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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狂宅-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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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它们的羽翼可以卷起恐怖的旋风,他们的羽毛像钢刀一样坚硬锋利,它们能够像闪电般在天空穿梭,它们的眼睛能够在云端之上看清地面上的猎物。看来这个东西就是为了观察远处的景观而制造的,取名也是取义特摩拉鹰那凡的远视能力。
“什……什么什么……望……望远镜?”梅里洁琳第一次蒙了。
二话不说,冯侃又从皮皮地“小口袋”里掏出一支同样型号像个长方形盒子似的的电子望远镜递给她,并且打了个手势示意该怎么使用。
这种电子望远镜是特战部队使用的,不仅拥有红外线夜视功能,而且还具备对目标物自动对焦和防御强光的能力,二十倍的聚焦倍率让它能够把十几公里外的东西都微毫毕现地展示在你的面前,如果观察的目标拥有现代化武装,它内部装载的存储系统甚至能把对方的载具和武器的型号和危险程度标识出来
“哇”只看了一眼,梅里洁琳就惊叫了起来,难以置信地将眼睛离开电子望远镜的看了一下山脚下像蚂蚁窝似的军营,然后再一次用电子望远镜对准了那里。
“这个是什么东西?你从哪里弄来的?”
“为了你好,还是不要知道太多”冯侃冷冷地回答道。
“……不问就不问。”不满地瞥了他一眼,梅里洁琳把“特摩拉鹰之眼”收了起来。“能不能卖我一个?”
冯侃咂么了一下嘴看看趴在身边的侍应生女孩儿,“那要等这次工作结束以后,看你们的表现了。”
“是吗?那就先谢谢你了。”梅里洁琳笑嘻嘻地说道,听她肯定的口气,好像她已经确定这次的工作绝对能让对方满意。
无奈地摇摇头,这个女孩儿还真会就坡下驴,而且非常有自信,一个掮客兼情报商人在尔虞我诈的世界里还能时刻保持这种乐观的心态实在是不容易。
“快看来了”就在他感叹的时候,侍应生女孩儿端着望远镜低声地叫了一声,听到她的信号,冯侃也连忙端起望远镜对准山脚下的军营。 ~
山脚下的军营当跑出无数身穿各式皮甲的普通士兵,这些士兵是军团的主力,事实上他们原本都是农夫,手工艺匠人或是苦力,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将这种“士兵”全部装备金属铠甲的那些新式的导力武器也与他们无缘,有资格装备这些东西的都是那些骑士的扈从和家兵。
跑出来的士兵散乱地堆到一起,向着西北方翘张望,不一会,一队身着半身甲的士兵就从人群插入了进来,在人群间分开一条宽阔的道路。
一阵急促而有沉重的马蹄声从军营西北的方向传来,那沉重的足音就连距离四五公里外的冯侃他们都能够隐隐感觉到地面的微微震动一队大概有五六百人的重骑士排成整齐的四列纵队向着军营疾驰而来。
