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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不醒-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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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么回事。”她有气无力地、呆板地说。
“就是这么回事。接吻是一件美事,可你父亲并不是雇我来陪你睡觉的。”
“你这个狗杂种。”她冷冷地说,一动也不动。
我冲着她的脸一笑:“别以为我是一根冰柱。”我说,“我既不是瞎子也不是白痴。我和其他人一样,血也是热的。你太容易到手了——过于容易了。艾迪·马尔斯到底抓住你什么了?”
“如果你再说这句话,我就要喊啦。”
“可以,喊吧。”
她猛地从我怀里挣脱开,直起身体,坐到汽车紧里面角落里。
“男人们往往是因为这种小事就挨了枪子儿的,马洛。”
“男人们实际上往往是无缘无故就挨了枪子儿的。咱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我是个侦探。你那个可爱的小脑袋瓜儿应该把这一点好好弄个明白。我这是在工作,不是在做游戏。”
她在皮包里摸了摸,掏出一块手绢来,一口咬住它。
她的脑袋从我面前扭过去。手绢撕裂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她用牙齿一条又一条地慢慢把手绢撕碎。
“你凭什么以为他抓住我什么了?”她小声说。由于手绢堵着嘴,话音是闷声闷气的。
“他让你赢了一大笔钱,再派一个拿枪的人出去把钱给他弄回去。你倒并不太吃惊。我把钱给你截下来,你连谢也不谢我一声。我觉得整个事情就好像是一场表演。我相信从某个角度上看,这至少是故意表演给我看的——如果我配得上的话。”
“你以为他能想赢就赢,想输就输吗?”
“当然是。如果赌注的输赢一样时,十有八九是这样。”
“还用得着我对你说‘我非常讨厌你’吗?侦探先生。”
“你什么也不欠我的。有人已经给过我钱了。”
她把撕烂了的手绢甩到车窗外边:“你对女人真有礼貌哇。”
“我喜欢吻你。”
“你真冷静得可以。真让我高兴。我是不是该祝贺你,或者祝贺我的父亲呢?”
“我喜欢吻你。”
她的声音变得冷冰冰的,拉得老长:“带我离开这儿吧,如果你真那么好心的话。我敢肯定我是想回家了。”
“你就不愿意作我的一个姐妹吗?”
“假如我有一把刀子,我倒要切开你的喉咙——看看你血管里流的是什么玩意儿。”
“不过是毛毛虫的血而已。”我说。
我发动了汽车!掉过车头往回开,穿过城际公路上了大道,顺着大道开进城里,开到西好莱坞。她一句话也没说。一路上她几乎连动都没动。我开过一道道的大门,来到通往那座大宅邸的车辆进出门厅的下凹车道。她猛地拉开车门,还没等车停稳就跳下了车。她始终没有说话。我看着她在按过门铃之后背着我站在门口。大门开了,诺里斯向外张望了一下。她急急地从他身边冲进门去不见了。
大门砰的一声又关了起来,剩下我坐在车里看着。
我从原路往回开,回到我的家里。
第二十四章
这次,公寓的门厅可是空的。没有拿枪的人在那盆棕榈树底下等着要对我发号施令。我乘着自动电梯上到我住的那一层楼,顺着走廊往前走。从一扇门后传出收音机的轻柔的音乐声,我的脚步正好和乐曲的节奏合拍。我需要喝一杯酒,简直一分钟也等不了了。进了门,我连灯都没开,就照直向厨房奔去,可是还差三五步没到厨房,我一下子停住了。屋子里有点不对劲儿。空气里有一股味儿,一点香气。窗户上帘幕已经放了下来,街上的灯光从边缝上透进来,给屋里带来一片朦胧的光亮。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听着。空气里的香气是一股香水味儿,一股浓得发腻的香水味儿。
