董卓死有余辜,才定要这样感情冲动一下的。不过,他不像有些聪明人(这样的士是屡见不鲜的),躲得远远的,赶紧划清界限;或者,杀回马枪,检举揭发以立功赎罪;或者落井下石,死咬一口余党,求自己解脱;或者,标榜先见之明,早就是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勇士等,拿他人的血,来洗净自己,然后衣冠楚楚,脸一点也不红地招摇过市。
  

蔡邕之死(2)
假如前提不是董卓的话,这种士的不够聪明或者实在糊涂之处,似乎也不应该受到责备的,不知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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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子不足与谋
一个傻瓜提的问题,十个聪明人也回答不上,这是一部电影里的台词。但是,一个有作为的人,和一群窝囊废或者脓包蛋,合作做一件事的话,成功的希望等于零,且不去说,而且绝对有被这些合作者气晕过去,气得死去活来的可能。
  曹操终于发现,他错了。第一,他订错了目标。第二,他选错了伙计。他发起的这场###董卓的轰轰烈烈的联盟,还没有正式交锋,就分崩离析了。一气之下,单枪匹马,追杀下去,荥阳一战,被董卓打得差点送了小命。败退河内之前,愤愤中所说的这句“竖子不足与谋”,反映了他内心的一种觉醒。他决定,和这帮狗咬狗一嘴毛的合作者分手,自己干自己的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曹操挥师山东,跳出是非地,实在够英明的。
  在《三国演义》中,曹阿瞒是个被否定的人物,在三国戏的舞台上,他是个涂大白脸的角色。白色,在脸谱里是奸邪的象征。曹操是很奸诈,很毒辣,杀人不眨眼,但是,他在汉末蜂起的群雄当中,却是最出色的人物。他反对引外兵诛宦官,对何进说:只需一狱卒,足矣。说明他的见识。只身行刺董卓,随机应变,得以逃脱,说明他的果敢。组织过讨卓联军,汇集十八路诸侯,说明他组织才能。
  但没想到,竖子不足与谋,于是这个枭雄,意识到汉室凌迟,朝廷衰落,日暮途穷,无力中兴。曾经寄予众望的诸侯领袖人物,所谓的四世三公名门之后有相当号召力的袁绍,不是成事之辈。其他庸碌无能,则更等而下之了。
  俗话说,跟着鸭子学走路,早晚落个罗圈腿。同样,若不逃避庸俗,也必然会被庸俗腐蚀。曹操与这些胸无大志,只知蝇头微利的人,义无反顾地决裂,表明他思想的成熟。遍顾宇内,有大志向,有大作为者,舍我其谁?肯定是曹操在兖州养精蓄锐时的精神状态。
  这是曹操一生中重要的思想转折点。他在《蒿里行》一诗中这样回顾的:“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势力使人争,嗣还自相戕……”说明他是站在更高的角度,审视自己在历史的这一页中,该扮演什么角色了。
  他不再以作一个兵强马壮,举足轻重的一方诸侯,在逐鹿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盟主,代替袁绍的位置就满足的了。他的力量,他的雄心,他面临的大好机遇,和董卓挟天子威令不臣的启示,他把他的目光注视到一个新的高度,身在山东,西望长安,问鼎九五,已不是什么非分之想了。所以,他不参与袁绍、公孙、韩馥的夺地抢权之争,在一旁冷眼旁观;也不像马腾、韩遂兴勤王之师,讨贼杀敌,宁可坐等其变。那种十八路军马会盟,把袁绍推为盟主的事,他是敬谢不敏的了。
  他要自己单干了,由此招贤纳士,扩充实力,帐下文有谋臣,武有猛将,俨然一番立国气象。当荀文若弃袁绍投奔他时,他说的“此吾之子房也”,分明表现了他以汉高祖自诩的胸襟。
  一个有志者,必有不怕孤独的勇气,才能走出重围,别开生面。所以,有雄图大略的人物,不但要有超凡脱俗之思路,去陈趋新之行径,敢作敢为之胆略,不羁一格的作为,还得有逃避庸俗包围,不与竖子为谋的决断。曹操所以能成大事,就在于他的及时觉悟,另谋出路,否则,他和那些鸡争鹅斗的诸侯,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学会跳出去,站高点,思想飞跃一步,不也有益于我们每个人的事业吗!