“嘶~~”冯侃吸了一口冷气,这新到的一队骑士是那么的与众不同,那一具具厚重的钢甲泛着森冷的寒光,每个骑士身后那鲜红大披风随风在空飘扬,如同一条流动的血河向着前方涌动,每个骑士身上都散着一股阴森森的气息,离得老远都让人的背脊冒起一股寒气,给人的感觉就好象他们根本就不是活人每个骑士身下都是一匹高大的战马,那战马初步目测每一匹的马肩估计都有一米九以上。他之前混在军营里的时候所看到的那些军马根本无法与之相提并论。那些战马在奔跑跃动之间所散出的那股一往无前的气势足以让所有见到它们的人终身难忘。而马身上所挂着的全都是钉锤,链锤,战斧之类的这种重武器,那些武器上残留的血斑更加让人望之胆寒。
“那是北方穆尔托斯王国出产战马身高体壮,力大无穷,在战场上几乎可以无视任何人的阻拦”好像是看穿了冯侃心所想,梅里洁琳小声地为他介绍道。
冯侃无言地点点头,在冷兵器时代,骑兵就相当与坦克,而重骑兵——在开阔地形那恐怖的冲击力和无坚不摧的破坏力是敌人绝对的噩梦
“看带头的那两个”
经过侍应生女孩儿的提醒,冯侃将焦点对准了骑士队伍前方稍微错开的那两名骑士。
在最前方领头的那名骑士身下的黑色战马比起它身后的战马更加高大,更加雄壮,甚至可以称之为巨马光那马肩的高度就绝对在两米以上。粗大的马蹄每踩踏一次地面都会带起一捧泥土,在它路过的道路上留下一个个海碗大小的巨大马蹄印,马身上披挂的马具除了马鞍还有一副黑色的金属铠甲那铠甲并不是普通的板甲,而是由一块块厚重的铁甲层层叠叠地连接在一起的一副鱼鳞似的护具,而马头上也有一副面具似的头甲,在额头上还有一根像是犀牛角一样的尖角如同怪物一般的头甲上只有两个的窥视孔里露出锐利的眼神,整匹马看上去会让人深深地感到一种说不出的狰狞与恐惧。冯侃突然有种又见到黑王的错觉。
而骑在马背上的骑士也一样高大挺拔,头盔上两只粗大的牛角向着前方弯曲然后直指天际,灰蒙蒙的铠甲将那粗壮的身体完全包裹了起来,护肩,护肘和护膝上各有一圈锋利的倒刺,在他左腿边挂着一只巨大厚重的不像话的鸢形重盾,任何一个普通人如果站在这面重盾面前估计连个影子都看不见而他的右脚边则挂着一只更加恐怖的长矛……不,那应该叫骑枪
冯侃以前只在某些反应世纪战争的电影和游戏作品里才看到过与其类似的东西,粗大的锥形长矛,那是骑士时代重骑士骑在马上对着敌阵冲锋时用的东西但是那支骑枪又和他以前的认知又有很大的不同之处。
地球上世纪西方骑士的骑枪实际上是一次性的消耗品,都是用不是很坚硬的木材制造的,而且因为在冲锋,刺敌人的武器会被阻止,为了不让骑士因为这样而受伤或被阻挡冲锋,所以还特意按着木材的纹理雕出凹道以减低骑枪的强度,这样的骑枪一旦撞击到敌人就会在将敌人撞飞的同时立刻碎掉骑枪最主要的作用并不是刺杀敌人,而是将同样的骑兵击落到马下
可是这杆骑枪却是用坚硬的金属打造的那斑驳的已经干涸的血迹表明它已经畅饮过无数人的鲜血如果没有强大的马力和人的臂力,绝对没有人可以这样使用骑枪的
冯侃的呼吸有些沉重了,他现在所看到的一切都表明,这个带头的骑士绝对不是易与之辈,不知道那柄黝黑的骑枪上究竟聚集了多少亡魂的怨恨呢?
