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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的肖像画-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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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等了很久,没有任何人回答。

    他局促的笑了起来,朝我们看了几眼,灰溜溜的说:“这懒汉,准是跑哪儿喝酒去了。”又大声嚷了几遍,确信别墅内无人应答。他气冲冲的用指纹开了门,我们踏入别墅之内,我隐隐感到一股暖流瞬间包裹全身。

    安邦德大声说:“整栋别墅虽然宽广,但加热系统从启动开始,抵达正常温度,仅需一分钟的时间。只要我们一踏进别墅,电脑就会自动进行各种安排。”

    我们啧啧称奇,走了进去,他领着我们走到客厅之内,我们这才看清这客厅也装饰的离经叛道——红色的围墙,风格狂野黑暗的雕塑,尖刺和利刃组成的吊灯,十字架和骷髅装饰的壁炉,挂在墙上的画也都内容荒诞。

    他笑着说:“诸位,你们千万不要害怕,我这人平时就喜欢收集一些中世纪风格的东西,比如这些雕塑和画像,比如吸血鬼的牙齿和狼人的皮毛。”

    缇丰王子装出不安的模样,他说:“安邦德先生,你为什么会有这样古怪的爱好呢?”

    安邦德见他惊慌,顿时紧张起来,小心翼翼的说:“雪儿小姐,你可千万别因此产生偏见,我虽然喜欢这些东西,但我这个人还是非常热心的,而且没有怪里怪气的念头。你只管放心,放一百个心吧。请坐,请坐,让我稍尽地主之谊。”

    说完,他一个健步,在咖啡机前头按下按钮,不一会儿功夫,他端着一个大盘子走了上来,盘子上放着热咖啡、热饮料以及各式各样的名酒。

    他让我们随意,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冲我们举了举酒杯,大喝一口,望着缇丰王子,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说:“雪儿小姐,你们既然不知道檀香木节,为什么要来到这儿呢?”

    缇丰王子说:“当然是为了旅游,我听说山脉背后有一个闭塞而又美丽的小镇,所以就带着我的朋友一起过来玩。”

    安邦德用力点头,说:“请允许我冒昧的问:您看起来是如此超凡脱俗,几乎让人以为您是某国的公主,或是豪门的女儿。可为什么您的朋友都是些本国人呢?”

    缇丰王子说:“我由于工作关系,恰好在本国定居,因而认识了这些朋友。”

    安邦德自然又一阵附和,嘘寒问暖,旁敲侧击,想要从缇丰王子嘴里多挖掘些讯息。他毫不遮掩对缇丰王子的兴趣,甚至有些冲动,几乎对咱们这些人视而不见。看来这人性子外露,不懂得作伪,而且急功近利,一旦认准目的,便绝不会有半点犹豫扭捏。

    安邦德问了一会儿,见缇丰王子对他不冷不热的,似乎不怎么看重他的金钱与豪宅,若不出奇制胜,只怕这女孩儿也不会把自己放在心上。他眉头一紧,眼珠一转,又露出矫饰的笑容,神秘的说:“诸位,其实除了商人之外,我还有一个隐秘的身份,今天与你们投缘,我索性告诉你们一个惊人的大秘密吧。”
十一 火玫瑰
    我们皆渴望着一片方寸之地,一角容身之所,只要能提供温暖的床铺,私密的空间,和睦的氛围以及明亮的灯光,那便足以满足我们漂泊的心,即使惯于黑夜的血族怪物也不例外。

    但在这样拥簇的小镇上,游客熙攘不绝,四处人满为患,想要找到住处,只怕难如登天。

    我朝窗外望望,苦恼的摇了摇头,朗声说:“若是在小镇之外的村庄,说不定还能租到房间,但那至少也在二十公里之外,需要驶过盘旋山路。”

    无策低声问:“面具先生,你突然这么大声做什么?”

    我再度提高声音说:“在下耳朵突然有些塞,故而不得不高声喧哗,还请诸位见谅。只不过咱们运气太差,千里迢迢而来,居然陷入这等困境,如若找不到住宿,只怕要流落街头了。在下这粗鄙男儿倒还罢了,可雪姑娘这般花容月貌,细皮嫩肉,如何受得了这般折腾?”