   。。

罄竹难书的董卓(1)
在一般人心目中,董卓是和吕布、貂蝉连在一起的。舞台形象是大花脸,将军肚,粗声浊气,酒色之徒。一见貂蝉,马上表现出一种性的高度亢奋状,哇呀呀地冲动起来。那急不可耐的下三滥的样子,充分刻画出一个绝对粗俗,绝对低档,但有权有势的头面人物形象。
  董卓,“豺狼也”,这是他同时代人对他的评语,充分说明他的恶本质。好色,只是他的一个侧面。一个人,混到了拥有极大权势的地步,弄个把女人玩玩,那就是无伤大雅的小节了。史书通常都不记载,只有小说家差劲,总抓住大人物这些小地方做文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是一部讲权谋的书,全书的第一个计,就是“连环计”,就是用女人来诱好色之徒上钩的计。中计的恰恰是董卓,于是编成小说,编成戏文,他和吕布都成了爱情至上主义者,为貂蝉差点要像西洋人那样决斗。明人王济写过一出戏,叫《连环计》,是昆曲,也改编成为京剧过,不知是否为拥有性特权的大人物所不喜欢,这出戏后来很少上演。
  其实,董卓一开始,并不是个完全充满兽性的杀人狂。
  史书称他“少好侠”,“有才武”,但是权欲和贪婪,复仇与疯狂,和他长期在西北地区,与羌、胡少数民族周旋的影响,他本是粗鄙少文的一介武夫,在不停的厮杀格斗的局面下,残忍不仁的性格益发变本加厉。所以,他成为长期独霸一方的西北王,谁也不买账。
  灵帝中平五年,中央政权觉得他挟权自重,有异志,要他将兵权交给皇甫嵩,调京城任少府,他推托不就。第二年,又调他为并州牧,仍要他把兵权交出去,他再一次抗命。就在他任河东太守期间,恰逢黄巾事起,他不得不奉命征剿。可是,他这支部队,屠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和边民,是既残暴又凶恶的虎狼之师。可真刀真枪上阵,他和他的队伍,几乎不堪一击,被黄巾打得一败涂地。
  他因此获罪,很倒霉了一阵。
  所以,何进听了袁绍的馊主意,调他进京清除十常侍的命令一到,正中下怀,他带着队伍由河东直奔洛阳,这下子他的大报复,大泄愤的机会可来了。谁也挡不住他,他一张嘴,就杀气腾腾:“昼夜三百里来,何云避?我不能断卿头邪?”
  这也是我们常常见到的,那些一朝得意,睚眦必报的小人嘴脸了。
  老实说,这类小人是无论如何不能靠自己的真本事真功夫真能耐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的,可是他们又非常之想得到这一切,只能靠非正当手段或凭借外力去攫取。谁叫何进、袁绍给他这个机遇呢?可在此以前,这些吃不着天鹅肉的癞蛤蟆,心痒难禁,手急眼馋,日子难过,痛不欲生。所以在失意的时候,在冷落的时候,在什么也捞不着的时候,在谁也不把他当回事的时候,那灵魂中的恶,便抑制不住地养成了对于这个正常世界的全部仇恨。若是一旦得逞,必定是以百倍的疯狂,进行报复。
  若是小姐身子丫环命,顶多有些自怨自艾,红颜薄命,无可奈何而已。但怕的是奴婢身子奴婢命,偏又有许多非分之想,于是,为达到目的,从卖身到卖人,什么都能干得出来的。
  董卓终于虎视眈眈地来到洛阳,开始报仇雪恨。
  他进到都城,第一件事,便是采取组织措施,先把少帝废了,把领导权夺在手中。废立,在封建社会里是大逆不道的行为,虽然想出了那些摆在桌面上的理由,其实是哄人的。包括这个可怜的小皇帝,兵荒马乱,吓坏了,回答他的话不如陈留王利落,促使他要立陈留王为帝的说法,也是一种借口。主要的是董卓对拥戴少帝的领导班子早就心怀不满,那些京官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整过他,因此他一得手,把皇帝换了。自然权倾朝野,为所欲为了。
  第二件事,他封自己为司空,为太尉,为相国,为眉侯,为太师,凡是能当上的官,他都要当,决不嫌多。这在心理学上叫做平衡补偿,而且文化层次愈低的人,愈追求感官上的满足。当官,要当大的,当一把手,谁也不在他眼里,赞拜不名,剑履上殿,膨胀到了极点。“我相,贵无上也!”他给自己这个“相”作了规定,是顶尖的,是最大的,谁也超不过去。他还要当尚父,当皇帝的干老子,比皇帝还要高一格。这当然也是无所谓的,有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权力,还不赶快过瘾?所以这些人迫不及待地抢官做,是在另一种危机心理支配下的行为。因为他们知道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倒台,不趁热把一顶顶乌纱帽戴上,一凉,怕连戴帽子的脑袋都保不住。这样,自然是花子拾金,先热乎两天再说,到第三天,居然还在手里,还属于他,便高兴得手舞足蹈。小人得志,通常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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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竹难书的董卓(2)
第三件事,便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徒子徒孙,沐猴而冠的升官图了。本来,物以类聚是正常的事,所以小人成伙,恶狗成群。人们说的拉帮结派,结党营私,都是不正派的人,最乐于采用的手段。给家人封官,给亲信、部曲、随从,乃至狗腿子们封官。除去论功行赏的意义外,更重要的是要把他的党羽,塞到每个关键岗位上去。
  所以董卓靠他的喽啰们作恶,他的喽啰们也倚仗他的保护,上下交征恶,倒霉的便是百姓了。
  《献帝记》有这样一段记载:“卓所爱胡,恃宠放纵,为司隶校尉赵谦所杀。卓大怒曰:‘我爱狗,尚不欲令人呵之,而况人乎?’乃令司隶都官挝杀之。”所以,对于这些和狗差不多的人,和人差不多的狗,能做出些什么好事来呢,还不了然吗?
