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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之铁血征途-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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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小陆少校的光杆行动通信支队也终于开始了第一场盛事,严头打算请几个专业人士来给麒麟一队二队原本的通讯兵们做培训。严头儿是什么人,那是铁公鸡身上也能拔毛的主,陆臻那导师是业界大牛,严头怎么可能放过,当下意味深长地一笑,陆臻心领神会地回去抱住自家老导师的大腿撒娇,导师发话,自有重量级的师兄乖乖赶到。
于是陆臻的工作又多了不少,好在适应了近一年,基础已经打好,训练强度已经渐渐跟上大众,不再需要像以前那样花出大量时间补差距。
第二部 生死与共
第一章 生死与共
1。
当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开始下起来的时候,陆臻在出早操时意外地发现队伍里面少了一些人:夏明朗,陈默,方进全是精英,精英中的精英,一中队的镇队之宝。陆臻用一种询问的目光问郑楷,而郑楷老大只是温和地对他笑了笑,于是陆臻知道这是一个绝密任务,绝密的意思是,除了执行者,谁都不必知道这是什么。
陆臻觉得有点焦虑,等待永远是一件难耐的事,那两天晚上得闲徐知着就一直拉着他出去串门打牌,直到熄灯。陆臻对此其实兴致不高,但他看得出来徐小花是好意,而他永远不会去折拂朋友的好意。
三天之后,陆臻在收操整队的时候,看到夏明朗领着一行人疲惫不堪地从停机坪走过来。
天地玄黄,只在这一瞬间,这个世界于他而言都已经远去。
他看到夏明朗低着头沉默疾行,丛林迷彩残留着战斗的痕迹,含混在一起变成最完美的伪装,头盔挟在腋下,枪拎在手中,极度疲惫的样子,好像曾经飞过沧海。
他的视线追着他走,不能放开,而夏明朗在经过他们身前的时候忽然转过了头,深深地望向他。陆臻心想,他应该不是在看自己,他在看他的队员,然而,那有什么分别呢?他本来就是他的队员!
他于是努力微笑,隔着遥远的距离对他说欢迎平安回来,他总觉得还能看清夏明朗眼底的光芒,当然,那应该是错觉。
郑楷知道人心浮动,没过多久就吹哨让大家解散。
陆臻着急地冲在前面,甚至顾不上吃晚饭也顾不及先回自己寝室,直接敲上了夏明朗的门。门内没有应声,陆臻试了试门把,没锁,他于是鼓起勇气开门进去。
夏明朗背对着他,站在窗边抽烟。
浓重的烟雾将他整个人笼罩起来,孤绝的姿态,与人世分割。
陆臻觉得心疼。
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这样的人,他看着他抽烟,无数次。他用各种各样的心情看着这一幕,仰慕的,称赞的,他本以为这会是他记忆中最美好的风景,可是现在他只觉得心疼。
那个孤独的人一个人站在那里,他只想走过去把他抱紧。
无论将来他会在谁的怀里释放自己,安放自己,然而,至少这一刻,让他来给出一点安慰。
陆臻站在夏明朗身后一步之遥,浓重的血腥味混合着硝烟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于是明白了他如此疲惫苍凉的理由。
“队长!”他小声呼唤。
夏明朗转过身,有些意外似的。
陆臻张开手臂:“可以抱一下吗?”
夏明朗看住他,背着光的脸上还有未尽的油彩,只有一双眼睛是明亮的。
陆臻努力微笑,满怀期待。
“我手上还有血。”夏明朗握住手掌。
陆臻上前一步抱住他:“没关系,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夏明朗愣住,然而转瞬间,熟悉的气味已经将他包裹,汗水的味道,干净的泥土的味道,来自这方土地的气息,陆臻的味道,如此清新悠远,令人沉醉。他慢慢闭上眼睛,把头放到陆臻肩膀上。
原来如此。
这些年,一次,又一次,他一身浴血,疲惫而归,站在操场的大路边回头望,眼前是美好的生活与鲜活的生命,而他,污泞的血渍已经渗入他每一个毛孔,浓重的气息,将他与这个世界隔离。
偶尔,他也会渴望一个拥抱,被人抱紧,奋力地,从泥泞中拔出来。
可是所有的渴望都会断在那个瞬间:我的手上还有血。当我的手上流淌着鲜血,我还能够抱住谁?
