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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第2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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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庶务亦不致旷废。”书奏,帝嘉之,称其知时务,达事变。又谓侍臣曰:“坚言

惟调易边将则未然。边将数易,则兵力勇怯。敌情出没,出川形胜,无以备知。倘

得赵充国、班超者,又何取数易为哉!”乃命吏部擢坚左佥都御史,在院颇持大体。

其明年,卒于任。

茹太素,泽州人。洪武三年,乡举,上书称旨,授监察御史。六年擢四川按察

使,以平允称。七年五月召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书省内外百司,听御史、按

察使检举。而御史台未有定考,宜令守院御史一体察核。磨勘司官吏数少,难以检

核天下钱粮,请增置若干员,各分为科。在外省卫,凡会议军民事,各不相合,致

稽延。请用按察司一员纠正。”帝皆从之。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陈时务累万言,

太祖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中言:“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

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触。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次夕,复于宫中令人诵之,

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

文词太多,便至荧听。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因令中书定奏对式,俾陈得

失者无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颁示中外。

十年,与同官曾秉正先后同出为参政,而太素往浙江。寻以侍亲赐还里。十六

年召为刑部试郎中。居一月,迁都察院佥都御史。复降翰林院检讨。十八年九月擢

户部尚书。

太素抗直不屈,屡濒于罪,帝时宥之。一日,宴便殿,赐之酒曰:“金杯同汝

饮,白刃不相饶。”太素叩首,即续韵对曰:“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帝为

恻然。未几,谪御史,复坐排陷詹徽,与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后竟坐法死。

曾秉正,南昌人。洪武初,荐授海州学正。九年,以天变诏群臣言事。秉正上

疏数千言,大略曰:“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陛下圣文

神武,统一天下,天之付与,可谓盛矣。兵动二十余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于太

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创业与守成之政,大抵不同。开创之初,则行富国

强兵之术,用趋事赴功之人。大统既立,邦势已固。则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

所成,皆邦家仓库之积;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养之人。不患不富庶,惟

保成业于永久为难耳。于此之时,当尽革向之所为,何者足应天心,何者足慰民望,

感应之理,其效甚速。”又言天既有警,则变不虚生。极论《大易》、《春秋》之

旨。帝嘉之,召为思文监丞。未几,改刑部主事。十年擢陕西参政。会初置通政司,

即以秉正为使。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

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李仕鲁,字宗孔,濮人。少颖敏笃学,足不窥户外者三年。闻鄱阳朱公迁得宋

朱熹之传,往从之游,尽受其学。太祖故知仕鲁名,洪武中,诏求能为朱氏学者,

有司举仕鲁。入见,太祖喜曰:“吾求子久,何相见晚也!”除黄州同知。曰:“

朕姑以民事试子,行召子矣。”期年,治行闻。十四年,命为大理寺卿。

帝自践阼后,颇好释氏教。诏征东南戒德僧,数建法会于蒋山。应对称旨者辄

赐金礻阑袈裟衣,召入禁中,赐坐与讲论。吴印、华克勤之属,皆拔擢至大官,时

时寄以耳目。由是其徒横甚,谗毁大臣。举朝莫敢言,惟仕鲁与给事中陈汶辉相继

争之。汶辉疏言:“古帝王以来,未闻缙绅缁流,杂居同事,可以相济者也。今勋

旧耆德咸思辞禄去位,而缁流憸夫乃益以谗间。如刘基、徐达之见猜,李善长、

周德兴之被谤,视萧何、韩信,其危疑相去几何哉?伏望陛下于股肱心膂,悉取德

行文章之彦,则太平可立致矣。”帝不听。诸僧怙宠者,遂请为释氏创立职官。于

是以先所置善世院为僧录司。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觉义等官,

皆高其品秩。道教亦然。度僧尼道士至逾数万。仕鲁疏言:“陛下方创业,凡意指

所向,即示子孙万世法程,奈何舍圣学而崇异端乎!”章数十上,亦不听。

仕鲁性刚介,由儒术起,方欲推明朱氏学,以辟佛自任。及言不见用,遽请于

帝前,曰:“陛下深溺其教,无惑乎臣言之不入也!还陛下笏,乞赐骸骨归田里。”

遂置笏于地。帝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阶下。

陈汶辉,字耿光,诏安人。以荐授礼科给事中,累官至大理寺少卿。数言得失,

皆切直。最后忤旨,惧罪,投金水桥下死。

仕鲁与汶辉死数岁,帝渐知诸僧所为多不法,有诏清理释道二教云。

叶伯巨,字居升,宁海人。通经术。以国子生授平遥训导。洪武九年星变,诏

求直言。伯巨上书,略曰:

臣观当今之事,太过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强干弱枝,遏乱源

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

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

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

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

侈,岂有抗衡之理?’臣窃以为不然。何不观于汉、晋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孙也;

七国诸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孙也。一削其地,则遽构兵西向。晋之诸王,皆

武帝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攻伐,遂成刘、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祸

患立生。援古证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为太过者也。

昔贾谊劝汉文帝,尽分诸国之地,空置之以待诸王子孙。向使文帝早从谊言,

则必无七国之祸。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亦

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且才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藩屏,与

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

臣又观历代开国之君,未有不以任德结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国祚长短,悉

由于此。古者之断死刑也,天子撤乐减膳,诚以天生斯民,立之司牲,固欲其并生,

非欲其即死。不幸有不率教者入于其中,则不得已而授之以刑耳。议者曰:宋、元

中叶,专事姑息,赏罚无章,以致亡灭。主上痛惩其弊,故制不宥之刑,权神变之

法,使人知惧而莫测其端也。臣又以为不然。开基之主垂范百世,一动一静,必使

子孙有所持守。况刑者,民之司命,可不慎欤!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

也。用此五刑,既无假贷,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际,多裁自圣衷,遂使

治狱之吏务趋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狱之平,岂易得哉!近者

特旨,杂犯死罪,免死充军。又删定旧律诸则,减宥有差矣。然未闻有戒敕治狱者

务从平恕之条。是以法司犹循故例。虽闻宽宥之名,未见宽宥之实。所谓实者,诚

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轻之意,而后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此非可以浅

浅期也。

何以明其然也?古之为士者,以登仕为荣,以罢职为辱。今之为士者,以溷迹

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其

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网罗捃摭,务无余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

师,而除官多以貌选。所学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学。洎乎居官,一有差跌,

苟免诛戮,则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为常,不少顾惜,此岂陛下所乐为哉?诚欲

人之惧而不敢犯也。窃见数年以来,诛杀亦可谓不少矣,而犯者相踵。良由激劝不

明,善恶无别。议贤议能之法既废,人不自励,而为善者怠也。有人于此,廉如夷、

齐,智如良、平,少戾于法。上将录长弃短而用之乎?将舍其所长、苛其所短而置

之法乎?苟取其长而舍其短,则中庸之材争自奋于廉智。倘苛其短而弃其长,则为

善之人皆曰: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贷之,吾属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

谋夕,弃其廉耻,或事掊克,以备屯田工役之资者,率皆是也。若是非用刑之烦者

乎?

汉尝徙大族于山陵矣,未闻实之以罪人也。今凤阳皇陵所在,龙兴之地,而率

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声充斥园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庙意也。且夫强敌在前,则

