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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散文-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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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的主旨在于排脱俗气。黄山谷谓人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须知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人很多,不但商界政界如此,学府中亦颇多此种人。然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在官僚商贾则无妨,在读书人是不合理的。所谓面目可憎,不可作面孔不漂亮解,因为并非不能奉承人家,排出笑脸,所以“可憎”;胁肩谄笑,面孔漂亮,便是“可爱”。若欲求美男子小白脸,尽可于跑狗场、跳舞场,及政府衙门中求之。有漂亮脸孔,说漂亮话的政客,未必便面目不可憎。读书与面孔漂亮没有关系,因为书籍并不是雪花膏,读了便会增加你的容辉。所以面目可憎不可憎,在你如何看法。有人看美人专看脸蛋,凡有鹅脸柳眉皓齿朱唇都叫做美人。但是识趣的人若李笠翁看美人专看风韵,笠翁所谓三分容貌有姿态等于六七分,六七分容貌乏姿态等于三四分。有人面目平常,然而谈起话来,使你觉得可爱;也有满脸脂粉的摩登伽,洋囡囡,做花瓶,做客厅装饰甚好,但一与交谈,风韵全无,便觉得索然无味。黄山谷所谓面目可憎不可憎亦只是指读书人之议论风采说法。若《浮生六记》中的芸,虽非西施面目,并且前齿微露,我却觉得是中国第一美人。男子也是如是看法。章太炎脸孔虽不漂亮,王国维虽有一条辫子,但是他们是有风韵的,不是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简直可认为可爱。亦有漂亮政客,做武人的兔子姨太太,说话虽然漂亮,听了却令人作呕三日。
  至于语言无味(着重“味”字),那全看你所读是什么书及读书的方法。读书读出味来,语言自然有味,语言有味,做出文章亦必有味。有人读书读了半世,亦读不出什么味儿来,那是因为读不合的书,及不得其读法。读书须先知味。这味字,是读书的关键。所谓味,是不可捉摸的,一人有一人胃口,各不相同,所好的味亦异,所以必先知其所好,始能读出味来。有人自幼嚼书本,老大不能通一经,便是食古不化勉强读书所致。袁中郎所谓读所好之书,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这是知味的读法。若必强读,消化不来,必生疳积胃滞诸病。
  口之于味,不可强同,不能因我之所嗜好以强人。先生不能以其所好强学生去读,父亲亦不得以其所好强儿子去读。所以书不可强读,强读必无效,反而有害,这是读书之第一义。有愚人请人开一张必读书目,硬着头皮咬着牙根去读,殊不知读书须求气质相合。人之气质各有不同,英人俗语所谓“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Ones meat is nothers poison)。因为听说某书是名著,因为要做通人,硬着头皮去读,结果必毫无所得。过后思之,如做一场噩梦。甚且终身视读书为畏途,提起书名来便头痛。萧伯纳说许多英国人终身不看莎士比亚,就是因为幼年塾师强迫背诵种下的恶果。许多人离校以后,终身不再看诗,不看历史,亦是旨趣未到学校迫其必修所致。
  所以读书不可勉强,因为学问思想是慢慢怀胎滋长出来的。其滋长自有滋长的道理,如草木之荣枯,河流之转向,各有其自然之势。逆势必无成就。树木的南枝遮荫,自会向北枝发展,否则枯槁以待毙。河流遇了矶石悬崖,也会转向,不是硬冲,只要顺势流下,总有流入东海之一日。世上无人人必读之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心境下不得不读之书。有你所应读,我所万不可读,有此时可读,彼时不可读。即使有必读之书,亦决非此时此刻所必读。见解未到,必不可读,思想发育程度未到,亦不可读。孔子说五十可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尚不可读《易经》。刘知几少读古文《尚书》,挨打亦读不来,后听同学读《左传》,甚好之,求授《左传》,乃易成诵。《庄子》本是必读之书,然假使读《庄子》觉得索然无味,只好放弃,过了几年再读,对《庄子》感觉兴味,然后读《庄子》。对马克思感觉兴味,然后读马克思。