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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一个麻烦-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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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挨到那只狗过了马路,柳依蝶马上抓住那只惊魂甫定的可怜生物说起教来,内容不外乎是什么“马路如虎口”、“交通安全,人『狗』有责”之类的交通安全守则,也不管那只狗是否听得懂。不过说也奇怪,这只狗跑也不跑,还乖乖的蹲坐在地,张着漆黑的大眼睛,看着柳依蝶在那比手画脚,凌昊简直被这一人一狗打败了。
  过往行人皆以好笑的表情观看着一幅有趣的画面,凌昊真想立刻消失在地球表面,即使被外放到外星球也好,只要远离这一人一狗。
  依蝶丝毫不在意旁人的指指点点,仍然滔滔不绝对那只可怜无辜的狗训话,而且看情形,一时三刻是结束不了了。
  真奇怪的人!凌昊心想。平常惜字如金,好像多讲一句话就会要了她的命似的她,跟一只狗竟然能聊得这么开心,真不晓得她脑袋里装的是什么?水泥吗?还是浆糊?一抹笑靥出现在他嘴角。
  凌昊决定不再呆呆地待在一旁,他看看四周,视线被前方一家装潢精致的咖啡馆吸引,反正她也不会注意,我离开一下应该没关系吧?如此想着的他打定主意后再瞟了一眼依蝶和那只狗,便坚定地迈开步伐……
  陈明怡百无聊赖地拿着抹布擦拭早已洁亮如新的玻璃,“呵……”张大嘴巴打了个大哈欠。
  嗯!第十五个,天哪!她已经无聊到在数打了几个哈欠了。
  下午三点,下午茶时间。一向门庭若市的紫苑今天反常的一个客人也没有,老板和工读生只好窝在店里大眼瞪小眼。
  陈明怡的懒散让老板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明怡,没事就来这坐着休息,你张大了嘴贴在玻璃橱窗上,谁敢上门啊!”老板是个年近五十的欧巴桑。这家店原本是她丈夫的,丈夫早逝后,她自然而然接下打理紫苑的工作。
  “我在这里就好,要是坐下来,我怕我会睡着。”陈明怡强撑着眼皮说道。
  无聊啊!她仰天长啸,本来以为窗外的景致至少可以提点神,可惜她低估台北这个排名世界十大无趣城市的功力了,窗外灰蒙蒙的一片,只有加深她去找周公下棋的欲望。就在她快要放弃抵挡瞌睡虫时,咦?那是什么?她眼前陡地一亮。
  一个俊美无双、清秀俊朗的男人出现在左前方!即便前额、手臂缠上了纱布,他依旧让身旁所有景致在刹那间黯然失色!真养眼哪,她不禁赞叹。这男人的出现让她一下午的无聊都得到弥补了。
  进来吧、进来吧!赞叹之余,她赶忙祈祷,整个人猛趴在玻璃上,希望帅哥能接收到她的心电感应。
  赫!世纪末妖魔现身了吗?正要转进紫苑的凌昊,猛一抬头就看到一个五官扭曲,眼贴在玻璃上紧盯着他瞧的壁虎女孩,进门的脚步犹豫了一下。
  “欢迎光临!”壁虎女孩不让他有反悔的机会,刷地拉开玻璃大门迎接他,脸上闪着亮晃晃的微笑。
  “明怡啊,有客人上门了吗?”什么时候这丫头的服务态度变那么好了?还会帮客人开门?老板心里想着并站起身,一转头,随即急喘一声。
  天!这是哪个大明星大驾光临?她从没见过长得那么好看的男孩子。
  这才是正常的反应嘛!凌昊满意地看着她们的表现,感觉男性雄风重新抬头,一张俊睑却是平静淡漠,他把冷凝的面具再度戴上。
  “赶……赶快招呼!”老板催促陈明怡道,不敢再直视客人冷然的脸孔。
  陈明怡早在她出声前就把凌昊引到位子上坐定,拿了本Menu塞在他的手中,她涎笑道:“Coffee  or  tea?”
  凌昊将Menu推开,淡然开口,“我要找工作?”
