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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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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11(2)
“没什么。佩索阿是我喜欢的作家。他们把萨拉查踢了出去,现在有了一个体面的政府。里斯本大地震启发了伏尔泰写《老实人》。葡萄牙人还在大战里帮助成千上万犹太人逃出欧洲。这是个了不起的国家。当然,我从来没去过那里,可那是我现在活着的地方,不管我喜欢不喜欢。葡萄牙是完美的。从过去几天发生的事情的走势来看,只能是葡萄牙了。”“你在说什么?”“说来话长,以后有时间我会告诉你的。”
我一点钟准时来到特劳斯的公寓。按门铃的时候,我想到刚才应该在附近停下来买点外带午餐两个人一起吃,但我忘记了杜马太太,那个来做家务的马提尼克女人。饭菜已经准备好了,为我们端到了二楼约翰的书房里,星期六我们吃中国菜的那个房间。我应该注意到杜马太太那天不上班的。是她的女儿,雷吉娜开门领我上楼见Monsieur约翰。我记得特劳斯说过她“模样不错”。现在我自己看到她了,不得不承认,我也觉得她非常有吸引力——一个高挑匀称的年轻女人,皮肤像乌木一样光亮,眼神敏锐而机警。当然,没穿丁字裤,乳房没有裸露,也没穿白皮靴,可这是我两天里见到的第二个二十来岁说法语的黑人女子。我发现这种重复令人不快,几乎是无法忍受。为什么雷吉娜·杜马不是个脸色难看、驼背、矮小丑陋的女孩呢?她不是玛蒂尼那样让人无法呼吸的美人,却也自有动人之处。当她打开门,友好而自信地朝我一笑时,我感觉那好像是一种谴责,来自我不安的良心深处的一声讥讽。我已经竭尽全力不去想昨天发生的事,忘记我那难堪的过失,抛到身后,但却无处可逃。玛蒂尼在雷吉娜·杜马身上现形了。她现在无处不在,甚至出现在这离皇后区那破落的煤渣建筑有半个世界远的地方,巴洛街我朋友的公寓里。与星期六晚上不修边幅的样子相反,约翰这次看上去还算体面。他的头发梳过了,胡子也剃掉了,穿着一件刚洗熨过的衬衫和一双干净的袜子,可仍坐在沙发上不能动,左腿支在毛毯和枕头堆成的小山上,看上去正在经受相当的痛苦——和那天晚上一样难过,如果没有更糟的话。他拾掇清爽的外表一开始迷惑了我。雷吉娜把午饭(火鸡三明治、色拉、汽水)端上来时,我尽力不去看她。这意味着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约翰身上。我更仔细地打量他的脸,看到他很憔悴,眼眶凹陷而空洞,肤色苍白。我在那儿时他起身两次离开沙发。每一次设法让自己站立起来时都先伸手去够拐杖。从他左脚触地时的表情来看,加在血管上的最轻微的压力都是很难受的。我问大概什么时候能好转,可约翰不想提这个。我紧盯着问,他终于承认他星期六晚上没有告诉我们全部。他不想吓着格蕾丝。他说。可事实是他的腿里有两个血块。第一个在浅表的血管里,现在已经差不多消散了,没什么大碍,即便如此,它还是引发了大部分约翰称之为“不舒服”的症状。第二个藏在更深的血管里,医生对这个表示担忧,并开了大量的降低血浓度的药。约翰被排在星期五到圣文森特医院接受扫描检查。如果检查的结果不容乐观的话,医生准备接收他住院,直到血块消失。深血管血栓可以致命,约翰说,如果血块松脱,会顺着血管流进肺里,引发肺栓塞,那就几乎死定了。“这就像腿里带着一颗小炸弹四处走动。”他说,“如果我动得很厉害,它就会爆炸。”他又说,“别对格蕾丝说,我们两个严守秘密。一个鬼字都别提。”之后不久,我们谈到他的儿子。我不记得是什么把我们引入这个绝望和自责的深渊的。但特劳斯的痛苦显而易见,甚至对腿的担心比起对雅各布的绝望来也算不了什么。“我已经失去他了。”他说,“从他上次耍过花招后,我就再也不相信他对我说的任何一句话了。”直到上次危机爆发前,雅各布是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的本科生。约翰在那里的英语系有几个熟人(其中一个,查尔斯·罗思坦恩出版过一本关于他的小说的论著),因为雅各布的高中成绩很差,几乎不及格,他就找关系让儿子进那里上学。第一个学期还算不错,雅各布通过了所有的课程,但到第二个学期末,他的成绩掉得如此快,以至于被迫休学。他需要保持平均分B才能免于停课。可在大二的秋季学期他逃的课比上的课还多,几乎不做作业。因此到下面一个学期,他就干脆被撵出了学校。他回到东汉普顿他妈妈那里。她现在和第三个丈夫住在一起。雅各布在那幢房子里长大,很憎恶他的继父(一个叫拉尔夫·辛格尔顿的艺术经纪人)。他在当地的面包房找了一份临时工,又和三个高中同学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但他们之间关系紧张,经常磕碰,六个月后乐队就解散了。