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极乐鸟物语-第1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不。”我摇头,“我再也不想碰触感情。”
“为什么?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还是曾经沧海难为水?”
“胡文举,你实在是个不称职的心理医生。”
他摇头浅笑,“我是最好的,至少目前国内公认我是最好的。天籁,不要逃避,想想你遇到他之前的日子,没有目标,没有生机,没有动力,没有希望,你自己不也说,怀疑会发呆到死?遇到他之后呢?恨也好、爱也好,愤怒也好,伤心也好,你有了情绪,你真正是个活生生的人。如果不打算回头,那么就彻底遗忘,重新开始。我不是一定要劝你回到他身边,也不是一定要你接受我,我只是要你积极地面对今后的人生。”
我看着他澄澈明亮的眼睛,默默摇头,破碎地道:“不要逼我,就算外伤,也需要愈合的时间,对不对?”
他点头道:“那好,我给你时间,但是你要答应我,给我成效,不然我的名声就要砸在你手上了。”
我笑了,“砸了倒好,省得你那么自以为是。”
“啊——恶毒,果然最毒妇人心!”我们一起笑。
此后,他每天都到家里来,美其名曰做心理治疗,实际就是跟我打屁,但不可否认,这种轻松的朋友式的聊天使我惭渐走出了整日发呆恍惚的状态。就像他说的,他对我还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他斯文俊朗,幽默风趣,温柔体贴,跟他在一起,没有压力,没有恐惧,没有大喜大悲,有的只是轻松温馨,一种平淡的单纯的快乐。我早说过,做他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而我,为什么要放弃唾手可得的幸福?所以,在他第二次提出要我给他机会的时候,我答应了。虽然我明知道自己不爱他,但是,有爱情不一定有幸福,而我相信,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情人。
人,总是自私的,毕竟要多爱自己一点。我当初明知道爱曲凌风就是不爱自己,仍然傻傻地爱了,而这次,我要爱自己。
★☆★☆★☆★☆★☆★☆★☆★☆★☆★☆★☆★☆★
今夜,飘起了入冬后的第一场雪,雪花轻轻柔柔,带着一股新鲜和清冷。我坐在窗边,呵融了玻璃上的薄霜,静静地看雪。那无数个失眠看雨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囚禁我的暴风雨彻底止息,取而代之的是清冷的雪,没有暴风雨的狂猛激烈,却有着淡淡的体贴。可能,这就是我要的,可是,为什么心底深处还是觉得空荡荡的?仿佛有什么东西丢失了,再也找不回来。
窗台上放着一本杂志,是文举带来给我打发时间的,我在《奇珍异兽》那篇文章里看到一段报道:“极乐鸟,梵文音译迦陵频伽,是西方极乐世界里叫声最悦耳的神鸟,‘其声清澈,柔软和雅’,听过它歌声的人,会连自己是谁都忘掉。它有着美丽少女般的脸庞,人首鸟身,形似仙鹤,彩色羽毛,翅膀张开、两腿细长、头戴童子冠或菩萨冠,立在莲花或乐池平台上。它会为了至爱之人倾力歌唱,永不止息,直至吐血而亡,生命终止,歌声才会停止。”
我这才知道,原来我在梦中的化身就是一只极乐鸟。
“它会为了至爱之人倾力歌唱,永不止息,直至吐血而亡,生命终止,歌声才会停止。”
那么,梦中的我是爱着暴君的?怎么会?我该恨他的不是吗?可是,谁又知道,爱与恨之间的界线在哪里?
我拉开窗户,呼吸一口清冷的空气,平复心中杂乱的思绪,突然看到一条黑影一闪。我揉了揉眼睛细看,什么都没有,我试探地喊了一声:“谁?”只有我的声音在空空的庭院中回荡。难道真的是我眼花
天娇推门进来道:“姐?什么事?”她的房间就在我隔壁。大概听到了声音。
我回头道:“我好像看到院子里有人。”
“这么晚了,怎么还会有人?大概是司机养的猫吧。”她走过来关窗户,动作有些急切。
我用手挡住窗框,指着雪地上清晰的足印,“那也是猫留下的?”足印消失在房子的转角处。
天娇心虚地道:“也可能,也可能是司机出来找猫呢?”