    缇丰王子目光冰冷,朝我直视,说:“你闭嘴,我心情不佳,你这样吵闹,让我更心烦啦。“

    他话没说完,旁边突然走过来一位穿着滑雪衫的中年人,他也是本国人,大约四十岁左右年纪,一头短发,脸型硬朗,体格健壮适宜,中等身高,看起来平时经常运动。

    但他穿着一袭黑色的外套,胸前挂着一个骷髅的标志,手上戴着银手镯,耳朵上套着血红的耳环,眼睛中有红色的隐形眼镜,满是哥特之风的打扮,模样古怪而怵人,不过他似乎并不是尸鬼,也不是血族,不知道是什么来头。

    他发出爽朗的笑声,伸出手掌,说:“诸位本国的同胞,很高兴在这异域的小镇遇到你们。”他中文说的有些不流利,听起来像是在念剧本,似乎他在国外生活了很长时间,因而将本国的话说的异常生硬。

    我们陆续与他握手,缇丰王子此刻穿着女装,不便开口,我于是说道:“这位兄台,咱们见着你,心中也着实高兴,想不到在这般偏远之地,还能见到这故土之人。”

    他听我说话文绉绉的,更是勾起了他怀旧之情,他说:“我之前听见你说的两句话,你们是不是在这儿找不到旅馆了?”

    我连连点头,大声叹气道:“这鬼地方,连个旅馆都找不到,真不知道要办什么鬼节日。”

    他笑着看了我们一圈,目光在缇丰王子美丽的脸上逗留了片刻,露出不易察觉的惊讶之色,他说:“我名叫安邦德,是一位很早就出国经商的乌克兰籍华人,这是我第三次来到艾伦堡参加檀香木节啦。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游客总是特别多,尤其是今年,是十年一度的点燃玫瑰之火的日子。”

    陆檀问:“檀香木节?玫瑰之火?”

    安邦德忽然压低声音,神秘的说:“这节日除了周围这些北欧国家,很少传到外面去,即使现在网络如此发达,这节日也只不过口口相传,因而很多人仅仅以为这不过是传说罢了。加上这小镇离市区又远,交通不太方便,因此能来参加这节日的人,都算是非常幸运。尤其是你们这些误打误撞的,更可以说是中头彩般的运气了。”

    陆檀兴奋极了,伸出小手,装作不经意的握住安邦德的手,用充满童趣的语气问:“这节日到底是什么名堂?”

    安邦德露出一丝情动的神色,柔声说:“小妹妹,你们不知道,这檀香木节是艾伦堡独一无二的节日,由来已久,起源一直可以追溯到黑暗的中世纪。这檀香木节庆祝古代欧洲的某个重大的活动,要举行热闹而美丽的仪式表演,而这玫瑰之火仪式更是充满奇幻色彩,简直可以说是魔幻般的神迹。我也仅仅是听我的老爸说过,却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呢。”

    陆檀挪动身子,靠在他身上,嬉笑着说:“他们的仪式是什么样的?”

    安邦德喉咙有些发痒,咳嗽几声,偷偷在陆檀的腿上摸了一把,陆檀装作不知,脸上的笑容愈发诱人了。他俩互相逗趣了一会儿,安邦德说:“据说,在几个世纪以前,艾伦堡的领主是女巫狩猎最坚定的拥护者,他声称饱受女巫法术的折磨,以至于他的亲人全数死在女巫残忍的手段之下,因此他像发了疯似的抓捕一切疑似是女巫的女人,并将她们绑在十字架上活生生烧死。

    这些巫女在死的时候,她们的血泪滴在这儿特殊的红色玫瑰之上,因而每年到了圣诞的下一周,这些玫瑰都会绽放出勾魂夺魄的微弱红光,人们说这些光代表着女巫们悲惨的灵魂。”

    我有些生气,双手捏拳,大声说:“这根本就是犯罪!是人类史上最黑暗残忍的罪行!是基督教不可饶恕的疯狂罪恶!”

