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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凰-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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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随时可以更快的刺出一剑,我省去了从剑鞘里拔剑的那个步骤。”



    “哦”



    当晚,熊琛把那个缀满宝石的剑鞘扔进了粪坑里,逍遥子想要阻止时已是来不及了。



    “熊娃儿,你这是败家啊,这剑鞘你就算是扔,也应扔给当铺,那样的话,你可以换三坛酒和十只鸡回来啊!”



    熊琛不以为意地拍着手:“这剑鞘老了,不值这个价,等我把剑练好了,给你换一百坛酒,一千只鸡回来。”



    逍遥子哈哈一笑,摸摸光滑的下颌,这到底是这剑鞘老了,还是我老了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逍遥子竟然会珍贵这个破烂的剑鞘。



    一年两个月后。



    这天晚上,熊琛躺在竹林外的大石头上,双手枕着后脑勺,望着天上的点点繁星。



    “师傅,我已经练满了二十万剑。”



    “”



    一年四个月后。



    “师傅,我每一剑都是两刺,这个动作也已经练满了三十万剑了。”



    “”



    一年半后。



    “师傅,我每一刺出手就是三剑,光这个动作已经练了五十万剑了,我还要继续练吗?”



    逍遥子撑起头,懒懒地望了熊琛一眼,熊琛正站在他身前,灯光下,他脸上的神情是特别特别的凝重。



    “五十万剑了?”



    “是,比师傅你多了三十八万五千一百三十七剑。”



    逍遥子拖长声音哦了一声:“多了嗯,青出于蓝也,好。”



    “师傅,我还要继续练下去吗?”



    “当然。”



    熊琛脸上浮起轻微的失落,他转过身,就要走出屋子。



    逍遥子低低咳嗽了两声,喊住了他:“虽然你还无法练出传说中的剑气,但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杀手了,明天跟师傅出去走走吧。”



    熊琛的背脊倏尔挺直,他望着渺远深邃的苍穹吐出一口长气,回头看了师傅一眼:“真的?”
第二十六章 一剑刺向太阳
    逍遥子扔给熊琛一套白色的长袍:“喏,快换上,我们这就出外潇洒潇洒。”



    熊琛皱着眉看着手中的白色长袍,这白色,虽然很纯净,可他并不是很喜欢。



    “有别的颜色么?比如青色?淡蓝色?”



    逍遥子好生气恼,这白色那点不配这小子?这可是自己最喜欢的颜色,今天割爱了一套给他,他竟然还在挑三拣四。



    “没有了,如果你觉得委屈了你,那你自己想办法将这白色染成青色吧,我给你一个时辰,如果你能做到,待会到市集上,我便给你买十套青色的衣服。”



    熊琛一言不发,转身走向竹林深处。



    一个时辰后,一身青衣的熊琛站在了逍遥子面前,逍遥子围着他兜转了两圈,凑近衣服嗅了嗅味道,不由得笑道:“真有你的,这么笨的法子都能想出来,得,既然你是我i逍遥子的入室徒弟,在衣着用度上师傅也不能苛刻了你,待会就到成衣店里给你买上十套八套的。”



    熊琛笑了笑,青色的袍袖摆了摆,道了声谢谢师傅。



    这个动作很是寻常,可落在逍遥子的眼中,忽而多了几份说不出的悠远,逍遥子不觉愣了愣。



    ***逍遥子只是带熊琛在附近的县城里溜`无`错`小说`m。QulEdu。Com达了几天,买了一些日常用品,到城里有名的茶寮喝了两天茶,听了半天的小曲,到城外的城隍庙里上了香,又品尝了一些当地的美食,他这次的兴致很好,给熊琛讲叙了许多这县城的一些典故趣事,把熊琛听的津津有味。



    熊琛有些疑惑,某天在市集上游逛时低声问逍遥子:“师傅,你很熟悉这个地方,莫非这里是你的故里?”



    逍遥子呵呵笑着,脸上神情高深莫测,道:“故里?什么叫故里呵?像我这等亡命之徒,是不能有故里的,如真的有,只会给那个地方招来灾难,你懂不懂?我们杀手,是一群没有根的流浪汉。”



    熊琛道:“可你在山谷的竹林定居了啊!你并没有在江湖上流浪。”



    逍遥子长长的睫毛动了动,淡然笑道:“这一年来,你在竹林里,除了师傅,可曾看见过旁人?”



    熊琛摇头道:“没有。”



    逍遥子长嘘了一口气,声音就如拂过竹林的风一般的虚:“那就是了,我不在这尘世间流浪,可不也同样在山野里流浪么?”