在带头的骑士身后右侧不远的地方,一个与那匹黑色巨马小点儿有限的棕色战马上,一个魁梧的骑士高举着一面战旗。
那魁梧的骑士虽然也穿着厚重的重甲,但是却没有第一个骑士那样夸张,他的护手,护肘之类的没有那恐怖的倒刺,但是左边的护肩却异常巨大,看起来倒像是一个金属打造的单面披肩,而右边的护肩上是一个个钝头的倒钉,一把线条优美又不失粗旷的巨大双刃战斧挂在他的右脚边,闪着寒光的斧刃散着无边的暴戾
被高高举起的战旗在疾风烈烈作响,那是一面竖着悬挂着的方旗,整面战旗都是代表骑士地坚忍与刚毅的血红色,战旗的间是一个画着黑色十字架的鸢形盾,盾牌上面落着一直展翅欲飞的黑色苍鹰,一把骑士长枪和一把双刃战斧交叉着穿过鸢形重盾的背面,苍鹰的正上方是一个金色的公爵冠,公爵冠的下面是一条银色的锦,而锦上面用暗金色的丝线绣着一段铭,公爵冠上方装饰着一头咆哮着的公熊。
四列纵队的骑士统一的重甲加平顶圆盔,一言不地跟在这面散着彪悍与血腥的战旗后面,队列里除了马蹄声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人们很容易在他们身上现三个词——纪律,服从,斗志。
“他们是什么人?”冯侃面色凝重地问道,这些骑士与那些士兵是那样的格格不入,甚至连军营里其他的骑士也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评定一个军队的战斗力高低的标准是什么?不是个人的实力水平如何,是纪律是服从是斗志
这是一支士气随时都保持在最高昂状态的重骑士军团,这是一支拥有严明纪律的军队,这样的军队即使只有区区的五百人,在战场上对付那些由农夫,手工匠,苦力组成的千万大军也绰绰有余,即使面对同样的重骑士,这支队伍的胜率也是绝对高过对手的
“血袍巴里特骑士团”梅里洁琳低声地回答道,“弗朗西斯大公的直属骑士团,即使是杰明斯帝国内最出色的五大骑士团之也是最强悍的成员全部都是有自己领地的大骑士,一个庇护骑士都没有专业的杀人机器看到他们的披风没有,原来全是洁白的,之所以是现在这种颜色,那都是敌人的鲜血染红的”
“血袍巴里特骑士团……”冯侃低声重复了一遍,把这个名字牢牢地记到脑子里。
“看到带头的那个大骑士了吗?”透过电子望远镜,梅里洁琳对着那匹黑色的巨马说道。
“是他们的领?”
“是的血袍巴里特骑士团大团长‘重装男爵’巴伦?巴奈特他身下的那匹马叫‘冥河之子’事实上死在那匹马手上的敌人比巴伦男爵本人亲自动手杀掉的还要多……”
冯侃想起了黑王,然后又想起了“无双”系列里的“赤兔”和“松风”……
那几匹已经不叫马了,这些马本身就是一个杀人无数的屠戮机器,长着四只蹄子的坦克,挡不住的冲城车……
“……那面巴里特重盾也是特制的。”侍应生女孩儿继续说道,“除了重装男爵和‘冥河之子’,其他人根本就舀不起来,更别说举着它冲锋了而那柄重金属骑枪也是一样,它的名字叫‘阿奇尔’,魔枪‘阿奇尔’它在动时会吞噬敌人的灵魂,但是如果没有强大的力量控制它的话,被吞噬灵魂的先就是使用者本人巴伦?巴奈特既然能够使用这种东西,那说明什么问题也不用我来讲了吧?”
冯侃无言地点点头,的确不用说明了,那个叫巴伦?巴奈特的“重装男爵”能降伏那匹“冥河之子”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举着旗的那个叫安德烈?奥斯顿重装男爵的副手,血袍巴里特骑士团的副团长,原本只是巴伦?巴奈特的扈从,因为在战场上屡建功勋,甚至在一场战斗独自冲入敌阵救了弗朗西斯大公的命,所以被特别晋升为大骑士。”梅里洁琳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那群骑士即使只是远远地看着,也能叫人感到深深的恐惧,“他的那把武器叫‘巴列’血腥斩杀者巴列,那是大公为了表彰他舍命救主的功绩而赐予他的不过在战场上他更喜欢用肩膀将人撞碎,只有遇到让他感到兴奋的对手他才会使用那把‘血腥斩杀者巴列’,他那两个护肩也是特制的,这明显吧”
冯侃一边记一边咧嘴,听梅里洁琳介绍,这家伙就是个人肉压路机,不知道阿鲁迪巴跟他比起来怎么样。
“噢~~~~~”
那队风驰电掣的骑士在即将到达军营的时候慢慢地放缓了度,但是那些围观的士兵们非但没有畏惧地散开,反而出惊天动地的欢呼
“他们怎么突然这么兴奋?”冯侃奇怪地问道,那些骑士散出来的杀气连距离如此遥远的自己都能感觉到,但是那些普通是士兵却好像根本就不受任何影响。
“这是当然的,”梅里洁琳微笑地回答道,“血袍巴里特骑士团既然出现在这里,那么就只说明一件事”
“什么事?”