扬精鼓锐,攻之必克,擒之必获,可也。今贼突窜山谷,以计求之,庶或可得。顾

劳重兵,彼方惊散,入不可踪迹之地。捕之数年,既无其方,而乃归咎于新附户籍

之细民,而迁徙之。骚动数千里之地,室家不得休居,鸡犬不得宁息。况新附之众,

向者流移他所,朝廷许其复业。今附籍矣,而又复迁徙,是法不信于民也。夫户口

盛而后田野辟,赋税增。今责守令年增户口,正为是也。近者已纳税粮之家,虽承

旨分释还家,而其心犹不自安。已起户口,虽蒙怜恤,而犹见留开封祗候。讹言惊

动,不知所出。况太原诸郡,外界边境,民心如此,甚非安边之计也。臣愿自今朝

廷宜存大体,赦小过。明诏天下,修举“八议”之法,严禁深刻之吏。断狱平允者

超迁之,残酷裒敛者罢黜之。凤阳屯田之制,见在居屯者,听其耕种起科。已起户

口、见留开封者,悉放复业。如此则足以隆好生之德,树国祚长久之福。而兆民自

安,天变自消矣。

昔者周自文、武至于成、康,而教化大行;汉自高帝至于文、景,而始称富庶。

盖天下之治乱,气化之转移,人心之趋向,非一朝一夕故也。今国家纪元,九年于

兹,偃兵息民,天下大定。纪纲大正,法令修明,可谓治矣。而陛下切切以民俗浇

漓,人不知惧,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故或朝信而幕猜者有之;昨日所进,今

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而寻改,已赦而复收。天下臣民莫之适从。臣愚谓天下之

趋于治,犹坚冰之泮也。冰之泮,非太阳所能骤致。阳气发生,土脉微动,然后得

以融释。圣人之治天下,亦犹是也。刑以威之,礼以导之,渐民以仁,摩民以义,

而后其化熙熙。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此非空言也。

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正风俗之道,莫先于守令知所务;使守令知所务,

莫先于风宪知所重;使风宪知所重,莫先于朝廷知所尚。古郡守、县令,以正率下,

以善导民,使化成俗美。征赋、期会、狱讼、簿书,固其末也。今之守令以户口、

钱粮、狱论为急务;至于农桑、学校,王政之本,乃视为虚文而置之,将何。以教

养斯民哉?以农桑言之:方春州县下一白帖,里甲回申文状而已,守令未尝亲视种

艺次第、旱涝戒备之道也。以学校言之:廪膳诸生,国家资之以取人才之地也。今

四方师生,缺员甚多。纵使具员,守令亦鲜有以礼让之实作其成器者。朝廷切切于

社学,屡行取勘师生姓名、所习课业。乃今社镇城郭,或但置立门牌,远村僻处则

又徒存其名,守令不过具文案、备照刷而已。上官分部按临,亦但循习故常,依纸

上照刷,未尝巡行点视也。兴废之实,上下视为虚文。小民不知孝弟忠信为何物,

而礼义廉耻扫地矣。风纪之司,所以代朝廷宣导德化,访察善恶。听讼谳狱,其一

事耳。今专以狱讼为要。忠臣、孝子、义夫、节妇,视为末节而不暇举,所谓宣导

风化者安在哉?其始但知以去一赃吏、决一狱讼为治,而不知劝民成俗,使民迁善

远罪,乃治之大者。此守令风宪未审轻重之失也。

《王制》论乡秀士升于司徒曰“选士”,司徒论其秀士而升于太学曰“俊士”,

大乐正又论造士之秀升之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定,然后官之;任官,

然后爵之。其考之之详若此,故成周得人为盛。今使天下诸生考于礼部,升于太学,

历练众职,任之以事,可以洗历代举选之陋,上法成周。然而升于太学者,或未数

月,遽选入官,间或委以民社。臣恐其人未谙时务,未熟朝廷礼法,不能宣导德化,

上乖国政,而下困黎民也。开国以来,选举秀才不为不多,所任名位不为不重,自

今数之,在者有几?臣恐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昔年所举之人,岂不深可痛惜

乎!凡此皆臣所为求治太速之过也。

昔者宋有天下盖三百余年。其始,以礼义教其民,当其盛时,闾阎里巷皆有忠

厚之风,至于耻言人之过失。洎乎末年,忠臣义士视死如归,妇人女子羞被污辱,

此皆教化之效也。元之有国,其本不立,犯礼义之分,坏廉耻之防。不数十年,弃

城降敌者不可胜数,虽老儒硕臣甘心屈辱。此礼义廉耻不振之弊。遗风流俗至今未

革,深可怪也。臣谓:莫若敦仁义,尚廉耻。守令则责其以农桑、学校为急,风宪

则责其先教化、审法律,以平狱缓刑为急。如此,则德泽下流,求治之道庶几得矣。

郡邑诸生升于太学者,须令在学肄业,或三年,或五年,精通一经,兼习一艺,然

后入选。或宿卫,或办事,以观公卿大夫之能,而后任之以政,则其学识兼懋,庶

无败事。且使知禄位皆天之禄位,而可以塞凯觎之心也。治道既得,陛下端拱穆清,

待以岁月,则阴阳调而风雨时,诸福吉祥莫不毕至。尚何天变之不消哉?

书上,帝大怒曰:“小子间吾骨肉,速逮来,吾手射之!”既至,丞相乘帝喜

以奏,下刑部狱。死狱中。

先是,伯巨将上书,语其友曰:“今天下惟三事可患耳,其二事易见而患迟,

其一事难见而患速。纵无明诏,吾犹将言之,况求言乎。”其意盖谓分封也。然是

时诸王止建藩号,未曾裂土,不尽如伯巨所言。迨洪武末年,燕王屡奉命出塞,势

始强。后因削夺称兵,遂有天下,人乃以伯巨为先见云。

郑士利,字好义,宁海人。兄士元,刚直有才学,由进士历官湖广按察使佥事。

荆、襄卒乘乱掠妇女,吏不敢问,士元立言于将领,还所掠。安陆有冤狱,御史台

已谳上,士元奏其冤,得白。会考校钱谷册书,空印事觉。凡主印者论死,佐贰以

下榜一百,戍远方。士元亦坐是系狱。时帝方盛怒,以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谏。

士利叹曰:“上不知,以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会星变

求言。士利曰:“可矣。”既而读诏:“有假公言私者,罪。”士利曰:“吾所欲

言,为天子杀无罪者耳。吾兄非主印者,固当出。需吾兄杖出乃言,即死不恨。”

士元出,士利乃为书数千言,言数事,而于空印事尤详。曰:“陛下欲深罪空

印者,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耳。夫文移必完印乃可。今考较书策,乃

合两缝印,非一印一纸比。纵得之,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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