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出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五十而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凡是好书都值得重读的。自己见解愈深,学问愈进,愈读得出味道来。譬如我此时重读Lamb的论文,比幼时所读全然不同,幼时虽觉其文章有趣,没有真正魂灵的接触,未深知其文之佳境所在。一人背痈,再去读范增的传,始觉趣味。或是叫许钦文在狱中读清初犯文字狱的文人传记,才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由是可知读书有两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程子谓《论语》读者有此等人与彼等人,有读了全然无事者;亦有读了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所以读书必以气质相近,而凡人读书必找一位同调的先贤,一位气质与你相近的作家,作为老师。这是所谓读书必须得力一家。不可昏头昏脑,听人戏弄,庄子亦好,荀子亦好,苏东坡亦好,程伊川亦好。一人同时爱庄荀,或同时爱苏程是不可能的事。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找到文学上之情人,必胸中感觉万分痛快,而灵魂上发生猛烈影响,如春雷一鸣,蚕卵孵出,得一新生命,入一新世界。George Eliot(乔治·爱略特)自叙读《卢梭自传》,如触电一般。尼采师叔本华,萧伯纳师易卜生,虽皆非及门弟子,而思想相承,影响极大。当二子读叔本华、易卜生时,思想上起了大影响,是其思想萌芽学问生根之始。因为气质性灵相近,所以乐此不疲,流连忘返;流连忘返,始可深入,深入后,然后如受春风化雨之赐,欣欣向荣,学业大进。
  谁是气质与你相近的先贤,只有你知道,也无需人家指导,更无人能勉强,你找到这样一位作家,自会一见如故。苏东坡初读《庄子》,如有胸中久积的话,被他说出,袁中郎夜读徐文长诗,叫唤起来,叫复读,读复叫,便是此理。这与“一见倾心”之性爱(love at first sight)同一道理。你遇到这样作家,自会恨相见太晚。一人必有一人中意的作家,各人自己去找去。找到了文学上的爱人,他自会有魔力吸引你,而你也乐自为所吸,甚至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亦渐与相似。这样浸润其中,自然获益不少,将来年事渐长,厌此情人,再找别的情人,到了经过两三个情人,或是四五个情人,大概你自己也已受了熏陶不浅,思想已经成熟,自己也就成了一位作家。若找不到情人,东览西阅,所读的未必能沁入魂灵深处,便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不会有心得,学问不会有成就。
  知道情人滋味便知道苦学二字是骗人的话。学者每为“苦学”或“困学”二字所误。读书成名的人,只有乐,没有苦。据说古人读书有追月法,刺股法,及丫头监读法,其实都是很笨。读书无兴味,昏昏欲睡,始拿锥子在股上刺一下,这是愚不可当。一人书本排在面前,有中外贤人向你说极精彩的话,尚且想睡觉,便应当去睡觉,刺股亦无益。叫丫头陪读,等打盹时唤醒你,已是下流,亦应去睡觉,不应读书。而且此法极不卫生。不睡觉,只有读坏身体,不会读出书的精彩来。若已读出书的精彩来,便不想睡觉,故无丫头唤醒之必要。刻苦耐劳,淬砺奋勉是应该的,但不应视读书为苦。视读书为苦,第一着已走了错路。天下读书成名的人皆以读书为乐;汝以为苦,彼却沉湎以为至乐。必如一人打麻将,或如人挟妓冶游,流连忘返,寝食俱废,始读出书来。以我所知国文好的学生,都是偷看几百万言的《三国》、《水浒》而来,决不是一学年读五六十页文选,国文会读好的。试问在偷读《三国》、《水浒》之人,读书有什么苦处?何尝算页数?好学的人,于书无所不窥,窥就是偷看。于书无所不偷看的人,大概学会成名。
  有人读书必装腔作势,或嫌板凳太硬,或嫌光线太弱,这就是读书未入门路,未觉兴味所致。有人做不出文章,怪房间冷,怪蚊子多,怪稿纸发光,怪马路上电车声音太嘈杂,其实都是因为文思不来,写一句,停一句。一人不好读书,总有种种理由。“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其实读书是四季咸宜。古所谓“书淫”之人,无论何时何地可读书皆手不释卷,这样才成读书人样子。顾千里裸体读经,便是一例,即使暑气炎热,至非裸体不可,亦要读经。欧阳修在马上厕上皆可做文章,因为文思一来,非做不可,非必正襟危坐明窗净几才可做文章。一人要读书,则澡堂、马路、洋车上、厕上、图书馆、理发室,皆可读。