没有答案,直到今日。
那一刻,他看到陆臻平和而了然的笑容,他说:没关系!是真的没关系,因为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他们是同类。
只有在同样的尸山血海中走过,才能安慰疲惫的心灵,只有同样沾过血的手,才能毫无间隙地握紧,只有同样坚定强韧而又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有这样的拥抱。
夏明朗终于放肆地把手掌放上去,在陆臻背上擦出暗色的血痕。
夏明朗洗完澡出来时给陆臻拿了一套干净的作训服,陆臻有些不解,笑道:“我不用你帮我洗衣服。”
夏明朗把作训服按到他手上,声音低沉柔软:“换上。”
陆臻觉得自己被蛊惑,转过身去换衣服。他虽然要高一点,但是偏瘦,所以他们穿同一码的作训服,没有问题,可是然后呢。
夏明朗弯腰把他的衣服捡起来,连同自己换下来的那套一起拎在手里,在前面带路。陆臻一脸懵懂,安静地跟在他身后,无论何时,只要夏明朗愿意,他都有一种不用开口就能让人服从的力量。
冬夜里静悄悄的,夏明朗带着他穿过基地的后门,爬上山,拐过几个曲折的路口之后转到了一小片坡地上。陆臻发现已经有很多人等在了这里,而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是参加了这次行动的人。
陈默从地上站起来,似乎有些意外,说道:“队长?”
夏明朗指了指身后:“不小心把他也沾上了。”
陈默于是点了点头:“那开始吧!”
夏明朗把手上的两套衣服扔到人群中间,陆臻就着模糊的天光看清了,那些全是他们这次出去穿的作战服。方进砸了一瓶高梁泼上去,划亮火柴,浅蓝色的火苗温柔地铺延开,越烧越旺。
没有一点声音,寂静的夜空下只有平静的呼吸,陆臻看到方进退回去趴到陈默背上,永远神采飞扬的脸上混杂着哀伤的疲惫,陈默安静地让他抱着,手背贴到方进脸颊上。
陆臻往旁边移过半步,肩膀与夏明朗碰到一起,手指擦过他的手背,温柔地相贴,干燥而温暖。夏明朗低头看了一会,忽然手掌反转,紧紧地握住他。陆臻顿时惊讶,转过头去看夏明朗,却发现斯人面容平寂,眼睛里只有跳动的火光,他不自觉咬住嘴唇,手指用力,与他牢牢握紧。
当最后一点火光被黑暗吞没的时候,夏明朗放开了他的手,陆臻用力张合了一下,发现指节已经有些酸痛了。大家开始三三两两地往回走,小侯爷的骄傲又回到了脸上,陆臻看到他围着陈默在转,陈默站定,抬手敲他的头。
这是陆臻第一次参加这个仪式,虽然他完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可是看着火光一点点暗下去,在他的心中也开始升腾出某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些染透了鲜血的征衣在火光中消逝,化做墨色的蝶,在夜风中飞舞,最终消失不见。后来,当他真正参与这样的仪式,却终于意识到当时的自己是那样的轻率,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唯有如此,才可埋葬那些沉重的杀戮。
几天后,全年的最后一件大事,冬训,正式展开,熬过之后就能吹吹打打等着过年,所以整个队里的气氛微妙而紧张。一年只有夏冬两训是由夏明朗和郑楷共同制订训练计划,内容丰富而庞杂,紧张和激烈的程度绝对超过一场大型军事演习,而且夏天主要针对的是抗酷暑,而冬天,自然地,抗严寒训练就占了重头戏,每一项都是对人类耐力和体力的极限考验。
而这一年因为夏明朗特别狂热专注的缘故,训练的科目也就显得特别的不人道。冬训才开始没多久,徐知着就已经开始嘀咕,本以为可以安眠,没想到一觉又回到解放前,陆臻指着自己的嘴,摇了摇头,意思是:我现在没劲儿浪费去说话。
连话痨的嘴都堵上了,夏明朗却还是觉得他不够疲劳。
水温10度,距离10公里,负重15公斤。
众人曰:不是人!