  什么?不是客人啊!明怡一愣,顿时笑开了眼。不是客人更好,跟这样的帅哥一起工作无异是人生一大享受。
  “工作?我们不缺人啊!”可惜老板不解风情,傻愣愣地出口拒绝。
  陈明怡忙对她挤眉弄眼,“我们不是少一个调酒的?”笨啊!有这么个美男子在店内,这个月的营业额说不定会暴增一倍以上,老板怎能把这样的生财工具推出门?老板收到她的暗示,“哦!对对对……可是你会吗?”虽然她也很想收留这个像明星的美男子,但老公的店说什么也不能毁在她手上。
  凌昊站起身,在两双存疑的眼睛注视下走到吧台,“借一下!”他拿起调酒罐。
  接下来的表演让老板和陈明怡恍如置身梦中,就只见凌昊这边倒倒,那边摇摇,两杯湛蓝和澄黄的液体登时出现眼前。
  “Blue  Hawaii!”
  “Tequila  Sunrise!”
  从两人眼中散发出的爱慕光芒看来,她们已把眼前这个俊男当汤姆·克鲁斯二世崇拜了,两人紧接着啜饮了一口凌昊调出的酒。
  嗯!好喝!“好,你被录取了!”陈明怡往桌子一拍,大声喊道,压根儿忘了老板另有其人。
  “喂、喂!这话应该由我来说吧?”正牌老板说话了。
  对哦!陈明怡缩着脖子吐了吐粉舌。
  “好,你被录取了!”老板大喝一声。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宝耶!她怎么可能不用他?
  仿佛结果早在预料之中,凌昊只是轻点了下头。
  “那你的身分证?”老板问道。
  “没有!”凌昊回答得干脆。
  “没有?”这家伙不会是通缉犯还是逃兵吧?听说杀人犯也有长得人模人样的。看他身上的绷带纱布,难不成是逃狱的?她不禁眯起眼睛来回打量凌昊。
  “哎呀!人家忘记带了嘛,下次再补看不就好了。”见气氛突然变得有点僵,陈明怡赶快帮凌昊解围道。
  “是吗?”老板问,一双眼睛直盯着凌昊瞧。
  凌昊耸耸肩,不置可否。
  老板内心交战,最后终于还是情感战胜理智,谁教这孩子长得那么得人疼,她在脸上恢复笑容。“那你的名字?”她决定信任他。
  一旁的陈明怡暗松了口气,老板会这样问就表示没问题了。
  “林浩!双木林,水告浩。”凌昊答道。懒得再编派一个假名,只是将字换了一下。
  “林浩?什么时候可以上班?”
  “明天。”
  “很好,那薪水?”老板卑躬屈膝的模样,活像她才是伙计似的。
  “随便。”对凌昊而言钱本来就不重要,他找工作只是为了在依蝶面前抬头挺胸,不想她再把他当米虫看待。
  “真的?”好、好、好!这孩子真不挑!老板乐得眉开眼笑。
  陈明怡扼腕。怎么可以说随便?凭你的能力美色可以向老板狠敲一笔!敢情这帅哥是第一次找工作?好,看在你长得帅的份上,我一定会帮你争取应有的福利,她允诺地拍了拍凌昊的肩。
  凌吴对她的举动不明所以。想到柳依蝶应该已对那只狗训话完毕,他淡淡说道,“我该走了!”
  “啊!你要走了,不多留一会?”老板和陈明怡齐声说道。
  凌昊摇头,步出店外,留下老板和陈明怡面面相觑。
  结束了训话,依蝶拍拍流浪狗的头,最后叮嘱道:“下次小心点!”她挺起身来,极自然地说道:“喂!走了!”在没有回应之后,她愕然抬头,发现自己说话的对象不知何时换了,换成路边挺直的电线杆,该在的人不见了。
  “人呢?”她怪道,她目光梭巡,极力要从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找寻熟悉的身影。可是没有,凌昊仿佛平空消失了,四周都不见他的踪影。
  “那个白痴到底跑哪去了?”压抑下心底不由自主泛起的心慌,她开始穿梭在大街小巷。
  凌昊踩着轻快的步伐走出紫苑,短短的十分钟,他就为自己找到了一份工作。“现在那个女人应该不会再把我当米虫看了吧?”这才是他心情愉快的主因。
  走回原来的地方,他讶异不见依蝶的身影,错愕之际,身后传来冷冷的一句,“你到哪里去了?”他转身,对上一双喷火的眼眸。
  她生气了!凌昊剑眉微扬的想着,她瞳眸中跳动的火焰所表达的应该是愤怒没错,火与冰的组合!他惊叹,谁想得到千年寒冰下隐藏的竟然是一座苏维埃,而且从火山口隐约的轰隆声听来,这座火山要发威了,他会成为被吞噬的庞贝城吗?他暗忖。
  依蝶寒着一张睑,“你的舌头被狗咬掉了吗?”