直觉告诉我天娇在说谎,我的直觉一向很准。她在试图隐瞒些什么?
“天娇,”我锁紧她闪躲的目光、“是谁?”
“我怎么会知道是谁?”她还在强辩。
我不做声,定定地看着她,直看到她脸红耳热,最后投降地道:“好了好了,我说了。是,是,是……”
“是谁?”我心中已经隐约猜到答案。
她小小声地道:“是哥哥。”
果然!我关上窗子,坐回床上。
”姐,”天娇蹲在我面前、“其实哥哥常常来看你,只是不敢进来罢了。”
“为什么放他进来?”
天娇为难地道:“这也是他的家。”
“那好,”我躺下,蒙住头,“明天我搬回爸爸的房子去。”
“姐,”天娇急了,绕到我正面,“何必做得那么绝呢?为什么不给他一次机会?”
我探出头道:“这是你该说的话吗?你不是比我更有资格恨他?”
“对,”她激动地道,“我比你更有资格恨他,但是从在急救室的那一刻起,我就无法恨了,那是一个爱你的男人。他对我的所做所为,都是因为爱你,虽然他做得很蠢。所以我原谅他,连我都原谅他了。你凭什么不原谅?”
我摇头叹道:“我对他,根本无所谓原不原谅,只是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瓜葛。很多事,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姐!”天娇哽咽一声。‘
我拍拍她的手道:“晚了,去睡吧。”
她看了我半晌,叹息着走了,我听她的脚步声不是回房间,而是下楼。是啊,我凭什么不原谅他?伤害,已经成为往事,爱,他给我了,自由,他也给我了,惟一失去的就是孩子,但是我相信,他的痛不会比我少,我有什么理由怪他恨他?不,我不怪他也不恨他,只是不想再见,不愿再想,曲凌风这个名字,应该在我生命中彻底消失了。
★☆★☆★☆★☆★☆★☆★☆★☆★☆★☆★☆★☆★
元月一日,是我和文举订婚的日子,说来惭愧,我们都要订婚了,他还没吻过我,最多亲一亲额头。他说不急,给我时间,这分体贴和宽容令我感动。订婚是两家父母的意思,母亲巴不得我立刻嫁给胡文举,把曲凌风那魔星忘得一干二净,曲叔叔倒也没说什么。
文举是独子,父母住在国外,回国过年才知道儿子交了女朋友,乐得合不拢嘴,对我极其宠爱,当然希望立即娶进门。文举以交往时间太短为由推托了,所以决定先订婚。在文举的坚持下,仪式从简,只在酒店的一间小包厢里,两家亲人一起吃了顿饭,他当着双方长辈的面将一枚小巧精致的钻石戒指戴在我手上。仪式结束后,大家商量到曲家进行余兴节目。
曲叔叔的车在最前面,文举和我在中间,胡伯父的车在最后,转入通往曲宅的林阴大道,前面的车突然停下来。我们也被迫停下,文举疑惑地道:“怎么了?不是到家门口车坏吧?”
我们一起下车察看,掠过曲叔叔的车,我看到一辆熟得不能再熟的银灰色宝马——是曲凌风的车。大门已经打开,宝马的尾灯闪烁着,似乎刚要进入。尾灯熄了,曲凌风从车里出来。他穿了一件略显宽大的薄呢大衣,敞开的衣襟内露出铁灰色的西装,打着正式的领结和胸花,头发梳得整齐服帖,消瘦憔悴的脸上也打理得干干净净,甚至看不到一个胡茬。他的样子就像要去参加一场盛大的宴会。
看到我们也一身盛装打扮,他愣住了,目光在陆续下车的几个人身上梭巡,最后落在我身上,再也不肯移开。他从车里取出一束娇艳欲滴的香水百合,紧紧握住,一步步朝我走来。我无法抑制地浑身颤抖,文举靠近我,默默地搂紧我的肩,给予我无声的支持。
曲凌风盯着我们亲密的动作,眉心聚拢,脚步停顿。我跟文举今天穿的是情侣装,他一身纯白西装,我一身纯白礼服,外罩白色韶皮大衣,与隆冬的雪景交相辉映。这么明显的事实,他看不出来吗?