    ***这晚逍遥子在城里最有名的醉君轩酒楼里包了一间雅座,要了一桌上等的酒菜,和徒儿在里面喝酒吃菜,直到酒楼打烊了才抛出一锭金子,和熊琛脚步趔趄地离开了酒楼。



    正自隆冬,鹅毛般的大雪纷扬而下,空荡荡的街道上唯有这对喝得酩酊大醉的师徒。



    逍遥子拔下发簪,披头散发,纵身而歌:“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玉门关啊玉门关长草茫茫无边际无边际哪无边际”



    苍凉的歌声穿透茫茫的风雪,在静夜中回旋着,熊琛眯缝着双眸,这样的雪,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了,犹记得,那年在那个偏僻的山村里,我第一次遇见小岚时的情景——瘦弱的小岚双手抱着双肩,蜷缩在那个一丈深的土坑里,她正簌簌发抖着,低沉的哭泣声传入他的耳廓内,他的心一颤,心内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叫嚣着——“我要保护这个女孩,用我一生,好好保护这个女孩。”



    那年的雪,比今晚的大多了,放眼过去,能看到的颜色,只有白,纯净的白。



    那个柔弱的小女孩在他的帮助下爬出了土坑,她清秀绝伦的脸庞上全是劫后余生的战栗印记,可她的眼眸,却如一汪清泉,纯净得令他心悸。



    那一刻,他好想把这个女孩搂入怀中,尽管那年,他才九岁大



    为何,如今我活的好好的,可以大块肉,大碗酒地潇洒着,而你我说过要用一生好守护着的女子,却已经魂魄渺渺,不知所踪了



    是我是我不自量力。错估了形势,把你带入了死亡之海小岚,在你身受棍棒的捶打时,有否怨恨过熊琛哥哥?



    我对不起你。



    熊琛的心宛如被利刃一剖两半,猛地仰天大叫一声:“小岚小岚”



    漫天的风雪似乎被他唬住了,竟然悬在半空,凝固起来了。



    半醉的逍遥子瞪着熊琛,熊琛此刻脸色泛起一抹蒙蒙的青气,那深邃的幽蓝,晃动着幽幽的荧光,彷如来自遥远的地狱。



    逍遥子的酒意顿时醒了三分,他用力拧着熊琛的脸颊:“熊琛,你怎么啦?”



    熊琛全身一震,猛地回过头来,他脸上的青气瞬间消失,雪花飘飘洒落,一如方才。



    “师傅,我喝醉了师傅,这晚我们到哪儿睡觉去?”



    逍遥子呵呵笑着,摸摸光滑的下颌:“身上有金子,你怕找不到地方睡觉么?”



    ****回到竹林后,熊琛更加用功练剑了,现在他不光刺太阳了,就连晚上的时间,也用来刺月亮了。



    这一年的夏天,距离熊琛拜逍遥子为师傅练剑,刚好两年整,这两年里他只练了一招。



    一剑刺向太阳!



    两年时间里他废寝忘食,从不间断,时刻不停甚至日以继夜这一剑,两年里他足足刺出了一百二万剑。



    他没有和任何人交过手。



    逍遥子也没有传授过他任何交手和刺杀的经验。



    逍遥子曾对他说过:“当你重复一个动作达到一定的数量时,你就和和这个动作,这把剑以及你要刺的目标之间产生一种玄妙的感觉。”



    熊琛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他感觉自己能够一剑干掉任何人。



    他甚至感觉连师傅逍遥子在他的剑下都来不及拔剑。



    师傅的剑也许和他的剑一样的快,可是——熊琛垂眸看着握在手中的长剑——我的剑,根本不用拔。



    在杀手中,真正高手的判断标准,绝不是请一堆的武学名家搭一个擂台,两位选手登台后作揖单挑然后看谁能杀了谁。



    没有规矩,没有限制,没有道德,只要我能杀了你,我就是比你更高的高手。



    所以杀手的危险也不仅仅在于完成刺杀任务时的危险,更在于排行榜上其他的杀手把你列为刺杀的对象,因为他要靠杀你来令他的排名更靠前。



    排名越靠前,杀人的酬劳就越高。



    但最可怕的杀手,是根本不在排名榜上的杀手。



    熊琛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杀手。
第二十七章 小试牛刀
    这天清早熊琛还在梦中练着他的第一百二十八万剑时,逍遥子已经在灶下洗米做粥了,他这两年很少有这么早起床,也很少会亲自下厨弄饭,可今天,却是一个例外。



    当鸡鸣头遍,熊琛条件反射般从床上一跃而起,捉起放在枕边的脱鞘长剑,嗖的一声往前方的空气刺去。



    剑气霍霍,一室生寒,半开的窗户外,竹叶簌簌而落,在汹涌剑气的辗转下,化为一团青翠的薄雾,散落在竹林内外。



    有响亮的鼓掌声啪啪响起,逍遥子倚在门槛边上,拿着几根正滴着水的鲜嫩水葱,嘴角噙着满意的微笑,看着他的徒儿。



    “不错够霸气了,你能在瞬间发出这样凌厉的剑气,足够去当一个神出鬼没的杀手了。”



    熊琛转过身,满脸诧异地望着逍遥子,他跟随师傅两年有多了,从未见过他早起,今天可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师傅,是不是要外出?”



