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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的启示-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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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但是,由于南非白人当局的不理智和残酷镇压,致使合法反对派运动受挫,人们对改良失望。因而从其第二代领袖开始,非国大趋于激进化,开始进行非暴力但却是不合法的反抗。第三代领袖则成为武装斗争的倡导者。曼德拉是这代领袖中的代表,他于50年代初就首先建议组织武装从事暴力反抗。1960年沙佩维尔惨案后南非实行紧急状态法,非国大被迫转入地下并实行“M(曼德拉的第一个字母)计划”,成立以曼德拉为首任司令的“民族之矛”武装。1961年10月,非国大主席、祖鲁酋长卢图利因长期倡导非暴力主义而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然而仅两月之后,“民族之矛”就打响了武装反抗的第一枪,非国大从此走上了暴力斗争之路。
但由于非国大非暴力主义传统的影响,曼德拉的武装斗争出发点与当时从非国大分裂出来的激进组织泛非大及其武装是不同的。前者以“多种族主义”即种族平等为目标,反对任何形式的种族统治(既反对白人统治,也反对黑人统治),后者则主张“非洲主义”,要求多数人统治(即黑人统治)。由此又带来两者武装斗争方式的区别:非国大主要袭击官方建筑物与军事、经济设施,避免杀伤“软目标”(人),以唤起白人良知、逼迫当局妥协;而泛非大则着重袭击人员,杀伤警察、密探和“黑奸”——为白人当局效力的黑人,其著名口号是“一个殖民者,一颗子弹”。从这一点来说,曼德拉本质上仍然是个非暴力主义者和种族和解主义者,他后来的政治理智与和解政策有其思想基础,并不仅仅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谋略改变。
然而非国大的激进化仍然引起了其内部“保守主义者”的不满。祖鲁族酋长布特莱齐就是其代表。他于1972年出任夸祖鲁黑人家园首席部长后便退出了非国大,并指责非国大的“革命”与“反部族传统”倾向,甚至视非国大为恐怖组织。同时他也反对白人当局推行的“黑人家园独立计划”,反对剥夺黑人的南非国籍,坚持夸祖鲁是南非的一部分,拒绝“独立”,主张通过温和改良把南非变成一个各部族自治联邦,同时与白人政府保持合作。1975年他建立了以弘扬部族传统为宗旨的祖鲁人政治组织“因卡塔”(祖鲁语,意为“民族文化解放运动”)并任主席,后来又以因卡塔为主,联合坎瓜内黑人家园“因扬扎民族运动”、有色人工党、印度人改革党等组织组成南非黑人联盟,在全国范围内打出保守主义旗帜,从而把祖鲁人从杜比、卢图利时代的“亲非国大”部族变成了反非国大的部族。
无疑,如果仅从思想渊源而论,把和解、妥协、非暴力之类的概念归于之布特莱齐恐怕要比归之于曼德拉更为合适,更不要说“弘扬传统”了。即使就非国大本身而言,祖鲁贵族出身的杜比、卢图利两代非国大领袖的非暴力合法斗争衣钵传人究竟是其后辈同胞布特莱齐还是出身科萨人的“激进分子”曼德拉,也是不难回答的。然而实际历史进程却不无讽刺意味:从暴力与动乱中拯救了南非并为民主与种族和解作出了最大贡献的是曼德拉。继卢图利之后接过诺贝尔和平奖的也是曼德拉。而布特莱齐在这一进程中的形象却常常咄咄逼人,强硬异常,甚至在南非黑人联盟解体,其成员组织大都参加了和解进程之后,他仍率领因卡塔抵制这一进程,并与白人极右翼结成联盟,以暴力相威胁。当人们从那时的电视新闻中频频看到传统装束的大群祖鲁武士全副武装地在城市里横冲直撞时,很难把布特莱齐看作是和解精神的化身。
为什么会这样呢?关键在于和解进程是理智与道义的统一,“和解”、“妥协”与“非暴力”这些概念不仅具有技术意义,而且具有形而上的意义。他们不仅意味着以柔克刚的斗争技巧,而且意味着社会公正的恢复。而布特莱齐也许可以自诩为“理智”上的先知,却不具备曼德拉所具有的道义凝聚力。因此当一个充满变数的危机时代来临时,他便不由自主地像一般街头政治家那样走上了“哗众取宠”的道路,以戏剧性的言行来增加自己的卡里斯玛魅力。以至于这个一向指责别人有“革命”倾向的“保守主义者”到了多种族大选的前夕却说出了这样的惊人之语:“如果这(武装起义)是我领导的人民通过急流险滩的唯一选择,那么我就选择这条路!”
