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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色女人花恋蝶 猫眼黄豆-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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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都常常会出现暂时性的筋脉阻滞,更何况长期伤病的红罗。
  红罗的身体太过虚弱,筋脉已经变细,有些地方甚至出现萎缩的趋势。如果灌入的劲气太猛太烈,会适得其反地让其筋脉产生爆裂。只有像用文火炖鸡般,耐心地、徐徐地图之才能达到通脉效果。
  她调出冰寒与炙烫两道劲脉融合出的温和劲流,先以绣花针般粗细的劲流冲击红罗的筋脉,待到循环几圈无碍后,再增粗成两根绣花针粗细,以此类推,逐步增粗。不但打通修复了他的全身脉络,还帮助筋脉进行了一定的扩展。最后,她将温和劲流汇聚到红罗小腹处,耗尽心力强行凝聚出一个么指般大的内力气源。
  在这个强者为尊、能者居上的架空封建社会,红罗作为一个贱民身份的倌子,遇见悲惨事情的机率无疑比一般人高得多。习练太极固然能够强身健体,但要真正达到自保伤人的功效,至少得下数年苦功才行。
  而她现在帮助红罗打通所有脉络,又将自身分出的内力在他丹田处凝成气源,即使根骨已经长成定型,只要勤加练习,也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出三年,她的红罗就能成为一名普通高手。
  红罗笑笑,从她手中抽出手,轻轻抚上她的颊,有些心疼道:“恋蝶,你大半夜都在为我疏通筋脉,不如趁着天色还早,再睡会儿罢。”自应承迎娶他后,这个白发女人就嚷着要他唤她恋蝶。恋蝶?恋蝶!多亲密的称谓,他在心里唤了无数次,胸口漾出满满的甜。
  “不了,我还要去山里为我的红罗采药治病。”她早就盘算好了,在来越国国都时,曾在离都百里的莽山中发现了一些去腐生肌的珍贵草药,新鲜水灵,比药铺里兜售的成药好上百倍。
  “恋蝶,药铺里难道没有售卖你所需的药材吗?”
  “药铺里的全是成药,药效有所减弱,治疗的时间会变得很长。而我的红罗一天不好,我的心就一天不安。”这是次要原因,最主要最真实的原因是那几种药材价格不菲,她这个马上要当人家妻主的女人,总不可能一边信誓旦旦说要医好夫君,一边伸手的拿夫君的钱为夫君治病吧?虽说红罗夫君答应养她了,但做人贵在自觉,她还是要顾及一点点一家之主的大女人颜面的。
  花恋蝶捧起红罗的脸,在枯燥的薄唇上啄吻一口,双眼含情脉脉:“放心,我出门五天左右就会回来。你在家里做好准备,等我回来我们就成亲,嗯?”最后的尾音从鼻中发出,微微上挑,带着说不出的旖旎亲昵。
  红罗蜡黄的脸泛起浅浅朱红,狭长的黑眸滞冷不再,融成名贵美玉的温润莹华,流溢三月桃花的风流媚丽,“好。”他淡吐出桃香,手指移到她秀挺的胸上,隔着精棉单衣,轻刮顶端蓓蕾,冲她笑得放浪,然放浪中又含着一丝淡淡的羞涩,“恋蝶,我会一直在依君馆里等你迎娶我。”
  晕了晕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类型的男人?!既有君子端方,温润似玉,又兼具桃花风流,媚骨入髓。一身秀骨蹁跹绝代风华,举手投足洒落满地妖娆。而这,还是建立在残病的骷髅之身基础上的。不敢想象,三年前他没被施虐伤病时,那丰姿是怎样地冠绝九州岛岛大地?花恋蝶只觉心脏麻痹,骨头酥软,全身上下每个毛细孔都慵懒发痒,恨不得将怀里的男人立马扑压到床上翻云覆雨。