屋子里没有声响,可以说毫无动静。我的眼睛渐渐在黑暗里适应过来。我看出在我前面的地板上有一样本不该有的东西。我退后两步,用大拇指钩着墙上的电灯开关,啪的一声打开了灯。
活动床已经放了下来。床上发出一阵吃吃的笑声。一个金黄头发的脑袋压在我的枕头上。两条赤裸裸的胳膊向上弯曲着,双手交叉地垫在后脑勺上。卡门·斯特恩乌德正仰面躺在我的床上对我傻笑。她那茶褐色的鬈发在枕头上铺散着,好像是经过精心细致的安排。那双蓝灰色的眼睛凝视着我,跟平常一样,就像从枪筒后面瞄着我似的。
她笑了,那排又小又尖的牙齿闪闪发光。
“我的样子够帅吧?”她问。
我没好气地说:“帅得很,简直像个星期六晚会上的菲律宾人。”
我走过去拉开一盏落地灯,回来把天花板上的灯熄掉,又走到房间那边灯底下的一个小牌桌旁边。棋盘上摆着一局残棋,六步决定胜负。我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就像其他那一大堆解决不了的问题一样。我伸过手去挪了一步马,然后把我的帽子和大衣扯下来随手一扔。床上吃吃的傻笑声一直没停,那声音使我联想到在一所老房子的板墙后面作祟的老鼠。
“我敢说你绝对猜不着我是怎么进来的。”
我抽出一根烟,冷冷地打量着她:“我敢说我猜得着。你是从钥匙孔里钻进来的,就和彼得·潘【注】一样。”
【注】英国作家杰姆斯·巴瑞同名神话剧中小男孩的名字。
“他是谁呀?”
“哦,过去我在弹子房认识的一个人。”
她又吃吃地笑起来:“你也挺帅的,是吧?”
我刚要说:“那个大拇指嘛——”可是她比我还快,用不着我提醒她。她从脑袋底下抽出右手来,马上开始砸弄起大拇指,一边用那圆滚滚的、任性的眼睛看着我。
“我已经脱光了。”她等我抽完一根烟,看了她一会儿之后,才说道。
“老天爷!”我说,“我心里隐隐约约正想这件事呢。我正在琢磨着我想的是什么,马上就要想出来了,却让你开口先说了。你要是不说,我马上也会说:‘我敢打赌你已经全脱光了。’我睡觉的时候可是连胶鞋都不脱,生怕有时候夜里醒过来受良心谴责,得赶快从床上溜走。”
“你真帅。”她像小猫似地把脑袋转了转,接着把左手也从脑袋底下抽出来,抓住被子,像演戏似地停了一下,猛地把被子甩到一边儿。她浑身上下一丝不挂,躺在床上让灯光照着,像一颗闪闪发光的珍珠。今天晚上,斯特恩乌德家的两个姑娘把两筒火药都喷射到我身上来了。我从下嘴唇边上捏下一丝烟末儿来。
“真美。”我说,“不过我已经全看过了。记得吧,我老是赶上你一丝不挂的时候。”
她又吃吃地笑了几声,把被子重新盖上。
“喂,你是怎么进了屋子的?”我问她。
“管公寓的人让我进来的。我把你的名片给他看了。名片是我从薇维安那儿偷来的。我跟他说是你叫我到这儿来等你。我可是——我可是够神出鬼没的啦。”她的面孔因为得意而变得亮堂堂的。
“漂亮。”我说,“管公寓的人都这样。现在,我已经知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了。你该说说准备怎么出去吧。”
她吃吃地笑个不停:“不准备出去——起码要多待一些时间……我喜欢你这里。你真帅。”
“听着。”我用手里的烟卷儿指着她,“别再让我给你穿衣服,我已经腻了。你要给我的我很感谢,可是我领不了这份儿情。道格豪斯从来没这么坑害过人。我是你的朋友。我不会坑害你的——哪怕你自己乐意叫我坑害也好。你和我只能保持朋友关系,而现在你要做的不是保持友谊的方法。现在,你愿意像一个听话的小姑娘那样把衣服穿起来吗?”
她来回地摇着脑袋。
“听着。”我继续说道,“你并没有把我放在心上,你不过是想让人看看你能放肆到什么地步。可是你用不着在我面前表现。我已经很清楚了。我老是赶上你——”
“把灯关上。”她吃吃地笑着。
我把烟卷儿扔到地板上一脚踩灭。我掏出一块手绢来擦了擦手心。我得再一次叫她打消这种念头。
“我可不是怕邻居,”我对她说,“他们才不在乎呢。不论哪一所公寓里都有不少下流女人钻进来,就是再多那么一两个,这座大楼也不至于就晃悠起来。这是关系到我职业尊严的问题。你应当明白——职业的尊严。我现在正为你的父亲工作。他是一个病人,非常脆弱,非常绝望。他相信我不会对他耍什么花招。请你把衣服穿上行吗,卡门?”