圣雄人格与和解进程
曼德拉与布特莱齐在和解进程的4年中都多次提到他们的前辈艾伯特·卢图利,作为非国大主席,他是曼德拉的前任,作为祖鲁族酋长他是布特莱齐的长辈。而布特莱齐比曼德拉更经常地提到他,这是毫不奇怪的。因为从思想形式看,他与布特莱齐相似之处更多。卢图利与曼德拉从1952年分任非国大主席与副主席之职以来,在斗争策略上始终存有分歧。卢图利终生坚持非暴力主义,直到1967年去世,他一直与“民族之矛”保持距离。祖鲁族之脱离非国大激进化路线正是从这时开始的,而后来布特莱齐与非国大的决裂则是这种趋势的发展。
然而在人格形象上,卢图利却与曼德拉相似,他们都因长期为社会正义呐喊而受到迫害,并因而具有很强的感召力。1952年卢图利支持“蔑视不公正法”运动被当局撤消酋长之职,从那时起,他先后两次被关押共一年半,三次被禁止旅行和参加集会共9年,并被软禁和剥夺言论、行动自由4年,但他始终不屈不挠地反对当局的种族压迫,争取黑人的平等权利。很难说卢图利如果活到70—80年代他会不会与日益发展的黑人武装斗争路线发生冲突,但在他的有生之年,非暴力抗争是黑人运动的主流,因而他与曼德拉虽然思想有分歧,受迫害的程度有别,但他们都具有“圣雄”般的人格形象,具有超越部族的人格魅力。而布特莱齐却具有“一帆风顺”的官方经历:1953年任部落酋长,并辅佐祖鲁王理政;1967年任祖鲁族大酋长;1970年为祖鲁地方当局行政长官;1972年起任夸祖鲁首席部长。尽管他并非唯当局之命是从,但至少到1990年时当局从未为难过他。他的形象主要是在与非国大的对抗中树立的,这与卢图利自不可同日而语。
从学理上人们也许更重视思想上的分歧,然而在南非过渡时期的政治实践中,人格形象似乎比思想更重要。卢图利的政治理念,不是由与他思想相近的布特莱齐,而是由与他人格相似的曼德拉实现的。在不少转型期的国家中都可以看到这类现象:例如印度的圣雄甘地,如果仅从其思想看,人们不难批评他反对工业化、主张自给自足、禁欲主义……等等,然而不是他的这些思想,而是他的人格力量在现代印度的创建中起了众所周知的作用。捷克总统哈维尔对西方式的议会政治与市场经济都持有极为尖锐的批判态度,然而正是他作为公正象征的人格力量极大地推动了捷克摆脱旧体制,向市场经济与议会政治转轨的进程。
卢图利、曼德拉、甘地、哈维尔他们在思想上五光十色,但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点:他们不仅个人道德操守高尚,有“圣者”风,而且都为反抗压迫历经磨难,坚定不移,因而成为维系人心的正义化身。另一方面,他们不仅有深刻的人文关怀,而且有多元化的广阔胸襟,富于理性与妥协精神,能容纳反对派,主要以其道德感召力而不是以权势对社会起到整合作用。“圣雄”(mahatma)这个印度人对甘地的尊称意为“伟大的”,人格伟大而不是权势强大,的确是圣雄的特征。
与此相反,人格伟大而又权势强大的是“圣君”,如伊朗的霍梅尼。他们也在反抗压迫的历程中表现出人格魅力,然而却不具有宽容精神。一旦成功,神化的人格便转化为神化的权力,从而成为新的压迫者。人格不高但权势极大的,即《三国》中曹操煮酒所论的那种纯粹“权力精英”意义上的“英雄”,我们也不陌生。尤其是人们对理想主义与乌托邦厌倦之后,对不带“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镇制力量”更来了兴趣。人们认为,在一个历史积怨很深而人民文化素质又较低的社会里面临转型危机时,需要这样一种理性而保守的“新权威”来防止社会无序化,抵制“革命崇拜”。