  “你──”她近乎有些凶狠地瞪着男人,猛地咬住那张枯槁的薄唇狂吻。舌尖用力抵进男人的口,在里面翻搅一气。
  红罗口内并不像唇瓣那样枯燥。里面每一寸软壁都滑滑的,嫩嫩的。舌是滑软柔韧的,含满了桃花芬芳,在她侵入的同时立刻缠上了她的舌。两根灵舌像是两根生死相依的藤蔓般紧紧扭绞在一起,互相吸吮痴缠,倾注着彼此最大的热情。
  久久,两人才轻喘着分开,一道淫靡的银丝将两条微伸的舌连在一起。像是接到无声的指令,红润的舌尖一同轻卷,细细的银丝颤抖着被点点卷入口中。随着银丝变短,两点舌尖越靠越近,最后在空中交汇,你舔舐我一下,我舔舐你一下,又一次嬉戏玩乐起来。
  直到下身涌出一股熟悉的热液,花恋蝶才恋恋不舍地结束了这场缱绻的舌戏。这时,一只温热瘦削的手掌悄悄探进她的单衣下摆,隔着亵裤在她私处轻轻按压抠挖。她只觉尾椎一阵酥麻,又是一股热液不受控制地泌了出来,瞬间将亵裤浸湿,空气中也弥散开淡淡的情香。
  不愧是倌魁啊,简直太了解女人的身体了。她嗷唔一声将红罗扑倒在床,抓出他的手禁锢在胸前,色厉内茬地威胁道:“不准再挑逗妻主了,不然──”烟灰色眼眸微微眯起,居高临下地俯视身下的男人。
  “不然怎样?”红罗挑起眉峰,笑意盈盈地回视她。温润莹华与桃花媚丽在黑眸中交织成网,铺天盖地地向她网去。
  “不然……不然我会生出醉死在你怀里,也死而无憾的慨叹。”花恋蝶呵呵轻笑,在他眉眼间落下数个细碎的吻,呢喃低语,“等我,我的红罗,我的夫君。”
  “等你,我的恋蝶,我的妻主。”红罗伸手揽住她的脖颈,柔顺地任她亲吻,间或回她一个浅吻。
  狠狠心,花恋蝶在男人凸起的喉结上重重一咬,迅速从男人身上爬起跳下床。拎起红罗昨天为她准备的衣物,三两下套穿整齐。
  “红罗,我走了。”她不敢再转头看那朵绝世美玉雕琢的三月桃花。何谓温柔乡,英雄冢?现在她算是彻底领教了。唉,她不是英雄,只是个好色的懒女人而已。如果不是事情逼得她不得不去亲自完成,她其实更愿意在温柔乡中醉生梦死的。
  “恋蝶,今儿是十五,你不等到看一眼青锦倌魁再走吗?”
  身后传来男人温润媚骨的轻声曼语。花恋蝶脚下踉跄,差点绊一跤。
  “不了,改天见也是一样,眼下我的红罗比看青锦倌魁更重要万倍。”她背对红罗挥挥手,推开窗,趁着黎明前的黑暗,轻飘飘地跃了下去。
  红罗半趴在床上,黑眸浅浅眯起,对着微微敞开的窗户露出一个阴霾莫测的微笑。


第014章 红罗与青锦
  天色微白时,花恋蝶来到供她落脚十几天的破庙前。前天半夜被下迷药劫持,估计同住庙里的王七和李四也遭了池鱼之殃。怎么说人家也任劳任怨为她做了N天的小妹,不视察下情况,良心上终究有些过意不去。
  “王七!李四!”她一脚踹开半掩的庙门,高声唤道。
  早已腐朽不堪的庙门历经这种粗暴对待后,终于吱嘎一声“噗”然倒地,裂成数块碎片,终结了它作为门的一生。
  “啧,还算干燥,用来生火也挺不错的。”花恋蝶一边挥打着飞舞在面前的灰尘,一边用脚将碎木块拨拉到一处,随口为其赋予了新的生命价值──作为木柴奉献出最后的辉煌。
  庙堂正中泥砌的神龛上立着个颜色残败,落满灰尘和蛛网的泥塑神像。三条腿的供桌早在数天前先于庙门化身为柴,为一只香喷喷的烤野鸡做出了杰出贡献。干枯的鸡骨还有几块没被老鼠叼走,安安静静地供奉在神龛下,旁边还有一堆厚厚的灰烬。
  靠东的墙边堆着一排厚厚的干草,草上空无一人,搁置在墙角的破碗和竹棍也不见踪影。
  乞丐而已,没必要闻鸡起舞吧?又不是翻捡垃圾拾荒的,起晚了好东西就没了。现在是夏季,按这微白的天色估计,最迟不过凌晨五点多,被乞讨的对象都还没全面开张,乞讨工作又咋能顺利开展呢?
  真是的,她一离开,这看似精明的两人就犯傻了?或是……也被谁劫财劫色了?但劫持者至于连个讨饭破碗和打狗竹棍都不放过吗?
