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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三国-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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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满盘皆输,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教训。
如果失败是因为客观形势的变化,那还可以叹一声“非战之罪也”,但很多不该失败的失败,往往由于决策者自身的,甚至是毫无道理的原因而造成,实在是不可原谅的。尤其是在感情上、性格上的难以理解的偏执,导致功败垂成,饮恨不已的结局,那就只好让人骂一声“活该”了。
在《三国演义》中,那个策划了连环计的司徒王允,应该说,就是这么一位典型的悲剧人物。他本来可以力挽狂澜,重振汉室,但由于他的偏执,倒给汉朝送了终。
当他单用一个貂蝉,同时拴住一狼一虎,令他们火并,设计除掉大军阀董卓时,显示出他具有很高的政治智慧。虽然这是危险的游戏,要拿脑袋作赌注的,但他玩得游刃有余,从容不迫,表现了此公不仅深明大义,忠于汉室,而且精于韬略,极善谋划。在他的精心调度和貂蝉的最佳配合下,完全利用时间差,造成董、吕的矛盾冲突。这个连环计,稍一不慎,两曹对案,便要穿帮泄底,到那时,无论董卓、吕布,是绝对不会给他好果子吃的。但在王司徒处心积虑、不露痕迹的安排下,不惮一兵一卒,作了十数路诸侯未能作成的事,看出他是个极有心机的人物。
此时的王允,确实是朝野公认的非凡人物。
天怒人怨的董卓,终于伏诛。“暴卓尸于市,天时始热,卓素充肥,脂流于地,守尸吏为大炷,置卓脐中燃之,光明达曙,如是积日。”(《资治通鉴》卷六十)食人民血肉者,得到这样一个点天灯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
作为老百姓,表达这种愤怒的感情,自是正常而且应该理解,甚至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但作为决策人,王允除卓有功,位居尚书,参与朝政,就不能只求泄愤,应从全局考虑,若像老百姓那样,恨不得对董卓食肉寝皮,以图解恨地凭感情用事,那必然就要走向自己的反面。
果然如此,上台第一件事,就是对那个曾经屈事董卓的大知识分子蔡邕,不依不饶,定要抓起来治罪。甚至大家要求利用他的才学,给一个修《汉书》的机会,王允也坚决不准。“卓既歼灭,自谓无复患难,颇自骄傲,以是群下不甚附之。”(《资治通鉴》卷六十)想不到一个明白人,转瞬之间,会僵化到不可圆转的程度,真是太感情用事了。他的政策是,凡随董卓者,俱属杀无赦之列,蔡邕只好死在狱中拉倒。
这样一来,朝野各阶层对他难免离心离德,起码也是敬而远之。当然,对读书人怎么摆布,通常,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很容易逆来顺受,谅也不会给他造成什么威胁。但是,对于董卓手下的李、郭、樊、张这些拥兵自重的武装力量,也采取了绝对不肯饶恕的态度,甚至他们派人到长安求赦,这个王允也断然拒绝。他万万不曾想到,这种感情上的偏执,实际等于给自己挖了坟墓。
本来,他应该抓住有利时机,联络诸侯,稳定大局,巩固政权,徐图进展,但是,也许他对于牺牲貂蝉这样一位情有独钟的美人,造成了心灵巨大的创伤,这种不可遏止的报复情结,遂酿成汉代不可收拾之灾祸。他灭了一个董卓,结果,出来四个更野蛮凶恶的董卓,最后,他只有一死了之了,再无别的办法。
这就是偏执的悲剧了,其实,恶党固不可宥,遗孽亦不可留,但是大树倒,猢狲散,慢慢收拾是来得及的。大赦天下,独不赦李、郭、张、樊,为渊驱鱼,促其生变,乃王允所作出的最错误的决策;其次,对于蔡邕附卓,不问情由,必收狱论死,也不免太过分了些,于是,所有的知识分子都不以为然。唆使李郭等杀进长安的贾诩,这位谋士所以出这个主意,站到王允的对立面去,能与他的偏执做法毫无关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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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死谢国的王允(2)
