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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杂文作品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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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罗当然不会小说中穿墙透壁的功夫,他这种来去自如,是指观念上的解脱,观念上“从不曾想到我是给关起来了”。他虽然身在两坪之内,但却心在六合之外,神游四海,志驰八方,就像拉夫瑞斯(richardlovelace)在牢里写诗给情人一样。
甘地师承了梭罗的不合作主义,也师承了梭罗的坐牢哲学。甘地说志士仁人--
“在狱中,他所受到的苦,实比平日受的苦要少得多;在狱中,他也只需要听狱吏一人的命令,而不像平日要受许多人的支配;在那里,他更不必担心一日三餐,也用不著自己烧饭,政府会照顾一切,如果有病,更可免费治疗;在那里,他有足够的操作,藉以锻炼体格,许多坏的习惯也可以改过。他的灵魂是自由的。他可有充分的时间祈祷。肉体虽被拘禁,灵魂并未桎梏。反而他的日常生活也可以训练成更有规律,因为自有人来督促。这样来体验狱中生活,他会感觉自己是自由的。假如有任何不幸遭遇或被狱囚虐待,那他正可学习坚忍,让他得到一个乐于自制的机会。持这种看法的人,当然会将入狱的事看为幸运。因此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个人自己和他所持的心理状态,来决定是否入狱乃系幸运。”(《甘地与现代印度》上册页九一)这段话的关键是强烈的唯心论,它告诉人们,所谓的自由与不自由,“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个人自己和他所持的心理状态”,你心里觉得自由,自由就在;你心里觉得不自由,桎梏就在。甘地本人前后入狱五次,他这种观念,也一再宣示,例如他说:“我现在成了自由的人了,我的身体已被他们看管。一天诺拉迭法案没有撤销,我一天不得自由,可是现在他们逮捕了我,却给了我自由。现在轮到该是你们采取行动的时候。”(同上。页二六四)他又说:“、、、、朋友们不需要惦挂著我。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在这儿所能做的并不比外间少。我留居在此,对我有如入校。”(同上。中册页一四三--一四四)、、、、甘地这些坐牢哲学,基础都在他的伟大的精神力量,有这种力量的人,他会感到“逮捕了我,却给了我自由。”这种自由,我把它叫做“不自由的自由”。这种自由的炉火纯青,就“觉得自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若不到火候,就只像骆宾王那样“在狱咏蝉”了,--鸟在外面的人,是不会快乐的。
不自由中有自由,这么说来,是不是自由以后,出狱以后,就更自由了,从此没有不自由了呢?
这可未必。
哲学家斯宾塞说“没有人能完全自由,除非所有人完全自由;没有人能完全道德,除非所有人完全道德;没有人能完全快乐,除非所有人完全快乐。”这种伟大的透视力,伟大的胸襟,我给它下了一个描绘,这叫“自由的不自由”。
“自由的不自由”的特色是民胞物与,是把受苦受难的人当兄弟,又使自己有责任感。夏禹感觉天下有淹在水里的人,就好像自己把他们淹在水里一样;后稷感觉天下有没饭吃的人,就好像自己使他们挨饿一样,有这种抱负的人,后天下之乐而乐,众生不成佛的时候,他自己不要成佛。《新约》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里,为这种心境做了动人的总结:“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有这种心境的人,他自己坚强,却感受兄弟的软弱;他自己站起,却焦急兄弟的跌倒;他自己自由,却念念不忘兄弟的不自由。
六十年前,开火车出身的美国劳工领袖戴布兹(eugenevictordebs),因参与政治反抗,被判十年,关在牢里。由于他极富人望,虽在牢里,却得到美国大选中,一百万选民对他戏剧性投票。一九二一年,哈定总统特赦了他。出狱后,人们庆幸他重获自由,他却从斯宾塞的句子里,说出了这样的千古名言:whilethereisalowerclassiaminit。whilethereisacriminalelementsiamofit。whilethereisasoulinprisoniamnotfree。