“你的名字不是道格豪斯·莱利,”她说,“你叫菲利普·马洛。你骗不了我。”
我低头看着棋盘。刚才那个马步走错了【注】。我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那样走赢不了这盘棋。在这局棋里,仗义解决不了问题。
【注】在国际象棋里,英文的“马”和“骑士”是一个词。这里暗示对待卡门不能用骑士精神。
我又抬头看着她。她躺着没动。在白枕头映衬下,面色显得格外苍白。她的两眼又大又黑,可是却像旱季里的空水桶一样空洞洞的。她的一只没有指甲盖儿的小手不安地捏着被子。她的神色中显出一些隐隐约约的忧虑来。不过她还没有搞清楚到底为什么。要让女人们——即使是那些特别高雅的女人——意识到她们的肉体并非是不可抗拒的诱惑,那真是难上加难。
我说:“我想到厨房里去调一杯酒。你来一杯吗?”
“嗯唔。”那双漆黑、沉静、带着迷茫神情的眼睛阴沉地盯着我,眼色中的疑虑加深了。这种疑虑无声无息地悄悄出现在她的眼里,就像一只猫沿着深深的草丛走向一只小画眉鸟一样。
“如果你在我回来的时候穿好了衣服,就可以得到一杯酒,这行了吧?”
她的两排牙齿分开来,嘴里轻轻发出嘶嘶的声音。她没有理会我的话。我走到厨房里,取出一些苏格兰威士忌和汽水,调了两杯苏打水威士忌。我没有那种真正劲儿大的酒,也不用硝化甘油或者蒸馏过的烈酒当饮料。当我端着杯子走回来时,她还是没有起身。嘶嘶的声音停止了。
她的眼色也平和下来。她的嘴唇作出要对我笑的样子。接着她忽然坐起来,把被子从身上整个一掀,伸出手来。
“给我。”
“穿上以后再说。不穿不给。”
我把两杯酒放在牌桌上,坐下来又点着了一支烟。
“穿吧,我不看你。”
我把脸扭过去。可是我觉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刺耳的嘶嘶声,只得警觉地回过头去看她。她光着身子坐在那里,两手撑在床上,嘴张开一条缝,脸色像刚刮过的骨头一样。嘶嘶的声音从她嘴里剧烈地发出来,好像她自己不能控制一样。在她空虚的眼光后面隐藏着另一种神色,那是我在别的女人眼里从来没有看到过的。然后,她的嘴唇非常缓慢而小心地动了动,就像是弹簧操纵着的假嘴唇。
她用极其下流的话骂了我一句。
这我倒不在乎。我不在乎她骂我什么,也不在乎其他任何人骂我什么。然而这是我住的房间。我把它当做我的一个家。这里面的东西就是我的一切,它们都使我产生某种联想,使我想起过去,想起一个叫做家庭的地方。这里面东西并不多,几本书,几张画,一台收音机,一付棋子,一些旧信,不过如此而已,一点儿也算不了什么。但就是这些东西却占据了我的全部记忆。
我不能容忍她再呆在这间屋子里了。她骂我的话只不过使我想到这一切而已。
我克制着说:“我给你三分钟时间穿好衣服出去。如果到时候还不行,我就动用武力——把你扔出去。就让你这个样子,光着屁股。而且我要接着把你的衣服扔到走廊里去。现在——开始吧。”
她的牙齿直打战,嘶嘶声变得更刺耳、更疯狂了。她把脚悠到地板上,一只手从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把衣服钩着。她开始穿衣服。我看着她穿。她用对一个女人来说显得笨拙、僵硬的手指穿戴着,但是动作一点儿不慢,只用了两分钟多一点的时间就穿好了。我给她计算了时间。
她站在床边,一只绿皮包紧紧压在镶着皮边的大衣上。她脑袋上歪戴着一顶显得放荡的绿帽子。她站了一会儿,继续对我嘶嘶叫了一阵,面色仍然像刮过的骨头一样难看。她的眼光既空虚又闪现着狂野的情绪。最后,她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走了出去。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回头。我听到电梯发动和沿着机架开下去的声音。