一旦把很浓的感情因素,掺杂进决策中,失去应有的冷静,就要犯错误了。
回想一下历朝历代的许多失误,除了天灾,更多的还是人祸,如果决策人物能够摒弃主观感情上的好恶喜怒,更尊重客观规律,也许可以减少许多悲剧的发生。最怕统治者患了那种偏执狂,错了不认错,错了还说对,错了还要继续错下去,那必然给老百姓带来深重苦难。
话说回来,即使普通人,过分的偏执,恐怕也并非为人处世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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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十(1)
曹操要和袁绍决一死战,信心不足。谋士郭嘉进十胜十败说,他分析了曹操拥有的十个优势及袁绍所具有的十个劣势。于是,才有曹操和袁绍的官渡之战。十,在中国人心目中,就是终极,完整,最后,圆满,无以复加,再也超不过了。
所以,到功德林吃斋饭,有一道菜通常是少不了的,那就是素什锦。所谓素什锦,就是用黄花,木耳,香蕈,豆丝,腐竹等主料,投入锅中,用香油炒制而成的素菜。但菜的成分,一定要够十种,才能算什锦。于是,胡萝卜,冬笋,青豌豆,香芹,面筋之类,也都是凑数入选之料。
外国人类似的菜,例如蔬菜沙拉,水果沙拉,也是用多种同类项的材料,混杂在一起,浇上沙拉油,端到桌上来的。但绝不会一定非要放进十种材料不可,多几种,少几种,是无所谓的。
对于“十”这个数字的过分在意,和过度的敏感,是纯属中国人的文化心态。十分的满意,十足的成色,十成的收获,十全十美的结果。“十”成了中国人心目中一种临界的极致境地。于是,扩而大之,中药的十全大补,中乐的十面埋伏,国画的十美图,古代人犯了罪的十恶不赦,连旧社会的上海,也一定要叫作十里洋场。这个十字,都意味着极限,再无法逾越了。
中国人喜欢十,讲十,十年寒窗,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十年辛苦不寻常,非一口咬定这个十不可。我不知道这样的绝对主义,形而上学的僵硬死板,是不是起到阻碍中国人思想的活跃以及开拓发展的不好作用?
已经达到了顶点,饱和,终结,完成的状态,人们还需要努力奋斗嘛?还有必要再去争取,再去开拓嘛?乾隆皇帝称自己为十全老人,因为他一生做了文治武功的十件大事以后,满足了。于是,从此也就没有什么作为了。
所以,对于中国人特别热爱的这个十,就要一分为二地看了。一定要到十,不达目的,不肯罢休,有其积极意义。但够了十,便不图十一,十二,不想取得更大进步,恐怕就有一点欠缺了。因为生活从来是不会停滞的,道路永远是向前的,人的生命没有结束,也不会有终点站的,所以,十,不能是努力的尽头。
这种十的情结,西方人一定不能理解。譬如杭州西湖的景致,不知从哪朝哪代开始立下的规矩,一定要凑足到完整的十这个数字,才觉得圆满。所以,我们从来没听说过西湖九景,也未听说过西湖十一景,一定是西湖十景,还画在折扇上,供游客选购。这样,大家也就受了十。于是,约定俗成,在全国所有能够构成景区的地方,都得想方设法找出十景,不够,挖空心思也编出十景来。
伦敦是古城,巴黎也是历史悠久的名都,但从来没见哪个英国人或法国人,编出伦敦十景,巴黎十景。
但北京,中国的首善之区,这十景当然更不用说是古已有之的了。“卢沟晓月”就是古都十景之一。那块石碑就立在卢沟桥的一端,是乾隆皇帝的御笔。这位皇帝的诗,写得不怎么样,但书法,却是不错的。由此可见,北京的十景是有年头的事了。所以,如今发展了的北京,自然更有新景的出现,为此,还征求群众意见,除去旧的十景外,另外再添新的十景。据说,已经定下来了,公诸报端。我不禁奇怪,选来选去,好像决策人还是跳不出中国人的老圈子,不能多,也不能少,仍是要十景。