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俦;
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流;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
真的,“我就不自由”。夏禹不自由,後稷不自由,斯宾塞不自由,戴布兹不自由。--所有伟大的性灵里,念天地悠悠,都有“自由的不自由”。
筋斗云一九九七年八月输入
蝙蝠和清流
作者:李敖
李敖一九七九年九月十日
我在《独白下的传统》里,发表过一篇《人能感动蝙蝠论》,写中国人的动物哲学,写中国人的“动物泛灵信仰”(zoologicalanimism)的流变,写中国人的“人能感动动物论”,一直写到中国人相信人可以感动蝙蝠。我写这些纯中国的思想,发前人今人所未发,自是复兴中华文化第一功臣,自然不在话下。
由于中华文化的底子太浓太厚,许多主题,实在一次无法只做一道菜,实在可以“黄鱼两吃”“黄鱼三吃”,以蝙蝠为例,还可毫不重复,别立主题,再谈它一次。
蝙蝠长得像老鼠,老祖宗们闹不清楚它,叫它“老鼠”、“地鼠”、“天鼠”、“飞鼠”。传说蝙蝠是老鼠吃了巴豆以后变的,所以名字难免鼠来鼠去。因为蝙蝠夜里飞,又叫它“夜燕”。蝙蝠停飞时候,翅膀伏下来,所以又叫“伏翼”或“服翼”。
蝙蝠的造形,不讨人喜欢。虽然除了“吸血蝙蝠”(vampire)外,蝙蝠吃害虫,对人未尝没好处,但中国人外国人都不喜欢它。中国人除了用做“五福(蝠)临门”的图案外,总是把它抓来当药吃,用这种东西治一种怪病--“小儿惊痫”。方法是把蝙蝠煮了,做出“小儿慢惊返魂丹”,《医学集成》里说“小儿惊痫,用入蜇蝙蝠”和药,《圣惠方》里说“小儿慢惊返魂丹,治小儿慢惊及天吊(引右一竖到中间)夜啼,用蝙蝠”和药。妙用就在此。
这种治小孩子夜里哭闹的妙用,老祖宗意犹未足,老祖宗看到蝙蝠夜里飞来飞去,通行无阻,深信这种小东西一定眼力奇佳,若把蝙蝠化为药材,一定可以有益于人的眼力,这种“以眼还眼”的思想模型,是中国“物之生克哲学”的重要基础。“物之生克哲学”的特色是:甲物的特性,可以代换到有对应关系的乙物身上。比如说:杀狗的,狗就追他(“屠狗者,狗逐之”);杀牛的,牛就顶他(“屠牛者,牛触之”),为什么?因为“物类相感”。“物类相感”的极致,就被打“大可用药”的主意。于是,看到啄木鸟的“牙”那么行,中国人就相信吃啄木鸟可以治牙病;看到牛鹿之类的生殖器那么行,就相信吃它们的“鞭”可以壮阳。同理类推,看到蝙蝠夜里飞得又快又不撞墙,就相信蝙蝠的屎大有营养。于是蝙蝠的大便,便变成中药的“夜明砂”,给眼睛不好的人大服特服,希望能从别人的排泄里,大开眼界,愈我光明。
中国人的眼力真可怜!中国人把那么多的希望寄托在蝙蝠身上,竟不知蝙蝠的视觉,本是一塌糊涂的。蝙蝠可以蒙住眼睛,仍旧照飞不误,蝙蝠是靠雷达式的耳朵和皮肤感觉飞行的。这种情形,洋鬼子看得仔细得多。十七世纪的英文里,形容人的眼力不行,就说“像中午的蝙蝠一样瞎”(asblindabatatnoon);后来发现不止中午才瞎,就改为“像蝙蝠一样瞎”(blindasabat)。在洋鬼子眼中;他们也错把蝙蝠当成老鼠一类而叫做“飞鼠”(flittermouse),但他们绝不发生“物之生克哲学”而将蝙蝠屎当眼药。他们观察入微,所以可以少吃大便。
在蝙蝠身上,中国文化表现观察力的粗疏,还可以进一步讨论。我举一篇古文做例子。七步成诗,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曹植,曾写过一篇《蝙蝠赋》。曹植不喜欢蝙蝠,他在这篇赋里,把蝙蝠丑八怪骂了又骂,他一开始就感叹:“吁!何奸气生兹蝙蝠!”(翻成新诗人的表达法,就是:“天啊!什么样的奸邪之气,才生出你这种坏东西来啊!”)曹植接著表示,蝙蝠虽然能飞,可是长得不像鸟,所以“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被爱惜羽毛的鸟类给赶出来。《蝙蝠赋》写到这里,观察得都别有天地,但到最后,说蝙蝠“巢不哺毂(车为一鸟,我猜通繁体谷字?),空不乳子”,却观察得大错特错。曹植不知道:蝙蝠不是别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哺乳动物啊!