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把窗子开得大大的。随着晚风,飘进一股不新鲜的甜腻味儿,其中夹杂着汽车废气和都市的气息。我用手钩着酒杯,慢慢地饮着。公寓大门在我的窗下关上了。寂静的人行道上传来脚步声。不远的地方一辆汽车发动起来。汽车冲进了夜色里,离合器卡嗒卡嗒乱响。我走回床边低头看着。她的脑袋枕出的印子还留在枕头上,那个纤小的、堕落的肉体压出的印子也还留在床单上。
我放下空酒杯,狂怒地把床铺扯了个乱七八糟。
第二十五章
第二天早晨,又下起雨来,灰蒙蒙的雨点斜着飘落下来,就像是飘拂着一幅玻璃珠串成的窗帘。我起床的时候觉得懒洋洋的,疲乏得要命。站在那儿看着窗外,嘴里隐约还有一股斯特恩乌德家姐妹们留下的苦涩味。我的生活像稻草人身上的破口袋一样空空洞洞。我走进小厨房,喝了两杯黑咖啡。除了醉酒之外,有些别的东西也能给你留下点儿头疼和懊丧的感觉。我从女人身上就体验到这一点,女人叫我恶心。
我刮过脸,洗了个淋浴,穿好衣服,取出雨衣,从楼梯上走下来,站在大门口看着街头。街道对面一百码以外的地方停着一辆灰色普利茅斯牌汽车。这就是昨天企图跟踪我的那辆车,也正是我向艾迪·马尔斯问起过的那辆。
也许里面坐的是一个警察——假如哪位警察有这么多闲工夫乐于浪费在尾随着我东跑西奔的话。也许是哪个在侦探界混事的油子,想在别人的案子里插一手,挤进去捞点油水。再不然就是那位不赞同我的夜生活的百慕大主教。
我走到公寓大楼后面,把我的篷车从车库里开出来,再绕回前面来,从这辆灰色普利茅斯前面开了过去。车里面独自坐着一个矮个儿男人。他开车跟上了我。在雨天里他的车开得相当不错。他跟着我跟得很紧,凡是较短的街区,我驶不到头他就跟上来了。但是他又同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在我们两辆汽车之间总是夹着其他一些车辆。我把车开到大马路上,在我办事处所在的大楼旁边的停车场停下车,走了出来。我的雨衣领子朝上翻着,帽檐儿压得低低的,雨点还是从帽檐和雨衣领子之间滴进来,凉冰冰地打在我的脸上。那辆普利茅斯停在对面一个消火栓旁边。我走向十字路口,在亮绿灯时穿过了马路,又转回头来在人行道外侧停着的一辆辆汽车旁边往回走。普利茅斯没有开动,也没有人下车。我走到这辆车跟前,从人行道那边猛地拽开车门。
一个矮小的、眼睛亮晶晶的人坐在方向盘后面,身子紧紧贴在角落里。我站在那儿瞅着他,雨点敲打着我的脊背。他的两只眼睛在一团缭绕的香烟后面眯缝着。他的双手不安地拍打着窄边儿的方向盘。
我说:“你能不能下个决心?”
他咽了口睡沫,烟卷儿在他嘴唇上跳动着:“我好像并不认识你。”他压低了声音说。
“我叫马洛,就是你这两天来一直盯着的那个人。”
“我没盯什么人,博士。”
“你没有盯,可是你这辆汽车却老跟着我。可能你控制不住它。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现在要到马路那边的咖啡馆去吃早点了。我要吃的是橘子汁、火腿蛋、土司、蜂蜜、三四杯咖啡,还得要一根牙签。然后我就去我的办事处。办事处就在你正对面的那座大楼七层楼上。如果你有什么烦恼实在忍受不了,你可以上来找我,跟我谈谈。我今天没什么事,只是要给机关枪上点儿润滑油。”
我离开了他,任他在那里眨巴眼睛。二十分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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