  凌昊好不容易才从依蝶泛绯的怒颜中回过神来,他指着前方平静答道,“我去那家咖啡馆应徵,以后我可以自己养我自己和疾风了。”他以为她会很高兴,毕竟她有理由赶他出门了,不是吗?
  凌昊的回答依蝶置若罔闻,“离开时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心慌转成怒气,她脸色阴沉,丝毫无缓和的迹象。依蝶被自己找不到凌昊时的惊慌反应吓到了,需要借着怒气发泄,而凌昊是理所当然的接受者,她一点都不在意在他面前显露本性。
  “我以为你不会介意,而且我只是离开一下,害你担心很抱歉。”凌昊把依蝶的怒气解释为担心,发怒的柳依蝶看起来比较和蔼可亲,很奇怪,但是他真的这么觉得。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隔阂不见了,他忍不住要微笑起来。
  “谁在担心啊?臭美!我只是不希望有人像我一样倒楣捡到你,一个人入地狱已经够了,没必要再有人成为第二个受害者。”依蝶凶狠地回答,不再去想自己的反应。怒火倏地从她眼眸中消退,她转身带头往前走,“天快黑了,我们走吧!”
  唉!果然狗改不了吃屎,凌昊认命了。
  两人一路沉默往超市走去。
  说起逛超市,对凌昊来讲,还真的是刘姥姥逛大观园……头一遭,一切事物都显得新鲜异常。以前食衣住行都有人打点得好好的,根本不必他操心,何况逛超市这种在他看来只有女人家会做的事,他更是不屑为之,想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傻呼呼地推着推车在超市里闲晃。
  “你想吃什么?”凌昊呆站在一堆眼花撩乱的食物面前,睁大双眼不知该从何下手,他只好问依蝶。
  “你的钱,我无权过问。”这是依蝶的回答,她面罩寒霜,显然余怒未消。
  当拮据的日子过惯了,吃,往往是最被忽略的一环,白开水配白吐司,照样可以过一天,甚至一个礼拜;依蝶从没因为吃而埋怨过,这是她自愿的,她赚来的钱有更重要的用途,在她看来,泡面已经算是奢侈的了。
  “那你有什么不想吃的?”凌昊不屈不挠地继续追问。
  依蝶瞪他一眼,摆明了就是不想跟他说话,凌昊自讨没趣,只好乖乖闭上嘴,开始胡乱挑一些东西。
  难得今天没家教,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却要陪这白痴逛超市,她是招谁惹谁了?依蝶心中有百般的不情不愿,在听到耳边传来一些细如蚊蚋的交谈声后,她胸中的怒火更炽了。
  “嘿!你看那两个,男的帅女的俏,看来真速配!”这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还带点台湾国语。
  “是啊、是啊!两个人还一起来买菜,真幸福,我那死鬼如果有一天陪我来一趟,唉哟——我死也甘愿。”另一个声音附和道。
  “他们应该是刚结婚的小夫妻吧?你看那丈夫真体贴,还帮老婆推推车……”
  “可是那老婆脸真臭,是不是吵架啦?”有人问道。
  “说不定哦!她老公的头可能就是她打破的。”
  人言可畏,依蝶多年前就已见识到这句话的破坏力,她的母亲就是因为流言所以才……思绪轧然终止,她甩甩头,甩掉那段难堪的回忆。她从不在意别人的异样眼光,反正她活得理直气壮,但是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这些无中生有,她受够了!