他告诉父亲他上大学没用,不想回去,但约翰把他劝了回来,用了一定的经济条件做诱饵:相当宽裕的零花钱;如果第一个学期成绩进步的话,就买一把新吉他;如果这一年他拿到B的平均成绩,就买一辆大众牌小面包车。孩子为这个来了。八月末他回到布法罗再次扮做一个学生——绿色的头发,左耳上挂着一排安全别针,披着一件黑色长外套。那时正是朋克一族最盛行的时候,雅各布加入了日益膨胀的咆哮的中产阶级叛逆分子俱乐部,他是个嬉皮士,他生活在边缘,谁的话都不听。雅各布报名参加了那学期,约翰说,可一个星期后,一节课都没上过的他走到报名处办了退学。学费退给了他。他没有把支票交给父亲(钱是他帮他付的),而是在最近的银行取了现,把三千元装进口袋,南下纽约了。最后的说法是,他现在住在东村某个地方,如果关于他的传言属实的话,他已经深陷在海洛因里面了——已经有四个月了。“谁告诉你的?”我问,“你怎么知道这是真的?”“艾琳娜昨天给我电话,她一直想抓到点雅各布的把柄。他的室友接的电话。是前任室友,我得说。他告诉她雅各布两个星期前离开了学校。”“那海洛因的事呢?”“也是他告诉她的。他没理由在这件事情上撒谎。据艾琳娜说,他听上去很担心。我并没有太吃惊,希德,我一直怀疑他在吸毒。我只是不知道有这么糟。”“你打算怎么办呢?”“我不知道。你是唯一过去和孩子打过交道的人,你会怎么做?”“你问错人了。我的学生都很穷,贫民区的黑人小孩和破产家庭的孩子。他们中很多人都吸毒,但他们的问题和雅各布的不一样。”“艾琳娜认为我们得去找他,可是我动不了。因为腿我都黏在拐棍上了。”“如果你同意,我可以去。我这些日子不是太忙。”“不,不要。我不想你卷进来。这不是你的问题。艾琳娜和她的丈夫会找的,至少她是这么说的。她就是这样,你从来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打算做。”“她的新丈夫怎样?”“我不知道,从来没遇到过他。滑稽的是,我甚至不记得他的名字。我躺在这里努力想,可是想不起来。可能叫唐什么的。我想。不太肯定。”“要是他们找到雅各布你有什么打算吗?”“让他去戒毒中心。”“这花费可不小,谁来付钱?”“当然是我。艾琳娜近来进账很多,可她很小气,我都不愿意去问她要。这孩子骗了我三千元,现在我得再吐出一堆钱来把他洗干净。说真的,我都想拧断他的脖子。你很幸运没有孩子,希德。他们小的时候很乖,可是后来他们会伤你的心,搞得你很惨。五英尺,这是最大的高度。他们应该被禁止长得超过这个高度。”约翰说完这最后一句后,我忍不住不告诉他关于我的消息。“我也要有孩子了。”我说,“我还不清楚我们该拿它怎么办,可就现在来说,格蕾丝怀了孩子。她星期六做的检查。”我不知道希望约翰说什么。但是我想,即便在他抱怨过做父亲的辛酸后,也应该随便说点什么祝贺的话。或者至少祝我好运,警告我别搞得像他那样。不管怎样,总该说点什么应承的话。可约翰没有做声。有一会他看上去像是受了打击,仿佛刚听到他爱的一个人的死讯一样。他朝我背过脸去,在枕头上突然转过头,直直地看着沙发后面。“可怜的格蕾丝。”他喃喃地说。“你怎么这么说?”约翰慢慢地把脸转向我,忽然又停住,他的头和沙发成了直线,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天花板。她经历了太多。”他说,“她不是像你想象的那样坚强。她需要休息。”“她可以做她想做的任何事情。选择权在她。”“我认识她的时间比你认识她的时间长。她现在最不想要的就是孩子。”“如果她能应付过来,我还在想请你做孩子的教父呢。不过我想你可能没兴趣。至少从你现在所说的看来是这样。”“不要失去她。希德尼,这是我请求你的。如果事情搞砸了,对她来说是个毁灭性的灾难。”“不会搞砸的。我不会失去她。就算我失去了她,关你什么事?”“格蕾丝关我的事。她的事从来都是我的事。”“你不是父亲。可能有时你以为你是,可你不是。格蕾丝能处理好自己的事。如果她决定要小孩,我不会阻止她。事实上,我会很高兴。和她有个孩子对我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这是我和约翰最激烈的一次公开争吵。那一刻我很难过。最后一句话还在空气里铮铮作响,我想知道谈话会不会来上更难堪的一个回合。幸好,我们都收敛了,火气没有变得更大。我们都意识到快要逼得对方说出一些让自己后悔的话,那样的话是在消火后无论多少次道歉都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约翰很明智地拣这个时候去了一趟洗手间。看到他十分艰难地把自己从沙发上撑起来,一瘸一拐地走过房间,我顿时敌意全消。他正处在极端的威胁之下。他的腿要了他的命。他在为他儿子的可怕消息挣扎,我怎么能不原谅他说的那几句刺耳的话呢。相比雅各布的叛逆和可能的毒品问题,格蕾丝是讨人爱的乖孩子,从来没让他失望过,也许这就是约翰如此坚定地护卫她,为实际上与他无关的事情顶撞一番的原因。他在为他的儿子生气,是的,可怒气中也带有很多的内疚。约翰知道自己或多或少地放弃了做父亲的责任。雅各布一岁半时他就和艾琳娜离了婚。1966年她和第二个丈夫在东汉普顿定居时,他允许她把孩子从纽约带走。