母亲突然上前一步,拉住曲凌风的手臂,勉强笑道:“凌风,你回来得正好,今天天籁和文举订婚,我刚还跟你爸爸说叫你过来一块庆祝呢!”
曲叔叔沉声喝道:“阿梅。”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曲叔叔用这么重的口气叫妈妈。母亲尴尬地放开手。回头求助地看一眼曲叔叔,曲叔叔上前拉回她。同是天下父母心,母亲想要保护我,但曲凌风毕竟是曲叔叔的儿子,哪个父亲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子失败或痛苦?
曲凌风的身躯晃了晃,香水百合掉在地上,花瓣上的露珠顷刻结成冰珠,仿佛奔腾的热血结成寒冰,那干净整洁的面孔霎时变得比我的貂皮大衣还白。我看着他震惊、狐疑、苦涩、心痛、绝望交织的眼神,居然无法移开视线。
胡伯母走上前,疑惑地问:“文举,这位是……”
曲叔叔忙道:“这是我儿子,是我前妻留下的孩子。”
曲凌风终于有了下一步动作,我却分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是伤痛还是木然。他从怀里掏出两张纸,唇边的肌肉抽动了下,似笑又似哭的声音道:“我不知道今天是这么特别的日子,这是两张今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入场券,希望做你们的贺礼不会显得太寒酸。”
天!
几个人同时发出惊叹,爱好音乐的人都知道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入场券有多么珍贵,而我毕生不多的愿望之一就是亲耳聆听一场音乐会,他居然知道?而且做到了!
“谢谢!”胡文举客气地点头,伸手去接。曲凌风避开他,手臂直接伸向我。
我拾眼看一下文举,他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缓缓地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碰到那两张纸。也碰到曲凌风冰冷的手指。他突然握紧我的手,也握住了那枚闪亮璀璨的戒指,然后在所有人的惊呼声中、单膝跪地,抬头仰望我,用平生最诚恳的语调,最真挚的眼神,最卑微的姿态,颤抖地道:“天籁,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们重新开始。”
胡伯母尖声喊道:“文举,这是怎么回事?”
胡文举依然镇定地搂着我的肩头,深切的目光专注地看着我,仿佛在说:“我等你的选择。”我茫然地环顾一周,看到母亲焦虑的眼神,天娇鼓励的目光,曲叔叔热切的期待,凌云困惑地搔头,胡伯父和胡伯母迷惑又担忧的神色,最后,视线落在曲凌风身上。他的眼中甚至没有期待,有的只是真诚的强烈的爱恋,仿佛耶纸被缚在十字架上,心甘情愿地等待世人的宣判。
我眨了眨眼,任凭一滴泪滑下脸庞,缓慢地机械地拍出手指,低低哑哑地道:“对不起。”
今日,如果文举不在身边,如果我没有跟他订婚,如果他不是用那么信任的眼光看我,我不知道会不会答应曲凌风。但毕竟,这所有如果都真真切切地存在,让我理所当然地拒绝他。与其说我的良心让我无法背叛文举,不如说我的自私让我害伯接受曲凌风。曲凌风的爱是暴风雨,文举的爱是和风细雨,在和风细雨中接受滋润总比在暴风雨中挣扎生存要容易得多。
爱人与被爱,我选择了被爱,因为,我决定爱我自己。
曲凌风变成了一具石膏像,久久不曾移动,眼睛也不看我,只是木然地盯着抽空的手掌,仿佛还在体味我留下的余温。我听到几声舒气和几声叹息,谁高兴谁失望我已无暇在意,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担心他下一步会做什么。他慢慢摊开掌心,我看到一枚闪亮的东西躺在他手掌里,居然是我的戒指,在我抽出手指的时候,竞没感觉到戒指脱落于他掌心。
文举的脸色变了,搂着我肩头的手臂也在颤抖。
曲凌风格晃着站起身,将戒指放到文举手中,沉声道:“好好爱她。”
他没再多看我一眼,径直转身走向他的车,开车门,关车门,发动引擎,倒车,掉头,摇上车窗。我看着茶色玻璃逐渐淹没他的侧影,心中突然猛地一跳,直觉叫道:“曲凌风。”银光一闪,快如闪电,他急打方向盘,但是车速太快,根本来不及躲过停在转弯处的胡伯父的车。在我的声音冲出喉咙之际,一声轰然巨响随之响起。宝马擦过胡伯父的车身,撞飞了一扇车门,在弯道上失去平衡,连翻三次,最后翻仰着滑出两百多米。
“不——”在我的尖叫声中,曲叔叔和文举已经冲过去。
几个男人合力掰开完全变形的车门,将一具血淋淋的人体拖了出来,抢着他刚跑两步,又是一声轰然巨响,车子爆炸了。曲叔叔嘶哑地朝几个吓傻了的女人大喊:“还不快叫救护车!”