这些说法也许在理论上颇令人入胜,然而在南非,我们却看到了一幅不太符合上述设想的图景:一直反对“革命崇拜”的布特莱齐在转型危机到来时大谈“起义”,作为“现实主义镇制力量”的南非当局面对社会失序一筹莫展。而曼德拉这个“激进分子”,正是靠了其在“革命”中形成的人格感召力,成功地以道义呼唤理智,使得他当历史出现理性变革的机遇时,反而比一直反对“革命”的布特莱齐更有能力制止“革命”的发生,达成和解、妥协、分享权力的“大团圆”式结局!
当然,没有德克勒克就没有曼德拉的成功,犹如没有蒙巴顿就没有甘地的成功一样。不过,前者的可贵也恰恰在于他们没有对后者实行“镇制”上。
老实说,在非洲恐怕没有哪个国家像南非那样存在着如此深厚的“革命”土壤(关于这一点,看看南非共势力的发展便可知道),存在着如此复杂的历史创伤和利益冲突,结束了白人统治之后的南非如果避免了安哥拉、莫桑比克式的悲剧,如果人们为此应该感谢谁的话,那么他们应该感谢圣雄曼德拉呢,还是应该感谢保守主义者布特莱齐?这该是不难回答的问题吧!
圣雄·英雄·枭雄
曾经有人声称现代政治不依靠英雄。的确,作为一种程序化、形式化与理性化操作的民主政治在其成熟时应该是不依靠英雄的。然而缔造这样一种制度的过程需要“英雄”吗?这就看我们怎么定义“英雄”了。如果是像曹操煮酒所论的那种“英雄”,那恐怕是靠不得的。而像曼德拉那样代表了公平、正义的道德感召力的“圣雄”,则有之诚幸莫大焉。
“圣雄”们(无论其意识到与否)所推行的实际上是自由主义的事业。自由主义本是个低调的主义:他承认人人都有“自私”的权利——当然,这并不等于褒奖自私——以防止专制者“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黄宗羲语),然而,在面对严酷压迫时人们如果各怀私心,一盘散沙,就无法冲破重压去实现自由事业,这就形成了一种悖论:“消极的”自由必须以积极的态度来争取,低调的制度必须用高调的人格来创立,为实现一个承认人人都有“自私”权利的社会必须付出无私的牺牲,为世俗的自由主义而斗争的时代需要一种超越俗世的殉教精神。这就是圣雄的精神。
同时,当一个社会原有的权威整合机制已经失效,而新的民主整合机制又未建立起来时,他靠什么避免无序呢?恐怕很难指靠对“革命崇拜”的谴责(我并不是说这种谴责没有学理上的意义)。从逻辑上看,要解决这个难题无非只有靠社会上原有的非主流组织资源,以及道德凝聚力资源,而在前一种资源缺乏时,后一种资源就尤为重要。如果两种资源都没有,那么无序状态和人们所害怕的“暴民政治”就难以避免。——我们不要忽略一个简单的事实:“暴民政治”并不是只有理想主义的“革命者”才能煽起,他完全可以表现为毫无理想色彩的“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便是草头王”的局面。在非洲的索马里等国,不就是这种状况吗?