蝙蝠是唯一能飞的哺乳动物,它在动物学上属于“哺乳纲”的翼手类,但它能飞的特性又酷似“鸟纲”中的飞禽,这种“两头都像”的模样,使蝙蝠进了西方的寓言。《伊索寓言》里有一则《蝙蝠和黄鼠狼》,记一只蝙蝠掉到地上,被黄鼠狼逮到,蝙蝠大叫饶命,黄鼠狼说本狐仙可饶你,但是本狐仙恨鸟,你是鸟,故不饶。蝙蝠力辩自己不是鸟,而是老鼠,最后被放掉了;不久它又掉到地上,被另一只恨老鼠的黄鼠狼逮到,历史又重演,不过它这次力辩自己是鸟,不是老鼠,最后又被放掉了。另一则寓言是《鸟兽和蝙蝠》,记鸟兽双方大战,互有胜负,蝙蝠依违其间,老是投靠在胜利者的一方,向鸟说它是鸟,向兽说它是兽。最后鸟兽双方议和,真相穿帮了,不但“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而且“不容兽群,斥逐哺乳类之族”了,从此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动,只好昼伏夜出了。
上面这两则寓言,主题都是写蝙蝠的骑墙性格,跟《蝙蝠赋》比起来,那位西方被压迫的奴隶--伊索,的确比我们东方这位被迫害的文豪--曹植,观察得高竿,观察得深刻。伊索把蝙蝠拟人化,使我们古往今来,能借用这种观点,去认识另一种变相能飞的哺乳类--人类,而对此道人物,有所卑视与警觉。
《新约》里说:“没有仆人能侍奉两个主人:不是恨这个,就是爱那个;不是重这个,就得轻那个。你不能同时侍奉上帝,又侍奉财神。”为什么?劳根.史密斯(logan
pearsallsmith)解释得妙,他说:“同时侍奉上帝和财神的,很快就会发现上帝没了。”thosewhosetouttoservegodandmammonsoondiscoverthatthereisno
god。”这就是说,想左右逢源的,你必然在两者悬殊中跌落,尽管你向高的一边高攀,可是没用,由于你的滑头,你的上帝,最后还是不见了!
这几天报上有一种怪说,说在政治情况两极化的情况下,自应由“中间势力”出马,“做为二者之间牵制与平衡的机能”。“所谓‘中间势力’与一般所谓的‘情流’近似。”而目前可持“清议”的“清流人物”,有无党籍的政坛元老,有有党籍的党国耆旧,他们还举出名单来。对这种“中间势力清流论”,我觉得完全不能成立,因为他们完全没弄清“清流”的“清议”是什么。
是什么?顾炎武《日知录》里有“清议”一条,顾炎武的说明不算好,但他给我们一个强烈的印象,就是“清议”本身,的确是一种强烈的意见,“清议”是极端的、爽快的、是非分明的、恨这个爱那个的、重这个轻那个的,“清议”一点也不骑墙,骑墙就不是“清议”。中国历史上,以“清议”光照千古的,是明朝的东林。黄宗羲《明儒学案》里说:“天下君子以清议归于东林,庙堂亦有畏忌。”这才是“清议”的真精神。由“清议”而来的“清流人物”,他们是第一线上的战士,绝非摆下酒席的和事佬。他们立身方正,绝不打圆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绝不和稀泥;他们绝不是无党籍的忠党分子,或者有党籍的社会贤达;他们可能站错了边,但是绝不站中间,站在中间,不是“中间势力”,而是“中间势利”,哪有“清流”是中间窜的?如果这是“清流”,鸟兽大战中飞来飞去的,又是什么?