  眸光微闪,花恋蝶加紧几步跨到草铺前。那里的泥地上,写有几排黑灰大字。
  “老大,醒时,你已不见踪影。知你非寻常人士,定去干大事矣。我姐妹二人蒙你教诲,或也能谋个出息。不论是否知晓,亦在此别过。日后,定当感恩图报,任君差遣。王七、李四敬上。”
  原来是自行谋求发展了啊。花恋蝶漾出温温淡淡的浅笑,脚下一转,将数排黑灰大字尽数抹去。不错,她确实要去干大事了,为红罗夫君采药医治身体绝对是大事中的大事。
  一撩衣摆,藏蓝身影已从空荡荡的庙门处飞蹿而出,瞬间消失在远方的微白中。
  ######
  依君馆在三年前是问柳巷排名第一的倌馆,自倌魁红罗因病不能接客后,声名便直线坠落。待寻欢客们再看到红罗那副可怕的病容后,昔日的温言软语,柔情款款全转为冷漠厌弃的嘴脸,不但再不登门,还以其之丑作为谈笑余资。
  依君馆里但凡颜色好些,意欲攀附高枝的倌子都情愿自赎出馆,各奔前程。红罗也不为难他们,只要自赎的价钱开得令他满意,放人就是。不出一年,偌大一个依君馆便只剩七八个年老色衰的倌子和一个与之交好的青年倌子,以及十来个初买进还未调教好的幼倌。
  红罗靠着以前丰厚的私蓄支撑,虽门可罗雀,倒也能宽裕度日。闲暇时,他时常依靠在临街楼栏处静静思忖。这样冷清其实也不错,何时用光了积蓄,何时就关了倌馆到街边做个乞讨的贱民去。唯余一丝担忧,残身病体故去后,能否有一破席遮掩?
  如此过了两年,直到一年前某个白日,一名叫青锦的绝色男子踏进依君馆,愿在每月初一、十五坐留馆内,挂清倌牌接客,两日所得银钱五五分帐。倌馆兴衰与否他虽并不太在意,却也不会回绝这等送上门的美事。他用以前亲历的手段将青锦捧成新的倌魁,青锦则以自身绝色之姿和满腹才华引来众多寻欢客上门,当中有不少人也曾是他的恩客。不过他早已不在乎了,心肠冰冷得麻木。他抹上厚厚的脂粉,穿上艳俗的绸缎,既掩盖了日益腐臭的体味,也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封存起来。
  随着初长成的幼倌开始挂牌,寻欢客们也对他的丑陋低俗习以为常后,依君馆的生意又渐渐好了起来,排到了问柳巷倌馆中的第五。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青锦的坐留挂牌。起初他以为他是一个流倌,后来才知能碰上这般好事全是因八年前他的一次好管闲事。再往后,他和青锦成了朋友。
  青锦并非真正的倌子,也非奴民。依那身高华气度来看,多半是大贵族出身。不过,他不说,他也不会问。他会和青锦成为朋友,全因其为报当年的救命之恩,履行诺言,以倌子身份进了倌馆。
  依君馆内院幽静的倌主厢房中,楠木镶银长形桌案上备着两个白瓷碗、两双象牙箸以及两个白玉酒杯和一壶上好佳酿,还有几碟卖相甚佳的佐酒吃食。
  红罗盘腿坐在蒲团上,仍是着一身水红单衣,枯发未束,直直披泄在楠木地板上。他抬手为自己斟上一杯碧酒,举杯凑唇轻抿,狭长黑眸朦胧微醺,眼角流波轻转时勾出丝丝媚骨丽色。
  今夜他没有出堂招呼恩客,全交由依君馆倌事,也是他唯一交好的倌子凌雪张罗。透过半敞的窗户,能隐隐听见前堂的繁华和青锦的琴声。
  琴声像深山秋潭水落,似夜空皎洁朗月,悠扬婉转,淙淙如雨,纯净明澈,古朴深幽,令人仿若置身一片雾霭重重的幽篁。只可惜那是名士之风,非倌馆靡靡之乐。放在依君馆内弹奏,真是白白糟蹋了。
  琴音袅袅结束,远处传来一片喝彩声。唇边忍不住勾出讥讽的笑,满坐大堂的寻欢客中有几人在听琴音?又有几人是真正地懂了琴意?只怕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月色满轩白,琴声宜夜阑。飗飗青丝上,静听松风寒。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向君投此曲,所贵知音难。”
  他轻声曼吟,杯中酒徐徐入喉。
  “奇了,你今夜兴致怎的这般好,竟独自吟诗作对起来?”