为什么非十不可,决不会是为了记忆方便,还是着眼这个十的数目,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上。于是,划进这十景的是景,没划进的,哪怕再美丽再动人,也不算正式的景了。其实,北京城区里的二环、三环那些个巍峨秀美的立交桥,哪一座也称得起一景。逛过西湖的游客,或住在那湖光山色中的居民,谁不知道那“浓妆淡抹总相宜”的西子湖,触目的美景,俯拾即是,绝不止“柳浪闻莺”、“三潭印月”那十景的。
再譬如,选举十大杰出青年,投票十佳运动员,评定十大名模等活动,也必是以十来作为一个界限。其实,生活千变万化,人类千差万别,许多软指标的衡量标准,难免参差不齐。所以,评上的第十名和因为超过十而被淘汰的第十一名,说不定并无什么差异。同样,为了评足这个十的第十名,说不定倒是勉强凑数的。
说十(2)
这种非十不可的思路,是和中国人习惯于四平八稳的思维模式有关。十是完整,完整就好,如果不倡导实事求是的认真精神,就事论事的严谨态度,区别对待的工作方式,具体分析的思想方法,而强求这个十的一致一统一律的话,也会有极端和绝对化之弊的。
是十就是十,不是十,就不一定非十不可,这才是讲求科学的为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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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贬吕布
《三国志》评吕布说:“有狮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覆,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从历史的角度,这个评价应该说是准确的。但是罗贯中笔下的吕布,作为一个文学人物,就不仅仅是个褒贬,也不必存在褒贬的问题了。因为读者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只有信与不信的两种选择。而对于文学人物,经读者的再创造,便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和见解,绝非简单的褒和贬可以概括的。每个读者眼中的文学人物,都盖有读者本人的印记。
所以,古典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以后,不大容易获得读者认同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读者自己脑海里的人物形象,和银幕屏幕上的编导所推出的人物形象,存在着差距的缘故。
吕布在历史中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然而在文学中,在读者头脑中,却又并不是完全被否定的人物。这也许是文学的力量吧?在所有吕布戏中,那白铠白袍的小生一出场,甚至成了后世无数观众心目中的英武潇洒的明星。所以说,吕布是这部小说起首部分塑造得最为成功的形象之一。
为什么吕布能得到读者的这份宽宥呢?
第一,他骁勇善战,几乎无人能打败他;第二,他和貂蝉,英雄美人,而且还是一个至死不渝的爱情至上主义者;第三,无论如何,是他杀掉了恶贯满盈的董卓,为民除害;第四,辕门射戟,是吕布一生中的峰巅之作,救了刘备一命。包括他不杀刘备家小,包括他怜妻惜女,都说明他的性格的不是太坏的一面。
加之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极易上当,陈登几句话一说,主意就变了。甚至为曹操把他视作“饥则为用,饱则荡去”的鹰犬,沾沾自喜。大概中国人害怕莫测高深,就比较喜欢这个单线条的吕布了。
《资治通鉴》卷六十二,记述了他辕门射戟的过程,这是正史,而非演义。由此可见他不是一个毫无心术的人,也会用计的。而此计之荒诞,很带有吕布的性格色彩,以一箭而定和战,旷古未闻,而此儿戏一般的主意,居然成功,说明吕布是有把握为刘备解除厄难的。但想不到刘备在白门楼上,“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一句话,却断送了吕布的命。