    安邦德表示赞同,他说:“后来,艾伦堡的民众发生了暴动,处死了这位残暴的领主,为了提醒后人不要忘却这段往事,并忏悔他们曾经助纣为虐的罪过,他们每年举行仪式,在太阳落山之后,黑暗初临之时,他们将年轻美貌的女子绑在十字架上,用玫瑰花装饰打扮,所有镇民会聚集到镇中的广场上,唱起象征自由和慈悲的歌。”

    小唐出神的想象这样的场景,不由得长叹一声,她说:“这些女孩儿不觉得害怕吗?”

    安邦德说:“怎么会害怕?她们引以为豪,甚至将这仪式当做一场选美。在黑色夜空之下,她们穿上妖艳而暴露的衣服,用五花八门的方式将自己绑在十字架上,搔首弄姿,争奇斗艳,在合唱完毕之后,由在场所有观众选出最美丽的女孩儿,戴上玫瑰花编织成的皇冠,成为小镇上最光荣的皇后。”

    我眼前浮现出那诱人的场景,只觉得心旷神怡,几乎急不可耐,想要一睹这些佳丽的芳容。

    无策问:“这大冬天的,北欧天气又冷的像冰窖,到了晚上更是不得了,她们怎么能忍受的了?”

    安邦德得意的笑了起来,他从背后取出一朵玫瑰花,递到陆檀手里,说:“小妹妹,这花我送给你了。”

    陆檀惊喜的叫出声来,将花捧在手上,放在鼻子上闻了闻,露出沉醉的神态。

    安邦德说:“这玫瑰花叫做沁心之火,当它的花瓣与人体接触,会发出温暖的热量,几乎可以发热一个晚上,到了早晨,这玫瑰花会自动凋零,化作空气中的粉末。曾经有植物学家来这儿研究过这奇妙的植物,却没找到任何科学解释,至今也不知为什么这玫瑰花能够蕴含这么惊人的能源。”

    陆檀瞪大眼睛,小心翼翼的在玫瑰花上轻轻一碰,玫瑰花微微发光,仿佛害羞的少女触碰陌生的男子一样,陆檀激动的笑着说:“天哪,真的耶!好热好舒服,就像抱着暖炉一样。”

    安邦德说:“这花还有其它神奇的地方,比如说,它只能在艾伦堡小镇之内发光发热,一旦离开这里,它立即就会死去。而且从来没有人能够成功的栽种这样的玫瑰,即使这小镇上最能干的园丁也没法子。它自然生长,自然盛开,自然消亡,来源神秘,不可追溯,而且从来不会面临灭绝的危险。这镇上的人都说这是真正的神迹,是那些可怜女巫纯洁而高贵的灵魂带来的祝福。”

    两位女孩儿听得如痴如醉,缇丰王子用无可挑剔的礼仪、悦耳动听的声音问:“安邦德先生,我可以问问关于玫瑰之火是什么吗?”

    安邦德神色突然变得严肃而正直起来,将刚刚与陆檀胡闹时的散漫一扫而空,他温柔的说:“这位尊贵的小姐,你的中文名是叫雪儿,对吗?”

    缇丰王子大方的点了点头。

    安邦德咽了咽口水,喉咙干涸,嗓音似乎在挣扎,他用讨好的语气说:“雪儿小姐,关于玫瑰之火,我本人也并不清楚其真实情况,因为今年将是我第一次参加玫瑰之火的仪式。但我听我的父亲说,玫瑰之火盛开的夜晚,一位女孩儿将被玫瑰选中,她将被无尽的玫瑰所拥抱起来,仿佛浑身绽放出耀眼的火焰一般。在火焰过后,她将变得更加美丽,而且获得永恒的祝福。随后,她将在第二天神秘的离开小镇,从此不再回来。”

    我忍不住问:“这岂能说是祝福?根本就是诅咒嘛。如果明知她要失踪,为什么不派人看紧她,看看到底出了什么古怪?”

    安邦德说:“我也问过镇上的人,他们反而对我的问题嗤之以鼻,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神迹,即使严加防范,也不会改变这结果。”

    缇丰王子想了想,将小嘴凑到我耳边,轻声问:“你怎么想?面具?”