当然,笔者并不认为“革命崇拜”是不需要或不值得批判的。但问题在于,在许多情况下“革命”的有无并不是个学理问题而是个情势问题。19世纪的俄国民粹派是真正的“革命狂”,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内从“到民间去”到舍身行刺,使出浑身解数要发动“革命”,而“革命”就是不来。到1917年2月,“革命”却在所有政党,包括布尔什维克在内都不曾去“发动”、甚至始料不及的情况下突然来了!(布尔什维克后来一直宣称二月革命也像十月革命一样是他们领导的,这不符合事实,此不详论。)所以,“革命”当然不值得“崇拜”。但如果认为你不“崇拜”他就不会有“革命”,或者像阿Q那样宣布一声“我革命啦”他便从天而降,说句“杀革命党,好看!”他便离地而去,那就未免太天真了。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情势使一场“革命”降临人间,那么他是为华盛顿、甘地、曼德拉那样的人所左右,还是为萨达姆、阿明乃至南非泛非大那样的势力所左右?毫无疑问,在那种情势下能决定这一点的恐怕不是谁在学理上更正确,而是谁拥有更大的道德感召力和正义凝聚力。就南非而言,曼德拉在这方面本不具有先天优势:他所在的部族并不像布特莱齐所在的祖鲁族那样代表了土著南非人当年抵抗殖民化的光荣历史。但是,他以其为黑人解放不怕把牢底坐穿的奋斗经历,以及在奋斗过程中体现的牺牲精神、实干精神和言行一致的精神,使南非人,甚至包括相当多的南非祖鲁人(如同我们在夸祖鲁地区的政治风波中所看到的)把他视为正义的象征,因而也就愿与他一起以理智的、妥协的方式实现南非的和平转折。而如果曼德拉当年不为正义而战,南非并不会因此便没有黑人解放运动,只不过这场运动很可能便由泛非大那样的复仇主义者或“打倒”派唱主角;南非目前的妥协局面也就更难产生而已。因此无论基于价值判断还是基于功效判断,曼德拉投身“革命”如果说无须被“崇拜”的话,那么至少也是不该受诅咒的。
曼德拉不是霍梅尼式的“圣人”或曹操式的“英雄”,更不是绿林式的枭雄,他是集道义与理智、勇气与宽容于一身的圣雄式人物。圣雄不是完人,但他给南非带来了希望。在1997年末马弗京代表大会上曼德拉从非国大主席之位上光荣引退之时,新南非经过三年多的治理已经初步崛起,“好望”终于降临在好望角,也许还不仅降临在好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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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布尔”一词即阿非利卡语(南非荷兰语)“农民”之意。
从南非看中国:“低人权优势”下的“经济奇迹”
从南非看中国:“低人权优势”下的“经济奇迹”
一、吾国吾民:背景的比较
“拉美化”还是“南非化”?
近年来国内外批评者在关于中国发展模式的“反思”中经常提到的负面比较对象是印度与拉美。大致而言,改革前中国人经常把经济落后的印度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恶果”,那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拉美正处在经济高增长时期(所谓“巴西奇迹”、“墨西哥奇迹”),所以中国人不太提及。改革后,尤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铁腕”掀起以市场化为目标的新一轮改革后,印度仍然常被用作反面“教训”,但却变成了“尼赫鲁社会主义”、“苏联式计划”的恶果,而被中国的“右派”们用以反证“民粹主义”之害。至于中国的“左派”,则越来越多地以“奇迹”已过、社会陷入危机的拉美为“教训”,用以批判“新自由主义”之恶,从而造出“谨防中国出现拉美化”、“中国落入拉美陷阱”等热门话题。
但中国的一些拉美研究专家并不赞成“拉美化”的说法。'1'而更有趣的是:与“新自由主义”意味着资本对劳动的优势相反,很多“中资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一到拉美就感到那里的工农把资本“欺负”得够呛。拉美最大中资企业“首钢秘铁”抵制当地的劳工法,开除罢工工会成员,造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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