按老百姓的看法,刘备就很不够意思的了。他临死前目视刘备曰:“是儿最无信者!”“大耳儿,不记辕门射戟时耶?”这番斥责在读者心里,便把两人的分量称出来了。
其实,从去除眼前的劲敌看,借刀杀人,提醒曹操记取丁原、董卓的教训,这句话够毒的,也起到作用。但从长远的战略目标看,让曹操养虎遗患,对刘备可能更有利些。可见这一时期的刘备,还不是十分地具有雄图大略,远见卓识。给吕布留一条命,将来倒霉麻烦的,必是曹而不是刘,何必劝曹杀吕呢?太短见了。看他后来叮嘱关、张“勿犯曹公军令”这句话,充分表现了他当时的甘心居下的心态。说明刘备固有知曹的一面,也有畏曹的一面,更有不敢与曹角力的一面。
同样,那个陈宫也未免过于感情用事,因为捉放曹后,曹操杀了吕伯奢一家,说了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名言,便对曹操恨之入骨,毫无圆通的可能。若是能够从长计议,权且劝吕布献城,难保曹操将来,不会成为董卓第二?因为对吕布来讲,背叛主子不过举手之劳,一点也不难的。如果那样,汉末的争霸局面,则未可预料了。
所以在读者印象里,吕布对于刘备,对于陈宫,并不太欠什么的,但确实是这两个人,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把吕布送上了断头台。因此,后世人对这位白衣白甲,手持方天画戟的将军,多一点同情,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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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鼓骂曹(1)
近代大学者陈寅恪先生说过:“夫曹孟德者,旷世之枭杰也。其在汉末,欲取刘氏之皇统而代之,则必先摧破其劲敌士大夫阶级精神上之堡垒,即汉代儒家思想。”所以,他杀崔琰,杀孔融,杀杨修,杀祢衡,从肉体上的摧破,是最彻底的消灭法了。
他先后杀掉好几位很有代表性的文人,那个祢衡,虽然不是他亲手处置的,但也是被他采取借刀杀人的办法,把这个击鼓骂他的文学新秀砍了头,账当然得算在他的名下。千古以来,这位大人物在迫害文化人方面的名声,是不算甚好的。因为作家有作品,有读者,有传之久远的可能,若非独夫民贼,一般的统治者,举起刀的时候,就得考虑考虑后果了。
其实,曹操算得上是个作家,而且还是大作家,他的诗文写得比崔、孔、杨三位,怕还要出色一些。至少可以说是气势非凡,大家风范,毛主席都赞他“东临碣石有遗篇”。但是,作家要收拾起作家来,自古以来,是不大温柔的。尤其是拥有一定权柄的作家,那生杀予夺的无情,是相当厉害的。因为,一旦处理什么事情,那嫉妒之心介入其中,就必然有扩大化和过头过火的弊端了。而文人的嫉妒,特别那些写不出或写不好作品的作家,则尤以为甚。下起刀子来,也必然是更心毒手辣的。
要用今天的医学观点看,汉末的这位文学新秀祢正平的表现,是有一点狂躁型精神方面病症的,这也是自负其才,而不得如其所愿的郁闷结果。他怀揣一张名片,来到许昌,以求闻达。大概本以为京华冠盖,一律要向他这位有可能获诺贝尔奖提名的新秀作家,脱帽致敬的。
这也是稍为有了一点成就的文人,马上就会自我膨胀,压根儿没有办法医治的毛病。在当今的文学界中,一下子把自己封成世界级的中国首席作家,印出帖子,到处广告,贻笑大方者,也是有的。
然而,直到祢衡这张名片在口袋里揣烂了,连名字的烫金也磨掉了,也无人买他的账。一是他看不上人,二是人也看不上他,“既而无所之适,至于刺字漫灭”(《后汉书·文苑传》),所以,他心理就不甚平衡,狂病也益发地加剧了。
“是时许都新建,贤士大夫,四方来集。”正在形成一个新的政治文化中心。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逐步培植扩大势力,他的对立面自然也在网罗人才,积蓄力量。孔融一直是跟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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