  读书须有胆识,有眼光,有毅力。胆识二字拆不开,要有识,必敢有自己意见,即使一时与前人不同亦不妨。前人能说得我服,是前人是,前人不能服我,是前人非。人心之不同如其面,要脚踏实地,不可舍己从人。诗或好李,或好杜,文或好苏,或好韩,各人要凭良知,读其所好,然后所谓好,说得好的道理出来。或竟苏韩皆不好,亦不必惭愧,亦须说出不好的理由来。或某名人文集,众人所称而你独恶之,则或系汝自己学力见识未到,或果然汝是而人非。学力未到,等过几年再读,若学力已到而汝是人非,则将来必发现与汝同情之人。刘知几少时读前后汉书,怪前书不应有《古今人表》,后书宜为更始立纪,当时闻者责以童子轻议前哲,乃“赧然自失,无辞以对”,后来偏偏发见张衡、范晔等,持见与之相同,此乃刘知几之读书胆识。因其读书皆得之襟腑,非人云亦云,所以能著成《史通》一书。如此读书,处处有我的真知灼见,得一分见解,是一分学问,除一种俗见,算一分进步,才不会落入圈套,满口滥调,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我的图书室
  我在《人间世》杂志,曾登载过姚颖女士一篇布置书房的文章,凑巧与我的见解相同。如果我也发表过一篇同题的文章,或是曾经遇见过她,那我一定会诬她有抄袭我的见解的嫌疑。因此我在她的文章末尾,写了一篇长论——表明她的理解如何近似我的理论。兹将她的原文略述如下:
  〖大学公共图书馆采用分类制,用杜威或王云五的方法把图书分编成类,固然是好的。但是一个贫穷的学者图书不够,又蹇居于京沪的一个狭里之中,显然是不能如此做法。一个里舍之中,寻常只有一间餐室,一间客厅,两间睡房,如果很幸运,也许会有一间书房。此外,他的图书普通都依个人的喜好而来,收集的不会普遍完全。这应该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别人如何,但是我用的方法是如此的。我的方法是自然的方法。比如,当我坐在书桌前边收到一本寄来的书,我就把它放在桌上。如果在阅读时有客来访,我就把书带到客厅,去和来客谈谈这本书的内容。客人告别以后,如果我把书遗忘在客厅,我就让它摆在那里。有时话谈得开心,我还不感倦意,只是想休息一会,我就把它带到楼上,在床上阅读。如果读得兴趣浓厚,我就继续读了下去,如果兴趣降低,就把它用作枕头而睡,这就是我所谓的自然的方法,也可以说是“使书籍任其所在的方法”。我甚而不能说,哪一处是我喜欢放书的地方。
  这种办法的必然结果,自然到处可见图书杂志,在床上,沙发上,餐间里,食器橱中,厕所架上,以及其他地方。这样不能一览无遗,是杜威或王云五的方法所不及的。
  这种办法有三点好处:第一,不规则的美丽。各种精装本、平装本、中文、英文、大而厚重的本子、轻的美术复制本——一些是中古英雄骑士的图片,一些是现代裸体艺术照片,全都杂在一起,一望就可以看出人类历史的整个过程。第二,兴趣的广泛不同。一本哲学书籍,也许和一本科学书籍并立在一起,一本滑稽的书籍,也许和一本《道德经》比肩而立。他们混成一片,俨若各持己见地在争辩着。第三,用之便当。如果一个人把书全部摆在书室,他在客厅中便无书可读。我用这种方法,就是在厕所也能增长知识。
  我只要说这仅是我个人的方法,我不求别人赞成,也不希望他们来效法我。我写这篇文章的缘故,是因为看我的客人见我的生活如此,常是摇头叹息。因为我没有问过他们,我不知道他们是称赞的叹息,还是反对的叹息……但是我从不去理会的。〗
  上边的这一篇文章,很可以代表现代中国式的小品文(familiaressay)。它有中国古文的轻松气派,以及现代论文的不拘泥之风度。下边是我写的后论:
  当我收到这篇稿子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人把我的秘密说穿了。在我看下去的时候,我很惊异地发现了我自己放书的理论,已被一个别的人同时发现了。我如何能不就此发挥几句呢?我知道阅读是一件高尚的事情,但是已经变成了一件俗陋不堪而且商业化的事情。收集书籍也曾是一件高尚的娱乐,但是自从暴发户出现以后,现在的情况也随之惨变。这些人藏着各个作家的整套书籍,装潢美丽整齐,摆在玻璃架上,用以在他们的朋友面前炫耀。但是当我看到他们的书架的时候,里边从来没有一点空隙或书本的误排,这表明他们从来不去动那些书籍。其中也没有书皮扯下来的书籍,没有手纹的印子或偶然掉下来的烟灰,没有用蓝色铅笔画下来的记号,没有枫树的叶子在书中夹着。而所有的只是没有割开的连页。
  所以,收集书籍的方法似乎也变得俗陋了。明朝的徐谢写过一篇《旧砚台论》的文章,暴露收集古玩的俗陋。现在姚女士则引申到收集图书的事。可见如果你只要说出你的真意,世界上似乎不会没有与你同感的人。王云五之方法利用于公共图书馆中很好,但是公共图书馆与一个穷学者的书斋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必须有一个不同的原则,就如《浮生六记》的作者所指出的“以大示小,以小示大。以假遇真,以真遇假”。这位作者所发表的意见,是关于一个穷士的房舍花园应当怎样安排,也可以用在收集书籍的方法上。如果你能善用这个原则,你可以把一个穷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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