我紧紧地揪着前襟,片刻间停止了呼吸。当意识稍稍觉醒的时候,便发了疯地冲向他。胡文举严厉地喝道:“找剪刀,绷带,毛毯,快,帮我把他的大衣脱下来。”我手忙脚乱地要帮忙,文举粗鲁地拨开我的手,命令:“你抱着他的头,跟他说话。不能让他昏过去。”
“哦。”我抽泣地应着,颤巍巍地将他血迹斑驳的头搂在怀里,他的血染红了我的礼服,染红了晶莹的雪地,我根本看不出他受了多少处伤,就觉得血从他身体的各个部位不停地住外流。
“曲凌风,曲凌风。”我不停地呼唤,温热的泪水冲刷着他脸上的血迹,我颤抖着手拨开他额头上粘湿的头发,一遍一遍地轻吻,“曲凌风,撑住,撑住,你听到没有,你给我撑住!”
他咳了一声,呕出一口血,虚弱地撑着眼皮,费力地伸出沾满鲜血的右手,轻轻地擦拭我的眼泪,嘴角勾起一抹令人心疼的苦笑,断断续续地道:“别哭……这样也好……我死了……你就真的自由了……不然……不然……我真不知道……不知道哪一天……又会去……打扰你。”他猛地喘了口气,继续道:“我死了……你会不会……会不会到我墓前……唱歌……唱歌给我听?咳!”他又呕出一口血。
这情景何其熟悉?难道那个梦就是预示今日的结局吗?
“不,我不会,你要听我唱歌,就要活着。我不许你死,我还要你来打扰我,还要你蛮横不讲理地霸占我,你不是说你生日的时候要我陪你去夏威夷?只要你活着,我就陪你去,去夏威夷,去日本,去维也纳,去任何地方,天涯海角,你到哪儿我都陪你。曲凌风,曲凌风?不准闭上眼睛,你看我,你看我,我叫你看我你听到没有?曲凌风——”火光映红了整个天地,映红了周遭的每一个人,却映不红他越来越白的脸色。
★☆★☆★☆★☆★☆★☆★☆★☆★☆★☆★☆★☆★
同一问急救室,同一扇门,同一盏灯,不同的是,这次他在门内,我在门外。
文举出来,牵着我的手领我到消毒间换衣服。我机械地任他摆布,机械地听他说话:“他身上多处骨折,断了三根肋骨,最棘手的是一根肋骨刺穿了肺叶,导致严重的内出血,胸腔内几乎全是血块,看不清器官和脉络,你要有心理准备。”
我眼前一黑,抓紧他的胳膊稳住身体,不停地摇头道:“不会的,他不会死的,他身体最好,从来都没生过病,连感冒都没得过。”
“天籁,”文举撑着我,“别这样,你自己都撑不住,怎么能在精神上支持他?这个时候,病人的生命力和生存意志很重要,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