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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公案-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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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陈询益害怕萧家强横,不是县令依法所能治服的,暗中派人连夜赶到省里,到顾学使衙门控告。这时学使派人来查,我便将审案过程写成文书上报。顾学使说:“萧振纲、郑桐两个秀才目无法纪,捕风捉影,含沙射人,他们的这些鬼蜮伎俩实属可恶可怕,如不加以严惩,考场上将弊端百出。生员们不敢说话,讼棍们伎俩横生,善良之人将身受其害。这种状况难道能允许吗?萧嘉福、郑绵弦,各行文学校革除秀才身份;萧振纲即萧道,革去乐舞生身份。其余照上报文书发落就可以了。”
学校中有人同情萧嘉福,认为他为人朴实,受儿子连累,平素行为并无过错和罪恶,请求县令代为呈文上报恢复秀才身份。这时我已卸职,代理县令陈公答应了这件事。又有人替郑绵弦求情,陈县令说:“这人是有名的讼棍,专门挑唆别人打官司以从中谋利。即使他没有参预此事,也因为劣迹太多,应当呈文上报革除秀才身份,更何况他自投法网,怎么可以替他呈请恢复功名呢?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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