  凌昊也听到了,他极力忍住爆笑的街动,觑眼偷瞧依蝶的反应,就只见她脸色一变,陡地转过身来说,“你自己慢慢挑,我到外面等你!”她需要透透气,不想再待在这令她厌烦的地方。
  火山又曝发了,凌昊冷眼旁观,或许,这女孩的本性不若她表现于外的冰冷,其至有可能是极其火爆的,他在心中思忖道,一抹窃笑弯曲了他的唇瓣。
  走出超市,依蝶随意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此时夜幕已然低垂,夜晚与黄昏的交接,将天空渲染成一种魔幻的绚丽。
  依蝶轻吁一口气,慢慢放松自己,她真的很不喜欢人多嘈杂的地方,人与人的拥挤接触,会让她有种窒息感,不由自主地绷紧肌肉,因此地非常不喜欢有人侵入她的生活空间,平常在学校,除非必要,她和同学间也是尽量保持距离,说来好笑,都已经大三了,班上有些同学,她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那么,为什么我会把他留下呢?”她轻声低喃,三天来第一次正视这个问题。
  她十五坪大的小窝是她的堡垒,捍卫着她所有的喜怒哀愁,在里头,她可以毫无顾忌地释放自己的感情,而这样一个私人的地方,她竟然会让一个人,甚至还是个男人与她共享,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为了疾风吗?这个理由太薄弱!即使她很喜爱疾风,也不可能为了它而收留他的主人。
  因为同情吗?依蝶轻笑,这个东西她已经好久好久没在自己身上发现过了。她是那种“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主义奉行者。
  为了什么呢?答案似乎是那么的难却又那么的简单,可是她就是想不出来。
  “想那么多干么?”她放弃了,“反正等他有能力养疾风时,再把他赶出去不就得了,管他到时恢复记忆没?”下定决心,烦闷顿时一扫而空,她看向超市入口,等候凌昊的出现。
  人潮隐隐约约进出,依蝶毫无焦距的眼眸也在不同人身上穿梭,不经意的,她的眸光缓缓落在迎面走来的三人身上,进而胶着停伫。
  那应该是一家三口吧?父亲和母亲亲密地手挽着手,孩子坐在父亲宽厚的肩上,开心的挥舞双臂。三人和乐的笑颜看来令人动容,依蝶的眼光不觉放柔,看得痴了,似曾相识的情景从脑海中跃然浮现,小孩的身影和尘封的记忆慢慢重叠……
  人行道的另一头,有一双痴然的眼眸。
  柳依蝶会有这种表情?带着探索,凌昊顺着她凄楚的眼神瞧去,不过就三个人嘛!有什么好看的?他震慑于她脸上的无依与令人难解的哀恸,柔弱无依是不属于柳依蝶的,柳依蝶的身上应该只有漠然与孤傲,难道,他错了吗?
  回程的一路上,他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第三章
  “蒜泥不是那样弄的!你要先剥掉外面那层膜,再用菜刀把它拍扁剁碎。”凌昊一边跟手中的墨鱼奋战,一边指导在一旁手忙脚乱的厨房白痴依蝶,疾风也在他们脚边蹭来蹭去凑热闹。
  幸好小时候开明的父亲没禁止他跟着老管家王妈泡在厨房里,母亲甚至还举双手赞成,直交代王妈要好好调教他。他想到他那行事惊世骇俗的母亲,脸色不觉放柔。母亲认为男人下厨房是天经地义的事,凌家真是“歹竹出好笋”,只因父亲向来奉行“远庖厨”的君子守则。
  就因为这样,美食主义者的他学了不少好手艺,虽说长大后就不再踏进厨房,一些基本的料理他可都还记得,鲜少有人知道,赤炼盟的大少主是个厨艺可媲美五星级饭店主厨的烹饪高手,凌昊暗自庆幸着。
  “喂!你是白痴啊?芹菜要先摘掉它的叶子才能切。”啊!重新夺回主控权的感觉真是美好,装儍的滋味真他妈不好受,要不是他还得靠她藏身,哪容得她如何嚣张放肆,而且,他想试试她的“极限”到何种地步。
  忍耐!忍耐!依蝶极力克制将手中菜刀转向的念头,只因失控过一次,她不想再落人口实,她的一张俏脸像是有块冰块糊在上头似的,说有多冷就有多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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