这以后,他就很少看到孩子,只是在暑假的时候偶尔去西南部和新英格兰一趟。他很难说是一个积极而投入的父亲。在缇娜死后,他从雅各布的生活中消失了四年,在他十二岁到十六岁期间只去看过他一两次。现在,儿子二十岁了,已经变成个十足的大麻烦,不管是不是他的错,约翰都会因为这种失败自责。他离开房间有十到十五分钟。回来的时候,我扶他坐回沙发里,而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也与我们刚才所谈无关。冲突似乎过去了,在他走出房间时全都带走了,显然已被忘记。“弗利特克拉夫特呢?”他问,“有进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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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11(3)
“说有也没有。”我说,“那几天我写了一场暴风雨,可后来就塞住了。”“现在你对蓝色笔记本有了别的想法。”“或许。我再也不能肯定我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你那天晚上很激动。听起来像个发狂的炼丹师,第一个把铅变成金子的人。”“哦,那实在是一次特别的体验。我第一次用笔记本的时候,格蕾丝说我不在那里。”“你说什么?”“我消失了。我知道这听上去有点搞笑,我正写着的时候她来敲门。我没答应她,她就把头探进来。她发誓她没看见我。”“你一定在公寓里别的地方,也许在洗手间。”“我知道。格蕾丝也这么说。可我不记得去过洗手间,我不记得任何事情,除了坐在那里写作。”“你可能不记得,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没发生。一个人写作流畅的时候很容易就心不在焉,对吗?”“对。当然对。可是星期一又发生了同样的事情。我在房间里写作,没有听到电话铃响。当我起身去厨房时,答录机却有两条留言。”“那又怎样?”“我没听到铃响。通常情况下有电话来我都听得到。”“你没注意,你沉浸在写作中了。”“也许,可我不这么认为。发生了些怪事,可我不明白是什么。”“打电话给医生,希德,安排个约会检查一下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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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12(1)
“我知道。都是在我脑子里,我没说不是。可是自从我买了这本蓝色笔记本,事情全都有点不正常了。我说不清楚是我在用笔记本还是笔记本在用我。这样说你明白吗?”“明白一点,但不多。”“好吧,让我换句话说。你听过一个叫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作家吗?一个二十年代美国小说家。”“我读过一些西尔维娅·梦露的书。她在二三十年代出过很多小说。不是马克斯威尔。”“她写过一本叫《神谕之夜》的书吗?”“没有,有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她写过一本名字里有‘之夜’的书。也许是‘哈瓦那之夜’,或者‘伦敦之夜’,我记不清了。这应该不难找到,到图书馆查一下她就可以了。”渐渐地,我们的话题从蓝色笔记本转开了,开始讨论一些实际的问题。比如钱。我多么希望通过为波比·亨特写电影脚本来解决经济问题。我向约翰提到我的文案,简单地讲了一下我为我的版本的《时间机器》虚构的故事情节,但他没怎么回应。巧妙。我想他是这么说的,或者其他温和的赞美的话。我忽然觉得自己很笨,很窘,好像特劳斯把我看成了那种俗气的雇佣作家,努力向出价最高的竞标者兜售自己的货品。我错把他的缄默理解成失望了。事实是,他知道我们现在有多拮据,他是在考虑如何帮我们。“我知道这很白痴,”我说,可要是他们喜欢这个创意,我们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如果他们不喜欢,我们就还得熬着。我讨厌把希望寄托在这种缥缈的前景上,可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招术。”
“也许不是,”约翰说,如果这‘时间机器’没结果,你还可以写别的剧本。你擅长这个。如果你让玛丽加把劲,我肯定你可以找到人出大笔钱来请你的。”“可事情不是这样。是他们来找你,而不是你去找他们。当然,除非你有很新颖的创意。可我没有。”“这正是我要说的。也许我有一个创意给你。”“一个电影创意?我以为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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