夏明朗首先踩进水里,神色淡然地甩下一句:“淹死之前上救护船,抓最后三名。”
陆臻当机立断地第一个冲进了水里。
哇靠,果然冰得透骨!
夏明朗扬眉一笑,跟到陆臻身后。
先是涉水,又是狂奔,连日的越野与奔袭,晚上仅有一件单衣御寒,在零下十度以下的野外单独过夜,后半夜,天上淋漓地下起了冻雨,透骨生寒。于是当第二天早上这支疲惫的队伍出现在基地后门口的时候,后勤支队的士兵们已经熬上了大锅姜汤,备好了军用大衣。陆臻顾不及挑大小先抓过一件把自己包裹好,可惜冻到麻木的身体却完全不会因为这样就暖和起来,这样裹着棉袄发抖的经历让他感觉自己像一只冰棍,包得越紧,身上冻得越狠。
冬训的最后一个项目是野外生存,为期5天,300公里直线距离,全部装备只有一把匕首、50克盐,还有一张粗陋而错误百出的地图。
两个小时之后,飞机进入指定区域,夏明朗站起来训话,内容很简单:
前进,直到无法前进;坚持,直到无可坚持。
自己折腾死在训练中,不是什么英雄,不占烈士名额。
方进帮他补了一句:被三只以下的野猪和两只以下的熊干掉的同志,去见阎王的时候不许提他方进的名,方小爷丢不起那个人。
众人听完一阵哄笑,刚刚还紧绷得生火的气氛顿时松懈下来。
飞机沿着指定区域划了一个圆,队员们陆续跳了下去,而郑楷和夏明朗则伞降在圆心的位置,一天之后会有直升机支队的人过来帮忙救援临时遇险的退出者。至于这一天之内退出的队员们,用夏明朗的原话来说就是:那你就等死吧!
低纬度地区的冬天也不觉寒冷,郑楷和夏明朗两个落地后收好伞,开始了百无聊赖的等待。
夏明朗随便给自己找了个背光的地方,从包里拿出一个黑盒子来按个不停,郑楷抬眼看过去:“什么东西?”
“PSP,从陆臻那儿抢的。”夏明朗随口答道,忽然一愣,手上警报大响,他又OVER了,夏明朗觉得无味,把东西收了起来,开始和郑楷打赌猜测今年到底谁能第一个从这密林深处走出来,到达这集合点。
郑楷在这批新人里最看好常滨,体力好,几乎不知疲倦。可是夏明朗却不同意,丛林深处的前进不像山地越野,比的不光是体能还有计谋,其实他看好徐知着,徐知着的越野能力也非常强悍。
他们聊啊聊,话题慢慢从新到老,又开始猜测这次到底有谁能超过老队员先撞线,又有谁会可怜地被新兵甩开一条街。于是说着说着,两人相视而笑,因为大家都想到了方进。方小侯威武不凡,可耐力是他永远的痛,如果没有意外,他总是最后一个,唯一一次反超,还是陈默刚进队那会儿,不过他也就赢了一个陈默,因为陈默在最后两天里扭到了脚,扭得不轻不重,别别扭扭地走到了终点。
郑楷感慨:“今年就看侯爷和陆臻这两人谁比较次了。”
日影西斜,郑楷砍了半颗枯树生出一把火,夏明朗看着那跳跃的火光愣了愣,拍拍屁股站起来,说:我去准备晚饭。
半个小时之后,夏明朗带着一只兔子两条蛇出现,刚刚剥了皮的新鲜肉体还带着余温,夏明朗用盐腌了,挑了几根看起来比较直的树枝开始刮树皮。反正是无聊,夏明朗做这些事的时候非常缓慢,手艺当然是一贯的好,脂香肉滑,夏明朗忽然想到了他这几天等在这里能干点啥,于是打电话让支队的飞行员们明天过来之前去食堂要几包调料。郑楷虽然望天觉得这事实在有点无聊,可是等待显然更无聊,也就随他去了。
第二天,无聊的夏明朗继续专心逮兔子,逮着了就用背包绳绑在树上扔草窝子里养着,武直的兄弟们赶到的时候惊叹不已。午饭是用老鼠肉和蛇肉熬的汤,还有烤兔肉和食堂里顺来的馒头,吃得那两位飞行员心满意足地直哼哼,放言以后出来跑还得跟着夏队长混,跟着队长有肉吃。