    逍遥子很是满意熊琛的灵敏反应,这小子除了埋头练剑,脑子也在同步练着,这样的徒儿走出去,他逍遥子脸上才有光彩哪。



    ““嗯,快起床,一个时辰后我们出发!”



    熊琛像一只矫健的猴子,一个箭步抢到逍遥子身前:“师傅,—无—错—小说 M。{qul}{edU}。我们去哪?”



    “江湖,真正的江湖,你已经练了两年的剑,也是时候去见识一下什么叫江湖了。”



    熊琛把头埋入清洌的水中,尚自混沌的灵台随着水流的冲洗,慢慢清醒过来,他抬起水淋淋的脸。



    “什么是江湖?”



    逍遥子摸摸光滑的下颌,这徒儿不练剑的时候,就是一个好问的娃娃。



    “江湖啊,就是一个世界,一个精彩的世界,带着血泪,带着意气风发,也带着困窘潦倒的世界,你如果踏入了这个世界,就必须随着它的节奏去走路,否则,你就会成为一颗微尘,被大风刮走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熊琛抹去脸上的水滴,望着一脸怡然说教的逍遥子:“师傅你不也在江湖里混了几十年么?既然你没有被大风刮走,那徒儿自然也是刮不走的。”



    逍遥子走入灶下,把手中的香葱放在砧板上,拿起菜刀,一下一下,动作轻柔地切着葱花。



    看着翻滚在锅里的葱花,逍遥子徒然生出感概:“混了几十年的江湖拿惯了杀人的剑,竟然不会用切菜的刀了熊娃儿,你说,我是不是老了。”



    熊琛用火钳把灶膛里的火压灭,这粥的火候已经够了,再煮便老了。



    “不老你不是常说什么宝刀未老么?既然是宝刀,又怎会老?如果你真的感到自己老了,那可以回来竹林里,天天坐在石头上听着鸟儿唱歌,饿了便到灶下煮一锅粥,困了便上床睡觉,这样的日子不是挺逍遥么?”



    逍遥子嗤笑一声,淡然道:“江湖人的退路只有两条,一就是你高高在上,所有人都匍匐在你的脚下膜拜你,等待着比你更强的人出现,将你从神坛上揪下来,这样的话,你曾经荣耀过,就算最后死无全尸,也会是后人口中的一段传奇,另一条就是一生郁郁,在和强敌对决时,竭尽全力,最后还是血染黄沙这条路有点悲壮,可却是绝大部分江湖人的归宿,师傅我将来可能也是这么一条归路。”



    熊琛哦了一声,从碗橱里拿出两个大海碗放进水盆子里,仔细搓洗着,江湖对他来说,是陌生的,他还不太懂。



    喝过白粥,逍遥子换过一身质地柔软的白衣长袍,熊琛却是一身青色的短打衣裳,长剑就这么拎在手里,两人踏着未曾消失的露珠,走出了竹林。



    “师傅,走哪边?”



    “南。”



    “去哪儿?”



    “李家墩。”



    “做什么?”



    “杀人,赚金子。”



    “谁给的金子?我怎么不知道呢?”



    “废话,自然是雇主给的银子,你每天除了吃撒,就是练剑,怎会知道?””为什么要杀人?“”这是雇主和要被杀那人之间的事,与我们无关,我们要做的事只有两件,一就是杀人,二就是收钱。“”可那人该不该杀?“”你问的太多了,这不是你该管的范畴。“熊琛闭了嘴,究竟逍遥子是他的恩人,也是他的授业师傅,既然有些话他不愿意说,那他便不问。



    可一刻钟后,熊琛又问起了另外的一个问题:“师傅,你赚了那么多的金子,那些金子到哪儿去了?”



    “好小子,这么快就在算计着师傅的血汗钱的去向?告诉你,钱我早就花光了,没你的份。”



    “我不过是随口问问而已,我要金子银子,就自己赚去,不会要你半个铜板,你放心好了。”



    逍遥子笑眯眯地望着一脸跃跃欲试的熊琛,道:“你想赚金子银子,是不是?那这次的刺杀任务就交给你,如果你能在今晚三更时分,活着回来见我,这次的酬劳就归你。”



    “杀谁?”



    “李家墩的大财主,李天伟。”



    “好。”



    ***这晚的三更,逍遥子倚在李家墩外的大愧树下数着星星,今晚的星星特别多,特别亮,他数着数着,竟然泛起糊涂来了。



    “第三千九百八不是第三千六百七十六不,是四千零三”



    有风掠过,带来一股淡淡的杀气。



    杀气在他身后七尺外戛然而止。



    “好了?”



    “好了。”



    逍遥子从身旁的石头上拿起一个沉甸甸的包裹,反手一扔。



    “三百两金子,够你买三百亩的地来盖庄园做员外了。”



    熊琛捧着手中的包裹,黯然一笑:“三百两金子和三百个铜板有什么区别呢?我纵然盖起一座宏伟的庄园,也没有人陪我一起住,那不是浪费了么?”



    逍遥子哈哈大笑,栖息在大愧树上的野鸟被他尖利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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