    我迷迷糊糊的说:“我想什么?我想终生陪伴你左右,我想今晚让你在我怀里入眠,我的小美人儿,你以前一定是女扮男装的,是不是?”

    他骤然散发出惊人的气势,仿佛要将我生吞活剥,我浑身发颤,顿时清醒过来,耳语答道:“我觉得这沁心玫瑰,有些像是。。。。像是。。。。”

    顷刻之间,我回想起了我最初与血族遭遇的时刻,桑树,我的第一位女神,她的血液溅在我的身上,我的身体将其缓缓吸收,我由此不惧寒冷,我由此变成了尸鬼。

    缇丰王子问:“像是什么?”

    我果断的回答道:“血族的魔血,王子殿下,像是血族的魔血。”
十 美人计
    他们胸前的十字架,这本是酷刑的象征,残忍的刑具,将他们的主摧残致死。我望着他们的圣物,望着这些令人畏惧的神职人员,此时此刻,他们比任何血族都更让我胆寒。

    泰雷尔·克里斯托弗站在人群之中,神色严肃,全神戒备,他剃着短发,大约三十五岁左右年纪,浑身散发出高贵的气质。他背着巨大的旅行包,我隐约可以看出这旅行包内藏着的金属圆盘形状,他果然把紫血守护带来了。

    陆檀小声说:“你看这队人的领队,那是约翰·巴贝,圣殿骑士团的神父和首领,这人的地位还在泰雷尔之上。我的老天,他们也太慎重了吧。”

    我从挚友先生那儿见过法王厅圣殿骑士团的成员资料,除了泰雷尔与约翰之外,其余也都是名声斐然的血族猎人和基督徒——洁白之魂谢莉尔,裂喉救星达蒙,金属之心乔·巴法拉,双管烟枪贝蒂特。。。。光听这些名字,就足够让世界上绝大多数消息灵通的血族们吓得抱头鼠窜了。

    我想:这事可不简单,想不到圣殿骑士团的人如此重视。咱们这次可别弄巧成拙,反而累得缇丰王子和无策被他们逮住。

    他们不管尸鬼,但对血族的人,只怕不会手下留情。

    萨佛林说:“他们与卡玛利拉共存至今,应当有着某种和平协议,我想即使他们认出缇丰来,也不会莽撞的就此动手。”

    问题在于,缇丰王子甚至还在打他们的歪脑筋呢,现在想想,还好咱们悬崖勒马,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约翰主教穿着雍容华贵,手上戴着一颗金光灿烂的珍珠戒指,他用有礼而不容反驳的态度对旅馆的老板说:“我们一共十个人,劳烦你给我们五间房间。”

    老头态度和蔼不少,大有溜须拍马的嘴脸,几乎有些厚颜无耻,但他依然说:“你可真难为我了,这位神父,在这样的节日里,我上哪儿找额外的五间空房?”

    约翰主教露出从容的微笑,他用颐指气使的态度说:“那么,我必须请求一些占据房间的虔诚的基督徒让一让了。”

    老头还想争辩,泰雷尔手中忽然闪现出一个刻满雕文的锤子,在地上轻轻一放,旅馆的木质地板顿时戛戛作响,仿佛有数吨重,一道裂纹顺着地板朝两旁的房间蔓延,片刻之后,房间内的住户发出惨叫,急冲冲的跑了出来。

    泰雷尔将锤子拿了起来,在手里潇洒转动几下,顷刻间那锤子消失不见。

    老头吓得脸色发青,张口结舌,在身前画了个十字。他说:“神呀,请宽恕我的无礼,可是。。。。”

    就在这时,又有一人推门进来,这人身材矮小,也穿着一身教会服饰,他一见这些同僚,立即发出欣喜的喊声,他张开双臂,大声说:“兄弟们,姐妹们,欢迎来到艾伦堡,我早就得到梵蒂冈的通知,在教堂旁的修道院中为你们准备了舒适的住处,你们何必为难这些愚昧的凡人呢?来吧,你们会发现,修道院的设施要比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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