夏明朗手脚太利落,折腾了一整天,方圆几里之内的兔子算是彻底绝了后,到晚上他守着篝火心有不甘,早知道去弄点硝盐来他就能把那些皮子都给硝了,出山还能去集巿上卖卖皮草。
于是到了第三天,无聊的夏队长只能割草喂兔子玩儿,忽然想到陆臻此时不知道在哪个丛林沼泽里挣命,而他现在清闲舒适得嘴里都能淡出个鸟来,这场面要是让他看到了,非得气个半死不可。想到生气,便想到那双火光闪闪的充满生机的黑眼睛,还有圆鼓鼓的脸颊,夏明朗只觉得更无聊了。
当天晚上出了第一桩意外,那名队员因为赶夜路误中了当地猎人的陷阱,本来已经躲开了,没想到那些铁齿上还抹了毒,无奈之下只能赶在昏迷之前宣布退出拉了信号弹。夏明朗刚听到耳机里的沙沙声就已经一跃而起,武直的两位兄弟也揉着眼睛爬了起来。
大半夜的要从漆黑一团的丛林里找一道黄烟还真是不容易,好在他们在出发之前就在地图上分过区,查找的范围小了很多,当夏明朗赶到的时候人已经昏迷了,直升机直接转场,飞去事先就定好的军区医院紧急抢救。一路上就看着气息越来越弱,夏明朗的手指一直按在他的颈动脉上,摸到后来手指头都僵了,差点把自己给吓死,好在本地人常用的毒药就那么几种,一进了医院就开始打血清试了两次之后就找到了对症的,夏明朗赶着回去,只能关照护士等病人一醒就马上通知他。
心惊肉跳,不过这种心惊每次训练都能遇上几回,像这样的训练与演习都有死亡名额的,5天300公里的极限野外生存是2%,夏明朗盘算着他这次带出来87个人,也就是说可以死1。74个人,当然这是一个极限状态,只不过保证在这个死亡率之下,带队的负责人不必受到行政处分,至于自己心里怎么想的,那就是自己的事了。
夏明朗回去之后就心神不宁,总觉得好像会出事。
当天晚上没有出事,第四天白天风平浪静,到黄昏的时候有人要求退出,夏明朗听到那声音沉静如水,心里一松,搭话问道:“陈默你没事吧!”
“嗯,没事!”陈默冷静地说道。
夏明朗一头雾水,好好的没事你退出什么劲儿,到了那边才知道是伤到了跟腱。
“不能发力。”陈默指给他看,“而且我担心走到底,跟腱会断裂。”
跟腱断裂的意思就是,这只脚,这辈子都不能再发力。夏明朗点了点头,忽然庆幸伤的是陈默,要是换了方进大概会一直走到脚断掉为止。然后他盘算了一下他队里有多少人会一直走到脚断,头疼地发现还真不少。
陈默的伤不算重,不肯浪费燃油往医院跑,索性就被一并拉回了集合点。
一夜未眠,大家都知道这是最后一个夜晚,都守着,偏偏通话器里一点声音都没有,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候夏明朗松了一口气,心想应该没事儿了。
随着太阳越升越高,陆续有人到达集合点,夏队长开始快乐地杀兔子烤肉,只是可怜了筋疲力尽肚子饿得咕咕叫的队员们,饿成这样子吃得太猛容易闹肚子,可是不吃猛了又馋得慌。出乎夏明朗意料的,第一个到达的新人就是常滨,不过这种事也作不得准,可能刚好他的路线比较好走也不一定。紧跟着的是徐知着,方进还是没到,已经被好几个新人甩下,估计这次小侯爷回府得有得郁闷郁闷。
日头过了最高的那一个点,慢慢开始偏西,夏明朗动作流畅地剥完一只兔子扔给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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