  足音轻响,一个男子声音从外间传来,既有秋月之清朗,又含秋月之清冷。
  “你来了,青锦。”红罗放下酒杯,含笑看向掀开水红锦帘走入的男子。
  “是,我来了。”青锦回以淡笑,进了厢房里屋,也不脱鞋,便在案桌另一边的蒲团上盘膝坐下,与红罗相对而向。他自顾自地拎起酒壶将面前的酒杯斟满,又将红罗面前的空杯斟满,举杯笑道,“红罗,难得你兴致好,今夜我我不妨饮个不醉不归。”
  红罗举杯与他一同干尽,在其又递过壶嘴时,按住了他的手,摇头笑道:“青锦,你的好意我已心领,今夜我只会与你共饮一杯。”
  “为何?”青锦诧异挑眉。
  “恋蝶嘱咐我,在身体未愈之前不得胡乱饮酒。今夜自饮三杯,又与你共饮一杯已是极致了。”
  “恋蝶?”青锦唇畔勾出满满兴味,“是谁?”
  “一个做乞丐的白发女人。”红罗也不隐瞒,眼角眉梢俱是温柔笑意,“昨晚为我打通筋脉,今早出门采药,五日左右回来医我身体,迎我为夫。”
  青锦神色一动,突然伸手握住他的腕脉。须臾,满脸惊愕道:“果真,你全身脉络不但全部打通,在下丹田处还凝有一温和气源。一旦习武,只要略加勤奋,三年之后虽不能顶尖,也必有所成!”
  他曾想过用劲气打通红罗筋脉,但红罗的身体太过虚弱,根本不能承受那种刚猛的劲流冲击;他也曾想找大夫为红罗医治伤病,可无奈医术高明的大夫一听是为倌子医治那种脏污之处,竟宁可自裁也绝不妥协,最后只得无奈作罢。
  “是么?”红罗低眉一笑,“恋蝶说要教我习拳,原来不是哄我玩的。”恍惚间,他忆起今早和那个白发女人在床榻上的缠吻,幸福的甜蜜不由悄然在嘴角溢散。
  “红罗,你确信那女人不是欺哄你?”青锦收起笑,认真严肃地看向笑得温润媚丽的男子。八年前,这个叫红罗的倌子救过他一命,他不希望他再受伤。
  “她应承了娶我,我信最后一次。”红罗也收起笑,丝毫没有躲避青锦的视线,幽幽道,“青锦,当年我救你,只是兴之所至。这一年相处下来,你也知我本性并非什么良善男子,否则当初也不会说出若要报恩,须得在我落难时以倌子身份助我的话语。你可知那时你虽身受重伤,狼狈不堪,却仍如秋之皎月,朗朗明濯,气度高华,与我这等贱民倌子恍若云泥之别,让我心里止不住地妒恨。”
  青锦脸上未见怒容,反倒晒然一笑,回道:“那你可知八年前,你站在我面前时,一袭水红单衣,黑发泼墨如瀑。君子端方,温润似玉;桃花风流,媚骨入髓。朗月群星下,犹如魅惑世人的仙妖,彻底击垮了我引以自傲的容姿,令我惭愧不已。”他顿了顿,语气忽而转为戏谑,“若非你对我有救命之恩,保不定我也会成为你的恩客之一。”
  “抱歉,如今你已永远没有机会了。”红罗不以为忤,亲手为青锦斟上一杯佳酿,淡然笑开,眉梢挑出三月桃花明媚妖娆,“青锦,这一年,多谢你的看顾。”
  青锦举杯饮尽,薄唇沾染上点点酒渍,莹润诱人。放下酒杯,他缓缓站起身,理了理衣袍,温和道:“好,我走了,珍重。”锦帘轻动,微风拂出,挺拔颀长的身姿已消逝在厢房内。
  红罗微侧着头,仔细把玩桌上的酒杯,嘴角一直噙着淡淡的笑。羊脂白玉衬得瘦长手指越发枯槁嶙峋,晕红的烛光映照进狭长的黑眸,滞冷幽深。
  青锦,你尽心帮我,我却伤了你,真是对不住呵。
  我是个自私胆小的男人,我不想在我还是丑陋模样时,让你和恋蝶见面,我怕……怕无法承受最后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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