“弗朗西斯大公马上就要亲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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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话山谷长啸
第九十一话 山谷长啸
冯侃的眉头皱了起来,既然敌人的最高统帅都要到了,那么说明大军的集结已经完成,他们马上就要向着雷斯顿堡进了
这个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杰明斯帝国内部的战争就兄弟间的吵闹,打了这么多年,从来都没听说过哪个国家灭亡了,有的只有某些国家降格变成其他国家的附庸或是新诞生的国家,因为所有的王室事实上多多少少都有些血缘关系,就算打得再狠都没有灭国的危险。
但是圣奥斯坦不一样杰明斯对圣奥斯坦的战争是属于那种不死不休的,而且现在看来,杰明斯的确处于强势状态。
这很不妙,如果不让杰明斯的统治者将圣奥斯坦的地位放到和自己一样高的高度,对话根本完全无法展开,必须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让他们对圣奥斯坦拥有足够的敬畏才行。
显然,这次的战争就是显示这一点的最佳时机。
一边继续观察血袍巴里特骑士团来的那个方向,一边在心里计算着,不知道和十二黄金圣斗士比起来,这个“重装男爵”巴伦?巴奈特的实力能到什么程度呢?迪斯马斯那个程度的应该有得一拼吧?说不定与童虎和撒加是一个等级也说不定。最起码不会比罗德曼那头没个长辈样的狮子差。
正盘算着,西北方突然卷起漫天烟尘,再一次传来震耳欲聋的群马奔腾的声音,一队人数更多,更加雄壮的骑士队伍急驰而来。
滚滚尘沙中,一面更大的旗帜显露出它的面目,旗帜上的图案布局和前面血袍巴里特骑士团的那面战旗差不多,但是绘画在盾牌上的图标是一头背负着十字架的黑熊。
“那个血袍巴里特骑士团只是开道吗?”看到这个情形,冯侃疑惑地问了一句。
“这是当然的啦”梅里洁琳理所当然地回答道,“这种荣誉除了‘重装男爵’和他的直属骑士大队又有谁能够担当得起呢?”
“荣誉?”
“为自己的主君开路,蘀自己的主君铲平道路上的障碍只有最勇猛善战的骑士才有荣幸得到这个光荣的任务”
原来是这样,这也是对骑士功绩的一种肯定吗?
“在杰明斯,恐怕没有人比血袍巴里特骑士团更拥有这个资格了,因为自从血袍巴里特骑士团成立以来,他们就没有输过任何一场战斗”梅里洁琳继续说了下去,“即使是上一次异端扫讨战争中,帝国和联盟与王国依旧不分胜负,但是单单就血袍巴里特骑士团却一直以胜利来装饰自己的战旗……”
冯侃点点头表示认同,在辽阔的战场上,一场局部地区的战斗的确是无法左右战局的。 ~特别是正面战场上,规避这种敌人保存自己的实力的方法实在是太多了。
众所周知,重骑兵不能攻城,他们能够最大程度施展手脚的地方是在开阔地带所展开的野战。
“特别是那个‘重装男爵’,血袍巴里特骑士团中的成员全是大骑士,但是他的直属骑士队里全是精英骑士”
“精英骑士?”冯侃皱了皱眉头,从来都没听说过这种名词过。
梅里洁琳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但是没多说什么,只是继续介绍下去,“精英骑士这个头衔只有沃尔肯才有,其他国家并没有精英骑士,要想成为精英骑士,那么他必须经历无数场战斗的考验,在战场上收割比任何人都要多的生命,拥有被所有同僚所认同的功绩,当骑士团里所有人都认同这位骑士的价值的时候,弗朗西斯大公才会授予他‘精英骑士’的头衔,能够成为精英骑士的家伙都是从无数战场上活着回来的人,现在明白了吧?”
“啧”冯侃搓了下牙花,趟过血河的战士这种家伙单单一个就已经不得了了,现在他看到的是足足五百个难怪这帮家伙身上自然而然的就有一股寒气,原来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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