  他对自己家人,就更不用说了,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封他的老娘为池阳君。“置家令、丞。”他的家宅俨然是一个小朝廷。“卓弟为左将军,封户侯;兄子为侍中中军校尉典兵;宗室内外并列朝廷。”都一下子抖了起来。很可惜,董卓的老婆究竟封了个什么娘娘,史无记载,查不出来。不过,失传的《英雄记》里有一段描写,似乎能隐隐绰绰地看到她在幕后操纵一切的影子。
  “卓侍妾怀抱中子,皆列侯,弄以金紫。孙女名白,时尚未笄,封为渭阳君。于眉城东起坛,从广二丈余,高五六尺,使白乘轩金华青盖车,都尉、中郎将、刺史二千石在眉者,各令乘轩簪笔,为白导从,之坛上,使兄子为使者授印绶。”弄出这样一个不伦不类,不合章法的场面,显然有女人争一份风光的动力在内。古礼女子十五曰笄,未笄,也就是说不到十五岁的女孩,再早熟,未必懂得要这种殊荣的。显然,这个场面是为了满足这个女孩的什么人的欲望,才安排的。除了董卓的老婆能指使他外,想不出别人有这大面子了。当然也有可能,董卓另有所爱,被貂蝉迷得神魂颠倒,不得不对他太太做出的姿态吧?
  以上三件事,虽是恶行累累,终究还是有范围的祸国殃民。但他所作的第四件事,大开杀戒,弄得无国无民,一片焦土,就成了千古唾骂、万劫不复的败类了。
  好像所有这类报复狂人,无论他得手以后,是一国之主也好,是一邦之长、一方之首、一界之头也好,不扫荡干净敌手对头,天底下只剩下他孤家寡人一个,他那心头之恨总也解不了似的。希特勒杀犹太人,十字军杀异教徒,就是这种杀红了眼的典型。
  董卓的恶行真是罄竹难书。
  他曾“遣军到阳城,时值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云攻贼大获,称万岁。入开阳城门,焚烧其头,以妇女与甲兵为婢妾”。
  “尝至眉行坞,公卿已下祖道于横门外。卓豫施帐幔饮,诱降北地反者数百人,于坐中先断其舌,或斩手足,或凿眼,或镬煮之,未死,偃转杯案间,会者皆战栗亡失匕筷,而卓饮食自若。”
  “卓获山东兵,以猪膏涂布十余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获袁绍豫州从事李延,煮杀之。”
  最大的罪行,莫过于董卓执意从洛阳迁都到长安大屠杀了,那是骇人听闻的焦土政策,三光政策,这种报复的疯狂性,令人发指。“卓即差铁骑五千,遍行捉拿洛阳富户,共数千家,插旗头上,大书‘反臣逆党’,尽斩于城外,取其金赀。尽驱洛阳之民数百万口,前赴长安。每百姓一队,间军一队,互相拖押;死于沟壑者,不可胜数。又纵军士淫人妻女,夺人粮食;啼哭之声,震动天地。如有行得迟者,背后三千军催督,军手执白刃,于路杀人。卓临行,教诸门放火,焚烧居民房屋,并放火烧宗庙宫府。南北两宫,火焰相接;长乐宫廷,尽为焦土……”
  等到孙坚逼进洛阳时,“遥望火焰冲天,黑烟铺地,二三百里,并无鸡犬人烟”。连曹操后来说起此事,还感伤不已的:“旧土人民,死丧略尽,国中终日行,不见所识,使吾凄怆伤怀。”
  

罄竹难书的董卓(3)
一座数百万人口的国都,最后只剩下数百户人家,董卓作恶之极,惨绝人寰。
  所以,这个报复狂董卓,终于恶贯满盈,被他的亲信吕布干掉了。死后,“暴卓尸于市。卓素肥,膏流浸地,草为之丹。守尸吏暝以为大炷,置卓脐中以为灯,光明达旦,如是积日”。匹夫董卓,他是想不到会有这样一个作恶必自毙的结果。
  因此,凡走极端到伤天害理程度者,最好摸摸自己的肚脐,是不是将来会有点天灯的可能?
  

以死谢国的王允(1)
有句成语,叫做“功亏一篑”。就是说,本来一件可以完成得很漂亮的事情,在最后一个环节上,出了纰漏,于是砸了锅。正如下棋,一着不稳,满盘皆输,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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