匈牙利政治家葛苏士,曾表示站在中间的,是一种软弱的证明。真正主持正义的人,他必然也必须立场明确,立场是鸟就不是兽,是兽就不是鸟,而不是似鸟非鸟,似兽非兽。对这种软弱的四不象,我们应该有所厌恶。孔夫子讨厌紫颜色,因为紫的颜色,对正宗的红色是一种搅局、一种似是而非。邱吉尔说他不喜欢萎靡的棕褐色,他“不能假装对颜色不偏不倚”(icannotpretendtofeelimpartialaboutcolors。)。真正第一流的强者,他一定不管造次与颠沛、荣枯与浮沉,永远保持他的本色,以本色示人,以本色战斗。
昨天报载,蝙蝠洞的蝙蝠飞走了,要到明年四月才回来。我不希望纯种的蝙蝠刚飞走,又冒出一些变种的来“物之生克”,我警告。
附记:纪元九零五年,朱温“聚裴桓等名士数十人于白马驿,一夕尽杀之。初,李振、、、、言于温曰:‘此辈尝自谓诸流,宜投之黄河,使为浊流。’温笑从之。”(《资治通监》卷二六五)写完这篇文章,我忽然想到浊水溪!
筋斗云有感:
在四川,蝙蝠据说是老鼠吃盐变的,四川人又称蝙蝠为“盐老鼠”,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吃盐可以长翅膀。
文中黄鼠狼自称狐仙,不知是否有古文根据,我的记忆里,狐仙称为“狐大仙”,黄鼠狼称为“黄大仙”,二者是有一定区别的。
另外,文中讲西方没有“物之生克哲学”,我觉得未必。我记得曾看过一部讲另类疗法的录像带,西方从很早以来就有类似的观念,记得举例就是柳树生河边,不怕水,西方有人拿柳树根治风湿,(而且是名人,现在不记得是谁了),所以或者不是西方的主流哲学,但也是某一派的哲学了。
筋斗云一九九七年八月输入
大人格与小人格
作者:李敖
道德困扰了中国人
中国人脑袋里有许多特色,其中之一就是“道德迷”。“道德迷”,用学术字眼说,叫做“泛道德主义”(pan…moralism);泛道德,就是什么都要道德一下,该道德的固然道德,不道德的也照道德不误,道德定了。流风所至,中国人把一切都先来个二分法,什么都先劈头来个大分类,像小孩子问“好人”“坏人”一样,先用“道德的”(moral)或“不道德的”(immoral)来检查一切。
这个错误的特色,使中国人不太承认在“道德的”或“不道德的”的以外,还有一种“跟道德不相干的”(non…moral)第三势力存在。中国人不喜欢第三势力,所以把第三势力也道而德之:例如“玉”有什么道德不道德?可是中国人说“玉石之美有五德”;“鸡”有什么道德不道德?可是中国人说“鸡有五德”;“天地”有什么道德不道德?可是中国人说“天地不仁”或“天地大德”。……这种道德大泛滥结果,便开始困扰中国人,这种困扰,早在孔夫子时代就开始了。
仁困扰了孔夫子
从“论语”里,我们经常可以发现这种困扰的文字。以管仲的人格问题为例: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髡左衽矣!岂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白话翻译是:子贡问:“管仲的人格有问题罢?齐桓公杀了公子纠,管仲是公子纠的人,他不能为公子纠殉难,反倒替齐桓公当家,管仲的人格有问题罢?”孔夫子答他说:“管仲帮齐桓公,尊王攘夷,一统天下,老百姓直到今天还得到他的好处,没管仲,连我今天都要因亡国而做胡人打扮了!管仲是大处着眼的人,他哪里会像一般匹夫匹妇一样,没没无闻去殉难,没没无闻的去守那些匹夫匹妇的人格标准呢!”)
子贡的困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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